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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65 引用次数:65 题号:1440866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日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来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发乞丐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除了他奇特的外貌,极为消瘦的身体,还有与众不同的乞讨方式,这一情节为下文的叙事张本。
B.胖警察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次要人物,他凶狠无情地用皮带抽打、驱赶中心广场上的乞丐,这写出了乞丐们悲惨恶劣的生存环境。
C.20年前意气风发的红发青年现在却以乞讨为生,被警察欺辱也懒得抗议,这种反差意在暗示懒惰是导致他落魄潦倒的主要原因。
D.“我”想帮助红发乞丐的急切心情与红发乞丐对“我”的漠视态度形成强烈对比,凸显了两人在人生追求、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2.红发乞丐能接受别人的施舍,为什么把“我”给他的纸币搓成一团弹到空中?
3.请简要分析小说的叙事艺术。
【知识点】 毛姆 外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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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患难见知己

(英)毛姆

三十年来,我一直研究我的人类同胞,但至今了解不多。每当有人跟我说他对一个人的第一次印象向来不错的时候,我就耸耸肩。我想这种人不是无知,就是自大。拿我自己来说,我发现,认识一个人的时间越长,我就越感到困惑。

我产生这些想法,是因为我在今天早上的报纸上看到爱德华﹒海德﹒伯顿在神户去世的消息。我跟他并不熟,但是对他挺有兴趣,因为有一次他让我大吃一惊。要不是听他亲口讲述这个故事,我根本不会相信他能做出这种事来。这件事之所以特别令人惊讶,是因为无论是外表还是风度,他都让人想到一种非常明确的类型。要说真有表里如一的人的话,那就是此公了。他个子很小,身高不过5英尺4英寸,身材纤细,白头发,蓝眼睛,红红的脸上布满皱纹。我估计自己认识他时,他大约有60岁光景。他向来衣着整洁素雅,合乎他的年龄和身份。伯顿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主要还是他这个人和善。他那双温和的蓝眼睛有种令人愉快的神情。我想,人们喜欢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非常瘦小、脆弱,容易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你觉得他甚至连只蚂蚁都不忍伤害。

一天下午,我正坐在格兰德大酒店的大堂里,伯顿走了进来,在我旁边的椅子里坐下。

“喝一点,怎么样?”

“你认识特纳吗?”在我点头致意的时候,伯顿问道。

“我是在俱乐部里认识他的。听说他是个靠国内寄钱过日子的人。”

“是呀,我想是的。在这儿这种人可不少。”

“他桥牌打得不错。”

“他称得上是桥牌高手。好像对牌有一种本能似的,简直神了。我那会儿常和他一起玩牌。他在神户住了一段时间。”

伯顿抿了一口杜松子汽酒。“说来也是件有趣的事,”他说,“他人不坏。我挺喜欢他。他总是衣冠楚楚,样子挺帅。长得也算英俊,蜷曲的头发,两颊白里透红。女人都对他着迷。你知道,他没有什么害人之处,就是野了点。自然,他酒喝得太凶了。这种人总是这样。他每个季度收到一小笔钱,靠打牌再赚一点。他赢了我不少钱,这我可知道。”

伯顿和善地咯咯一笑。我的处世经验告诉我,他打桥牌输起钱来时一定是大大方方的。他用瘦小的手摸了摸剃得光光的下巴;手上青筋鼓起,手白得几乎透明。

“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当他落得一文不名的时候,就来找我了,再说他和我同姓。有一天,他到我办事处来见我,要我给他个差使。当时我颇为惊讶。他告诉我说家里不再给他寄钱了,他要干活儿了。我问他多大年纪。‘35,’他说。‘你一直都干什么来着?’我问道。

‘嗯,没怎么干过事。’他说。我禁不住笑了。‘眼下恐怕不能帮你忙了,’我说,‘你再过35年来找我,到时候我再看看能帮些什么忙。’他没有动弹,脸色变得相当苍白。他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对我说,这一阵子他牌运一直不好。原来他不甘心老打桥牌,便赌起扑克来,结果输了个精光。我瞧了他一会儿。我能看出他已经完全垮了。这一阵子他酒喝得比以前更凶,看上去足有50岁。姑娘们当时要是瞧见他,准不会对他那么着迷了。‘嗯,你除了打牌以外,难道什么也不会干吗?’我问他。‘我会游泳,’他说。‘游泳!’我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呢,这种回答听起来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我读大学时曾经代表学校参加游泳比赛。’我听出了一点他话里的意思。上大学时自以为了不起的人我见得多了,我才不吃这套呢。‘本人年轻时也是个游泳好手。’我说。”

“突然,我有了个想法。”伯顿停了下来,看着我。

“你对神户熟悉吗?”他问。

“不熟悉,”我说,“从前有一次路过那里,只呆了一个晚上。”

“那么,你不会知道盐谷俱乐部吧。我年轻的时候,曾经从那里出发,游过灯塔直到垂水小溪上岸。一共3英里多路,灯塔一带有激流,游起来挺费劲。于是,我把这事告诉了那位与我同姓的年轻人,并对他说,要是他能游过去,我就给他一个差使。我看得出,他吓了一跳。‘你不是说你是游泳好手吗?’我说。‘我现在身体状况不太好,’他回答说。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耸了耸肩。他望了我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好吧,’他说了,‘你要我什么时候游呢?’我看了看表。刚过十点。‘你游这段距离大概要花一个钟头零一刻多一些。我到12点半开车到小溪那里去接你,带你到俱乐部换衣服,然后一起吃午饭。’‘就这样吧,’他说。我们握了握手。我祝他好运,他就走了。那天上午我有好些事要办,到12点半总算勉强赶到了垂水小溪。其实我根本用不着这么赶,他压根儿就没露面。”

“他临阵脱逃了?”我问。

“没有,他没有临阵脱逃。他确实出发了。当然喽,他喝酒作乐早把身体搞垮了。灯塔周围的激流他对付不了。大约有三天,我们都没找到尸体。”

我好一会儿什么话也没说。我感到有些震惊。然后我问了伯顿一个问题。

“你提出给他差使的时候,是不是知道他准会淹死?”

