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甲10岁时父母离婚,随其母李某生活。1年后李某再婚,继父王某与李某共同照顾甲的生活。王某与李某婚后生一子乙。后王某去世,留有遗产若干,未立遗嘱。甲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其母同意,但遭到乙的反对。甲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王某的遗产。对此,下列说法合理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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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某的遗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乙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②乙作为王某的婚生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甲是王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③甲乙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平均继承王某的所有遗产
④甲与王某存在着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甲作为继子女获得王某遗产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