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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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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22年秋,孙中山修改国民党党纲,在“民权主义”部分规定:“谋直接民权之实现,与完成男女平等制全民政治。”不久,胡汉民等人起草宣言表示:“确定妇女与男子地位之平等,并扶助其均等发展。”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从形式上统一了中国,胡汉民出任立法院院长,在其大力支持下,193012月,《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篇)在立法院获得通过,该篇规定:任何权利,均不因男女而有所区别;无论男女,均有资格担任家长。这部民法是全世界第二部、亚洲第一部明文规定男女平等的民法典。这部民法将近代女权运动、五四运动的社会进步思潮以法典的形式巩固下来,既是对孙中山民权主义的落实,也是辛亥革命在社会领域的延续。一位参与民法制定的官员回忆道:“(立法)应超越现实,以求掖导社会之进步,但又不宜过分激进,致与现实脱节,无法在社会中发生预期之效力。”

——摘编自陈晓平《广府地区的男女平权运动》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邓颖超主持起草了第一部《婚姻法》,在起草过程中针对争议较大的离婚自由问题,邓颖超基于封建宗法社会妇女得不到离婚自由,在离婚方面所受的障碍比结婚还要大的实际情况,反对以引起社会混乱为借口限制妇女的离婚自由权利。《婚姻法》彻底打破了旧婚姻制度,为建立新式家庭提供了法律保障。1956年,邓颖超在中共八大上作了题为《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和发挥广大妇女群众的力量》专题报告,报告中提出:广泛动员妇女参加劳动生产,是“争取妇女彻底解放的关键”,妇女只有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才能在政治、经济、人格上获得独立地位,才能彰显自身的价值,这才是彻底的解放。

——摘编自倪婷《奋斗百年路:邓颖超妇女解放思想及其实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民法》有关男女平等的相关规定得以通过的背景,并简要评价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邓颖超对中国妇女解放事业的贡献,并综合以上材料谈谈你从中得到的有关中国近现代妇女解放的启示。
2022-03-27更新 | 64次组卷 | 1卷引用:湖南省百所学校2021-2022学年高三3月联考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