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明朝张居正曾任内阁首辅,他主导了全面的变法革新。在用人方面,张居正提出“当视其功能,不必问其资格。”他建议三途(指岁贡、荐举、科举三种选拔官吏的途径)并用,并加以实施,提拔了一批非经科举而被士人看不起的官吏。他启用了一批曾被革职处理的官员,如有的官员曾被总督弹劾过,但张居正认为其“精心计,深倚任之”,用为户部尚书。他认为,或议论“某为新郑(指政敌高拱)之党,不宜留之”,或议论“某为新郑所进,不宜用之”,实在是没有意义的,“一切付之于大公”。
张居正还提出和推行考成法,作为用人制度上的保证。考成法规定各级部门都要“置立文簿,每月终注销”。每事定出完成期限,逐月逐季检查,依次作为考核官员优劣和升降的标准。作为考成法的补助手段,张居正还命制御屏一座,中三扇绘天下疆域,左六扇列文官职名,右六扇列武官职名,将各类职官姓名、籍贯、及出身资格均列于上,名为浮帖,定期写换。其屏设于文华殿克帝进学之所,以便朝夕省览,定夺官员升降。
实行数年后,有的监察官说:“自考成之法一立,数十年废弛丛积之政见此修举”“事权归一,法令易行”。也有人说道:“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成,无所不披靡。”
一一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张居正用人方面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对张居正用人方面的看法。
材料 户籍制度萌芽于商朝,据殷商墟|、辞中记载商朝已经有了征派民力共耕公田的籍田之制。战国时期,商鞅将户籍制度发展为“什伍连坐”法。两汉时期,口赋和算赋(人头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主要来源,兵役与徭役则是国家要求每个丁男承担的重负,为此,两汉政权一直实行编户齐民制度。编户齐民制度的形成与完善,使大量的人丁民户时时处在封建国家政权的直接控制之下……唐安史之乱后,土地兼并风行,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徭役来源日益枯竭,为了解决危机,唐政府改革征税制度,不以户籍及其登记内容而以土地和财产的多寡为征税依据。明洪武年间,政府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土地清丈和地籍整理运动,编制鱼鳞图册,地籍与户籍彼此独立。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使身丁税与户籍相分离。从此。地籍便成为统治者征收赋税的主要依据,而户籍的作用则退居其次了。清政府下令彻底废除人丁编审,户籍管理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节选自《中国户籍制度的历史考》
(1)依据材料概括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主要功能。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演变的特点,并分析其演变的原因。
材料 明末一条鞭法夭折之后,豪绅富家凭借特权逃避编丁,土地兼并加剧,无地农民苦于丁银负担,大量逃亡。于是一些地方进行了丁银均入田赋中征收的税制改革,称之为“随粮代丁”、“丁随田办”。公元1721年,清政府宣布“添丁不加银”,这就为“摊丁入地”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证。康熙五十五年,清政府首先在广东省试行丁银摊入地亩征收。至雍正年间,“摊丁入亩”已经开始大规模推广。“摊丁入亩”改变了过去地丁并行的税制,简化了征税手续,放松了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尽管田赋重了,但免去了人头税,这对无地贫民而言,无疑是带来了一丝福音。到雍正末年,国库存银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加到六千多万两,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手工业的发展。
——摘编自杜丽雯《中国古代重大赋税改革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初赋税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初赋税改革的意义。
A.触犯了官僚地主的利益 | B.损害了宦官集团的利益 |
C.改变了明内阁参政体制 | D.明神宗一直厌恶张居正 |
A.明神宗的反对 | B.改革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
C.改革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 | D.张居正的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