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强调尊重各国的独立主权 | B.进一步完善了集体安全机制 |
C.维护和平的实际作用有限 | D.加剧了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 |
〇德、法、比互相保证不破坏《凡尔赛和约》,德比、德法之间保持边界现状,互不侵犯,英、意充当保证国; 〇德比、德法、德波、德捷之间的《仲裁条约》,规定德国和比、法、波、捷用和平方式解决彼此间的纠纷; 〇法国同波、捷分别签订在遭到德国进攻时相互给予支援的条约。 |
A.德国的政治地位得到较大提升 | B.法国的安全利益得到有效保证 |
C.欧洲的和平安全机制建立起来 | D.巴黎和会勾画的格局得以强化 |
材料 在美国,一战促进了一系列新型和平团体的建立和现代和平运动的兴起。包括法治主义、国际主义和自由和平主义团体在内的各种和平组织提出各种各样的和平计划,谋求通过重建国际和国内秩序来消除战争的根源,建立持久的和平局面。这些非政府组织不仅敦促美国政府加入国联并在战后和平机制的构建中扮演领导角色,而且还直接发起19世纪20年代的裁军运动和使战争非法化运动。与19世纪欧洲通过均势维护国际安全的“消极和平”思想不同,一战后的美国和平团体把和平与改造不合理的国内和国际秩序联系起来。这种对“积极和平”的追求对美国外交政策和国际关系产生重要影响,并留下丰富的思想遗产。
——摘编自王立新《“积极和平”:美国的和平运动与一战后国际秩序的构建》
(1)根据材料,概括一战后美国和平运动的主要表现。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一战后美国和平运动的历史影响。
A.打破帝国主义国家的孤立封锁 | B.集中力量解决国内战争 |
C.引进德国技术加快工业化建设 | D.冲破凡尔赛体系的束缚 |
A.解决了法德两国间的矛盾 | B.缓和了欧洲国家间的紧张局势 |
C.保障了世界的和平与安全 | D.奠定欧洲长期安定繁荣的基础 |
传统国际法认为,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是合法的,国家有诉诸战争的不容置疑的权利,即所谓的“诉诸战争权”。
材料一 “各缔约国为促进国际合作,保证国际的和平与安全,承担不从事战争之义务。”“除本盟约或本条约另有明白规定者外,凡大会或行政院开会时之决议应得联盟出席于会议之会员国全体同意。”“联盟会员国承允为维持和平起见,必须将本国军备减至最少之限度,以足以保卫国家之安全及共同实行国际义务为限。”
——摘自《国际公法参考文件选辑》
材料二 正文共3条。第一条规定,各缔约国谴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争端,并在相互关系中放弃以战争作为执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各国保留条件:法国保留“合法的防御权”;英国声明对于它“具有特殊而重大利害关系”的地区,在执行“自卫行动”时不受其约束;美国宣称,每个国家“有权决定情况是否需要诉诸战争以实行自卫”。
——摘编自卢文璞主编《世界现代史(1914-1945)》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与之相关的文件名称。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中对战争权认识的变化,并分析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上述文件在维护和平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A.明确了反对一切非正义战争的原则 | B.为日后审判法西斯战犯提供法律依据 |
C.对发动战争的国家具有较大约束力 | D.有利于改善一战后法、德等国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