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律是人类文明的集中体现。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战国时期的韩非子认为人天生是自私的、是趋利避害的,施仁政在过去可能有效,但现在必须用严格的法律和官僚机构的有力惩罚来进行统治。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以为,大多数人都不能完全消除兽欲,即使是最好的人也难免在执政时因情感而引起偏差。法律恰恰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理智的体现。
材料二:
时期 | 人物 | 主张 |
6世纪 | 查士丁尼(东罗马帝国皇帝) | 各民族一体遵守的自然法是上帝神意制定的,因此是始终固定不变的。 |
13世纪 | 阿奎那(意大利神学家) | 自然法和人法都受永恒法的支配,永恒法是上帝的意志。 |
17世纪早期 | 格老修斯(荷兰思想家) | 自然法之母就是人性,社会交往的感情就产生于此,并非由于其他的缘故。 |
17世纪晚期 | 洛克(英国思想家) | 自然法的内容是人们都有保护自身生命、健康、自由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如受到侵犯,就有报复、反抗的权利。 |
18世纪 | 卢梭(法国思想家) | 国家制定的法律起源于社会契约,它是人民公意的体现。实行这种法律也即实行人人平等。 |
材料三:清前期修订的《大清律》一直沿用到近代。该律法的特点是以官僚机构组织法和刑法为核心。其内容包括行刑、户律(田宅、婚姻等)、兵律(军政、邮驿等)、刑律(人命、盗贼、斗殴等)、工律(河防等)在施行中,由地方行政机构行使判决权。1905年起,沈家本等人修订、编纂了《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和《刑事诉讼律草案》等。新刑律采用西方近代刑法典的体例,取消了适用刑罚上的等级制度。民国初年,伍廷芳提出“视一国之文明与否,需视其司法能独立与否,并其执法廉明与否。”他草拟的“宪纲大旨”包括保护基本人权等内容。在实践中,他坚决反对上海当局不通过法律程序随意捕捉人犯的行径,并推动中国第一次实行陪审团参与审判。他致力于普及现代法律观念,塑造司法新形象,并希望收回外国人在华的法律特权。
(1)根据材料一,比较两者观点的异同。
(2)阅读材料二的表格,分阶段概括西方人对于自然法的认识。结合所学,分析导致各个阶段产生这种认识的社会背景。
(3)结合所学,解读从清前期到民国初年中国法律的变化历程。(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和分析逻辑清晰。)
材料一 《孟子·尽心章句下》:“得乎丘民而为天子。”《荀子·王制篇》:“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韩非子·有度》:“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材料二 公元前454年,罗马元老院被迫承认公民大会制定法典的决议,设置法典编纂委员10人,几年后制定了《十二铜表法》,体现了古罗马的治国思想。《十二铜表法》第九表规定:“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第十一表规定:“禁止平民和贵族通婚。”
材料三 法国学者维吉尔·皮诺在《中国及其哲学思想在法国的形成》中指出:“如果不是思想发生动摇,人们就不会接受外国的影响。”正因为这样长期积累起来的对现状的不满,才使法国的人们开始另辟蹊径,想从远隔重洋的中国国家治理上得到某种启示。其中孟德斯鸠认为中国的专制君主比较有节制,承认传教士和伏尔泰交口称赞的皇帝提倡耕织、兴修水利、设置谏官,具有限制暴政的作用。
(1)根据材料一合材料二,归纳中国先秦与古罗马治国理政思想的相似点。
(2)依据材料三,结合所学,评析“法国一些思想家推崇中国国家治理”这一现象。
材料一 难道农民的儿子生来颈上带着圈,而贵族的儿子生来在腿上带着踢马刺吗?…… 一切享有各种天然能力的人,显然是平等的……除了法律之外,不依赖任何的东西,这就是自由人。
——《伏尔泰语录》
![](https://img.xkw.com/dksih/QBM/2011/12/15/1561528603148288/1561528604819456/STEM/92c801dc1c524309b926c576744471d5.png?resizew=554)
请回答:
(1)材料一体现了什么思想?用一句话评价其历史作用?
(2)归纳材料二所体现的思想,并指出这一思想的历史渊源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