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秦朝最初为三十六郡,县总数在一千左右。到西汉,郡级政区(郡与国)比秦代大幅增加,西汉末有郡国一百零三。东汉末年,朝廷派中央的高级官员出任州牧镇压农民起义,授与兵权、财权和行政权,以与农民军对抗。此后,州演变成了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数膨胀,平均每州只辖二个多郡,每郡只辖二个多县。隋炀帝大举并省州县,同时又改州为郡。并省之后全国有一百九十郡,一千二百五十五县。唐承隋制,但郡被改为州。唐太宗时,按山川形势分全国为十道监察区,以观察使监察地方。为了扑灭安史之乱,唐玄宗时不得不在全国普遍设置方镇,任命一大批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的节度使。唐后期,经常以观察使兼任节度使。这样,观察使的监察范围——道与节度使的军管区域——方镇也就合二为一了,州县以上新的一级政区道(方镇)就渐渐成形了。
材料二 宋初取消方镇。后来,宋代依据天下土地形势,分路而治,于是在州以上又出现了路一级的新型行政区划。各路设有负责转输地方财赋的转运使,负责监察、司法之职的提刑按察使,负责治安边防的安抚使,负责储备粮食平抑物价的提举常平使等。这些官员的衙门通称诸监司,“监”是指以诸使兼理“监察”州县之职的意思。这些监司的行政管辖地域都称为路,但各监司的路并不尽一致,即使有两司的路一致,治所(行政中心)有时也不在一地。
——摘编自周振鹤《中央地方关系史的一个侧面(上)》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秦至唐地方政府层级演变的基本历程并简析其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括宋朝“路”级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归纳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层级变迁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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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秦至宋代县数量变化统计表
时期 | 秦 | 西汉 | 东汉 | 三国 | 西晋 | 南北朝 | 隋 | 唐 | 宋 |
县数(个) | 1000 | 1587 | 1180 | 1190 | 1232 | 1752 | 1255 | 1573 | 1234 |
——摘编自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阐释秦至宋代县数量变化的趋势。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别说明影响西汉和宋代县数量变化的主要因素。
材料一 使职差遣,就是临时把某官或某人派往某地去办理事务,职掌一地的权力,事情办完后立刻返列复命。在初唐,每遇地方上有事务需要特别办理,朝中就派大臣前往,总揽地方一切相关事务和权议。办完事情马上回来复命交差,但渐渐地由于国家事务日渐浩繁,有些差遣使臣就久办不归,座地为使,固定下来,统管一事或一地。这种现象越来越多,出现了“为使则重,为官则轻”的局面。
——马春晖《唐代官职中的使职差遣制度探析》
材料二 唐玄宗时,使职差遣制大为发展。在军事方面,节度使在开元时期已经逐渐固定,形成十节度使。在地方制度方面,于开元二十一年设十五采访使,也成为固定使职了。在宰相制度方面,原来真宰相的左右仆射,这时不加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便不是宰相,不能过问机密要政了。起草诏敕本是中书舍人的专职,学士是文学侍从之臣,自玄宗时翰林学士设置后,重要的诏敕归于学士,中书舍人反而只能起草一些例行诏敕。翰林学士虽然没有使的名称,却是使职差遣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在玄宗时更为大量发展的使职是在财政部门,如盐池使、转运使、劝农使、诸色安辑户口使、户口色役使、租庸地税使、铸钱使、木炭使、出纳使等,名目繁多。这些使职有些是因事立名,事罢即废,如劝农使等;有些逐渐成为长期设置的固定职务了,如转运使等。
——摘编自陈仲安《唐代的使职差遣制》
(1)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唐代政治制度变革的特点,并简析其原因。
(2)这种制度变革能否解决唐朝政府所面临的问题?依据史实说明理由。
材料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是一个庞大的制度系统,往往寓“协商”于决策之中。秦朝凡是重大事件如议帝号、封建、封禅等都与大臣商议。汉代承袭此制,协商的议题更为广泛,如立嗣、立法、人事任免、教育、盐铁专卖、边事、出战、迁都等重大问题都要协商。集议一般由丞相、御史大夫主持,如果议题特别重要皇帝也会参加或主持。参加集议的人数根据议题牵涉面而定,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百人。汉代设置了针对国家某项重大政策的“专题协商”会:如有关经济民生领域的盐铁专卖会议等。隋唐建立起一套“中书出令、门下封驳、尚书施行”三省六部制的“决策—执行”机制。在明清两代,一些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选任、重大案件审理通常都要进行不同方式的协商。
——摘编自齐惠《中国古代政治中的“协商”因素》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政治“协商”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政治“协商”的作用,并谈谈你对政治协商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