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桂林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漓江生态保护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道路,持续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金字招牌。
桂林市注重立法先行,在采纳公民建议的基础上出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成立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中的职责;完善市、县、乡、村公安机关四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体系,严厉打击破坏漓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每年4月为漓江保护宣传月,志愿者组成“保护漓江志愿者联盟”,引导全市人民自觉做保护漓江、保护环境的宣传者、践行者、守护者。
构建法治保障体系,凝聚共治共管合力。如今的漓江,清澈秀美,两岸树木苍翠,江面白鹭潮跹,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入选中国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
结合材料并运用《政治与法治》相关知识,说明桂林如何通过漓江治理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金字招牌。①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有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②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③紧扣高质量发展立法需求,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④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在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的执法工作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承担的。行政执法目的为了实现国家的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简言之就是“为人民服务”。如果没有严格的行政执法与服务,那么政府的存在就是孔子所感慨的“苛政猛于虎”,就是公共的灾难。2019年6月,广州环境执法人员通过夜间蹲点、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方式,对发现的“散乱污”问题严格执法不手软,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
(1)结合材料和运用所学的知识,说明政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2)结合材料和运用所学的知识,说明严格执法的重要意义。
①必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
②应该主动公开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③要与公民、社会组织保持密切沟通,优化应急管理和服务
④可采取轻责重罚的处置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增强政府威信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序号 | 古典名句 | 解读 |
① |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 严格执法 |
② |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
③ |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 全面依法治国 |
④ | “法者,治之端也”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④ | D.③④ |
①必须坚持严格执法,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②创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③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全民守法
④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材料一 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规划》的主要内容:一是继续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包括5G、6G、光纤宽带以及“东数西算”工程等;二是初步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协调统一的数字经济治理框架和规则体系基本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三是促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其中,在数字产业化方面强调国产替代,要在传感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瞻性领域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四是提升政务领域的数字化(数字政务)和新型数字生活。“促进生活消费品质升级”“培养全民数字消费意识和习惯”,加强智慧社区、智能家居、虚拟现实、云游戏等应用场景建设。
材料二 数字经济正在深刻重塑人类社会,在为我们提供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当信息泄露、大数据“杀熟”、算法滥用等频繁“入侵”,破坏现实生活时,越来越多的人对法治发出了强烈呼唤。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系统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当前,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民事、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涵盖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
材料三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各类涉及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的矛盾也逐渐增加,周某与甲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周某经营的网店刷单。刷单本金由周某支付,刷单酬金为15元/单。随后,周某支付给甲公司刷单本金30万元。合同到期时,甲公司使用其中的16万元用于刷单,并收到周某给付的6万元刷单酬金,剩余14万元未使用亦未归还周某,周某经多次催讨无果,遂将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
(1)结合材料一,运用《经济与社会》相关知识,分析我国如何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2)结合材料二,运用《政治与法治》相关知识,谈谈如何让法治建设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
(3)材料三中周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阐明理由。
电影票不能“退改签”,是否违法?营销短信“轰炸”,是否构成安宁权侵权?中介公司收取租金及押金后跑路,租客能否要求房东返还....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与媒体合办栏目等形式,发布本院审结的典型案例710多件,内容涉及侵犯安宁权、彩礼、商品房买卖、新业态用工等纠纷。让每一个典型案例都变成指导老百姓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生动教材。
“民法典实施后首起安宁权纠纷”案例,引起全社会对保护公民安宁权的关注;“婚约期间赠送汽车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无接触交通事故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等案例数次登上央视新闻栏目;“某大厦火灾隐患行政诉讼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典型案例,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学法用法方面很有意义。人们可以通过审结生效的案例了解裁判规则,使当事人对纠纷处理有一个合理的心理预期,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同时,也方便各类社会调解组织“以案说法”,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真正起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发布典型案例的意义。“不合理低价游”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的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往往会打着“物美价廉”的幌子,对行程的购物店数量、购物时间、景区游览时间、自费项目安排等情况虚假承诺或隐瞒不予告知。例如,有的旅行社“打马虎眼”,不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及《购物、自费项目补充协议》;有的旅行社业务人员在与游客签订合同时有忽悠或隐瞒真相的情况,发生纠纷后游客举证难、维权难。
“不合理低价游”之所以难治,既有旅行社和导游的自身因素,也有监管尚未形成有效覆盖、违法成本较低等现实原因。“不合理低价游”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严重影响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关注。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播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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