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是什么?它的颁布在中国民主化进程中有何重要意义?(2)根据材料二,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1954年宪法体现哪两大原则?
(1)目的:防止
(2)时间:1912年3月11日。
(3)制定: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颁布了临时
(4)内容
①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
②国民不分
③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及请愿、考试、选举、参政等
(5)意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
(1)建立共和制度
(2)颁布
①目的:防止袁世凯独裁。
②原则:以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为原则。
③内容: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才能生效。
④作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A.《钦定宪法大纲》 |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6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l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约法规定了内阁制和三权分立的国家组织原则。
——高中历史教科书岳麓版必修l《政治文明历程》
材料二:如图所示
(1)据材料一概括出中华民国国家组织原则。
(2)材料二是哪个国家政体的反映?政体的名称是什么?总统内阁、参众两院、最高法院各自拥有什么权力?
材料一 《临时约法》的最大不足是缺乏“妥协精神”。参议院又无实际力量来确保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服从约法,而袁世凯又决非是中国的华盛顿,这不免成为后来约法屡被践踏的一大因素。民主宪政应在各方力量的支持下稳步推进,与其制定不切实际的完美规则,不如先制定各方都可接受的条文。否则,对权力的划分和制约都难免成为一纸空文。
——孙夏冰《<临时约法>与美国宪法的比较阅读》
材料二 (辛亥革命前,孙中山)对推翻清朝后的制宪进程作过合理的安排,准备循序渐进,分三期完成。—见让位于袁,便另订《临时约法》,集权于责任内阁,限制总统权力,且要袁立行宪政;这种罔顾国情、视人立法、以国家大法为政治斗争武器的行为,有违客观、公正的立法精神。综观民初政情,《临时约法》成了总统与内阁、政府与议会、中央与地方、军事与民政诸多冲突的根源,最终导致孙袁决裂、二次革命和护法战争。其后,南北混战,武夫称雄,《临时约法》,终成废纸。
——范福潮《<临时约法>为什么会成为废纸》
材料三 杰弗逊曾经说过:“自由政府是建立在猜疑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制宪者们精明地设置障碍,使权力不能集中在任何一个人或一个部门之手,以避免胡作非为或盲动。控制的办法主要是使每个部门都在别的部门中发挥一定作用,有能力延缓甚至阻止其他部门的行动……
——钱满素《美国掀翻:分权·制衡·民主化进程》
(1)据材料一、二归纳《临时约法》缺乏“妥协精神”的表现和“终成废纸”的原因。
(2)材料三中“猜疑”的实质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制宪者们是如何“精明地设置障碍”,以避免总统“胡作非为或盲动”,而实现利益相互妥协的?综合上述材料,归纳政治妥协的积极作用。
A.在政体上采用了责任内阁制 |
B.规定了参议院拥有立法大权 |
C.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
D.严格限制了总统任职的期限 |
A.体现三民主义原则 | B.确立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
C.维护共和制度 | D.建立中华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