1 . 法律是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法律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汉代董仲舒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主张‘德主而刑辅’。”董仲舒主张司法中以儒家经典为指导,经律相矛盾时不惜以经破律。“春秋决狱”的特点是“以经断狱”和“原心定罪”,在量刑时要着重考虑犯罪的动机。在董仲舒看来,社会上的君臣民等级制都是天意的体现。“三纲五常”是上天赋予人类必须服从的美德,否则就是犯罪,皇帝就可“代天刑罚”,皇帝既然是上天在人间的代理人,故“口含天宪”,言出即法。
——摘编自李文兰《试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
材料二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会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有压迫者的力量。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董仲舒的法治观念。
(2)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二提出了什么政治主张?这一政治主张的提出有何意义?
材料一:17、18世纪的欧洲掀起了“中国风”,中国的文法、典籍、儒教、建筑风格、工艺美术、绘画、瓷器技术大量传入西欧,尤以政治制度影响巨大。欧洲百科全书派的启蒙学者,通过对中国思想与政治制度的赞美,表示了他们反对神权统治下的欧洲君主政治的残暴统治。伏尔泰说:“中国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最美好的制度。”重农学派代表魁奈认为:“中国的统治是合法的专制统治,中国皇帝是合法的专制君主……自然法则是人类立法的基础和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所有的国家都忽略了这一点,只是中国例外。”
——摘编自沈福伟《中西文化交流史》
材料二:伏尔泰说:“欧洲的王族和商人发现东方,只晓得追求财富,而哲学家则在那里发现了一个新的精神与物质的世界。”他赞美孔丘“只诉诸道德,不宣传神怪”。他相信儒学是最好最合人类理性的哲学,并以中国为理想国,提倡以中国文化为标准。孟德斯鸠、卢梭则指出真实的中国根本不如尊孔人士想象和描述的那么美妙,他们对中国文化,尤其是无制衡的专制主义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和揭露。
——摘自庞忠甲《论儒学的国际影响》
材料三:17、18世纪的中国,新的经济形态还十分微弱、脆嫩,明清时期的早期启蒙思想家们先天不足……提不出新的社会方案,而只能用扩大相权、限制君权、提倡学校议政等办法来修补封建专制制度。18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家则拿出了……资产阶级国家蓝图。这表明,中国明清时期的进步思想与18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属于两个不同的历史范畴。前者是中世纪末期的产物,后者是近代社会的宣言书。
——张岱年、方克立主编《中国文化概论》
(1)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分析17、18世纪欧洲出现“中国风”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欧洲启蒙思想家对儒学的不同态度。这两种不同的态度在本质上有何共同之处。
(3)依据材料三,比较中外启蒙思想的异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造成明清启蒙思想缺陷性的原因。
材料一 至于神,我们既然无法真切地感受他们是否存在,也不知道他们到底长什么样子,有许多东西是我们认识不了的。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
——普罗泰格拉
材料二 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如图所示)
材料三 灵魂得救只须靠个人虔诚的信仰,根本不需要教会的繁琐仪式。上帝的恩典是上帝给人的礼物,只有上帝才能赦免罪人。信徒得救不靠行为,全凭信仰。要得救上天堂,不靠教会或行善,更不靠赎罪券。
——《路德选集)
材料四 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有压迫者的力量。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概括普罗泰格拉的主要观点。
(2)材料二、三所反映的思想有何相似之处?指出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的关系,并简要说明。
(3)依据材料四,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启蒙运动是如何进一步发展人文主义思想的。
(4)综合上述材料,指出不同历史阶段人文主义思想的发展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