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民法典守护碧水蓝天,保护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一 | 案例二 |
某公司发明专利技术从源头上解决长期污水污泥分离不彻底、处理工序复杂化等关键技术问题,首次提出了通过操控屏控制移动杆,实现过滤速度可控的农村污水分离技术重大突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降低污水净化成本的同时,显著提高污水净化效率,延长装置的使用寿命,已在多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成功应用并推广。 | 甲公司在生产中,长期存在超标排放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乙环境研究所以甲公司存在长期连续超标排放污染物、构成环境民事侵权为由,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甲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危险、赔偿环境损失等。 |
①若小凯父母不服一审裁判可在20日内提出上诉
②商场管理公司就自身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负有举证责任
③小凯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父母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④父母基于身份关系应在未履行监护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①崔某侵犯了他人的发明专利权和商标权
②崔某“搭便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崔某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④崔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侵害公共利益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①“东方绿选”依法注册早于“东方甄选”,故B公司不存在侵权
②B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东方A公司的作品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B公司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东方A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④A公司有权要求B公司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苏某某于2022年8月2日在某名茶经营部购买了一箱标注生产日期为2008年4月28日的野生老白茶(48饼),支付价款13440元。该产品标注执行标准GB/T31751,此标准于2015年7月3日发布、2016年2月1日实施,产品生产日期早于标准发布实施日期。某名茶经营部主张该日期为农户确定的茶叶采摘日期。
2022年8月24日,苏某某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兴宁区法院起诉该名茶经营部,请求经营部退还货款13440元并支付货款金额为限的十倍赔偿。最终,法院判决某名茶经营部向苏某某返还购物款13440元,苏某某向某名茶经营部退回所购涉案产品,在未退回所购涉案产品前,某名茶经营部无须返还购物款,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该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苏某某又以某名茶经营部将新茶当老茶售卖构成欺诈为由向兴宁区法院起诉,请求某名茶经营部支付货款金额三倍赔偿。
最后,兴宁区法院经过审查以后,依法判决驳回苏某某的再次起诉。
假如你是人民陪审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作出判决的理由,并写出从该案件中得出的两条启示。6 . 某地一老人跳广场舞时突然晕倒,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其家属非常愤怒,将此次跳广场舞的组织者告到法庭,并请求判令组织者赔偿家属60万元。
法院调查过程中,作为组织大家健身活动的王某,把大家聚拢在一起,目的是大家一起欢乐,并未强迫任何他人参与。赵大爷晕倒后,王女士第一时间拨打了电话。经法医鉴定,赵大爷是心源性猝死。
(1)法院会支持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吗?并说明理由。(2)“赵大爷是心源性猝死”的结论属于证据的哪种类型?并说明证据对司法机关的重要性。
A.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
B.被公园树枝砸伤说明该公园管理不到位,应承担违约责任 |
C.网店客户对网店服务的差评,侵害了网店经营者的名誉权 |
D.丁某均可通过仲裁途径将上述“糟心”事变成“舒心”事 |
①王某因为郭某的防守行为受伤,郭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②王某因为正常的体育运动受伤,王某应该自行承担责任
③不管能否证明郭某存在故意或过失,郭某均应承担责任
④如果不能证明郭某存在故意或过失,郭某不该承担责任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户外运动成为许多青少年的娱乐方式,各类培训课程也应运而生。
2023年8月23日,赵某组织学员前往广场开展轮滑教学,监护人孟某带领7岁的小孟到指定地点进行学习。其间,小孟告诉赵某口渴想喝水,赵某表示同意。小孟穿着轮滑鞋在从学习场地外去喝水回来的途中(学习场地外),不慎撞倒正在行走中的老人刘某,导致刘某骨折。经孟某将刘某送至医院检查并治疗,出院时经核算需要支付医疗费共10048元,小孟的监护人找赵某协商解决未果,遂起诉至重庆市铜梁区法院。赵某辩称,当天是7:00至8:30上课,下课后没走的学生会组织他们做游戏,8:30之后没看见小孟在场地内。上课是划了区域的,下课后小孟跑到场地外发生事故,自己不应为事故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辩称其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意见,未举示相关证据,不予采信,最终判决俱乐部经营者赵某承担医药费70%,小孟承担30%。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冯先生2012年购得一套限价商品房屋,次年就将房屋出售给了王女士,双方约定具备产权转让条件时办理过户。2015年冯先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因为双方买卖的房屋属于限价商品住房,根据相应政策,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过户。冯先生取得产权证后因房价上涨后悔卖房,遂以合同无效为由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返还房屋,同时按每月4500元的标准赔偿租金损失。王女士则反诉,要求冯先生返还购房款60万元、专项维修基金11978元,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151.2万元。庭审中,经评估房屋市场价值为276 万元,最后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