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建立了权力制约的机制 | B.严重于涉了别国的内政 |
C.集体安全机制形同虚设 | D.旨在维护世界和平安全 |
A.欧洲大国的国际地位下降 | B.历史教训推进国际组织改革 |
C.国际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 | D.一致原则能够保证世界和平 |
A.都是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 | B.体现世界大战后的国际政治秩序 |
C.都形成了制约战争的有效机制 | D.宗旨都包含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
材料 20世纪以前,一般认为国家拥有诉诸战争的权利。进入20世纪以后,国际社会开始通过法律形式限制战争权。主要相关条款如下:
《国际联盟盟约》(1919年)第十二条第1款:“倘联盟会员国间发生争议,势将决裂者,当将此事提交仲裁或依司法解决,或交行政院审查。联盟会员国并约定无论如何,非俟仲裁员裁决或法庭判决或行政院报告后三个月届满以前,不得从事战争。”
《非战公约》(1928年)第一条:“缔约各方以它们各国人民的名义郑重声明它们斥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纠纷,并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上,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第二条:“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
《联合国宪章》(1945年)第二条第4款:“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第四十二条:“安全理事会……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第五十一条:“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
——节选自世界知识出版社《国际条约集》
(1)根据材料,归纳国际社会在限制战争权方面的阶段性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20世纪以来国际社会限制战争权的背景。
A.建立由英法操控的国际联盟 |
B.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反华提案 |
C.建立以美国为中心的北美自由贸易区 |
D.布雷顿森林体系与关贸总协定的建立 |
A.成为英法操纵凡尔赛体系的工具 |
B.以法律形式确立“大国一致”原则 |
C.顺应了一战后的和平主义思潮 |
D.对侵略行为能起到行之有效的制约 |
A.《国联盟约》本身存在重大缺陷 |
B.美国无意参加和操纵国际联盟 |
C.美国社会缺乏对国联的普遍认同 |
D.美国试图维护世界的持久和平 |
A.“集会”是指巴黎和会 | B.“我”代表美国政府 |
C.“此次战争”是指“一战” | D.“措施”包含加入“国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