他轻轻地咯咯一笑,用那双和善又坦率的蓝眼睛望着我。他用手摩挲着下巴。

“哦,那时我的办事处可没有空缺呀。”

(本文有删改)

1.理解文中加点词语的含义。
(1)每当有人跟我说他对一个人的第一次印象向来不错的时候,我就耸耸肩
(2)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耸了耸肩
2.作者笔下的“伯顿”是怎样一个人?作者用了哪些方法来刻画这个人物?
3.小说以“患难见知己”为标题有什么作用?
4.小说由两个“我”共同配合完成故事的讲述,试分析这种叙述模式的好处。
2022-03-07更新 | 122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午餐

毛姆

我是在剧场看戏时见到她的。她向我招了招手:“哎呀,好多年没见了,时间过得真快!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况吗?你请我吃了一次中饭。”

我怎么能不记得!

那是二十年之前的事了,当时我住在巴黎拉丁区的一间小公寓,那里是无名艺术家、穷学生、流浪汉的栖身之地。我的收入刚好够养活自己。她曾看过我的一本书,并给我来过信,我回信谢了她。可没多久我就又收到她一封信,说她要路经巴黎,想同我谈谈,并问我是否愿意中午请她在福约特餐厅随便吃点什么。福约特是法国议员们经常光顾的一座餐厅,我从来不敢问津。但我想,一顿便餐不会超过十五个法郎。如果我后半月不喝咖啡的话,完全可以对付过去。

实际上她已经有四十岁了,她那一口为数众多的牙齿,又白又大又平整,给我印象颇深。

菜单拿上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价钱比我预料的要贵得多。但她说的话叫我放了心。

“我中午从来不吃什么,”她说。

“哦,可不要这么说!”我慷慨地回答。

“我只吃一道菜。也许我可以来点鱼,我不知道有没有鲑鱼。”

吃鲑鱼的季节还略嫌早了一点,菜单上也没有写着这道菜。但是我还是问了一下侍者。

“有,刚刚进了一条头等鲑鱼!”

我为我的客人叫了一份。侍者问她是否吃点别的,“不,我中饭只吃一道菜。除非你们有鱼子酱。”我的心微微一沉,我告诉侍者拿了份鱼子酱。我为自己挑了一份菜单上价格最便宜的羊排。

“我认为你吃肉可并不明智,”她说,“我不知道你吃完这类油腻的东西以后还怎么能工作。我可不能叫我的胃负担过重。”

之后出现了饮料问题。她说,“我的医生绝对禁止我喝酒,除了香摈。”她对我粲然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我想我的脸当时一定变得有些苍白。我叫了半瓶香香槟。

她吃掉鱼子酱,吃掉鲑鱼,愉快地谈论着艺术、文学和音乐。可我却一直琢磨账单加起来会要我多少钱。这时侍者又带着菜单来了,我便说:“我中午只吃一道菜。”

她轻轻递了一个手势,让侍者站在一边。

“我中饭从来不多吃,吃这点也是为了聊天方便。我可再也吃不下什么了------除非那种大芦笋。如果不尝尝的话,这次到巴黎来可是件憾事。”

我的心沉了下去。我在橱窗里见到过芦笋,我知道这东西贵得要命。可我仍硬着头皮对侍者说:“这位女士想知道你们有没有那种大芦笋。”

“我一点都不饿,”我的客人叹道,“但如果你坚持的话,我也不介意吃一点。” 我陷入了恐慌。现在已经不是我可以剩下几个钱过日子的问题了,而是我是否有足够的钱拿出来付账。我清楚地知道我有多少钱,如果不够付账的话我下决心把手往兜里一伸,然后戏剧性地大喊一声,跳起来说我钱包被偷了。当然,如果她也没有足够的钱付账的话就更难堪了。要是那样,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留下我的表作抵押……

芦笋上来了,水灵灵的,让人垂涎。我一边望着这个女人一大口一大口地往嗓子眼里塞着芦笋,一边彬彬有礼地谈论着巴尔干半岛的戏剧界现状。她终于吃完了。

“咖啡?”我问道。

“好吧,一份冰激凌加咖啡。”她回答。

“你知道,我信奉着这样一个原则,”她边吃冰激凌边说,“一个人吃饭时—定只吃八成饱。”

“你还饿吗?”我有气无力地问道。“哦,不饿了。”

当我们等着咖啡的时候,侍者胳膊上挎着一满篮子大桃向我们走来,我的客人一边继续谈话,一边心不在焉地拿起了一个。

“你看,你用肉塞满了肠胃,”——她指的是我那一块可怜的羊排——“你什么也吃不下去了;而我只随便像吃点心一样地吃了点儿,我还可以享受个桃子。”

付完帐后,我的钱已不够付像样的小费了。她的目光在我留给侍者的三个法郎上停留了片刻,我知道她一定想我很吝啬。

“学我的样子,”在我们握手道别时她说道,“中饭顶多吃一道菜。”

“我会比那做得还好,”我大声回答,“今天晚饭我就什么都不吃了!”

“幽默家!”她愉快地喊着,跳上了一辆马车,“你真是一个十足的幽默家!”

时隔这么多年,今天,我终于复了仇。我不认为我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可是当永恒的上帝插手这件事时,我暗自得意地看到了这个让我欣慰的结果——现在她体重已达三百磅。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描写她牙齿众多、“又白又大又平整”的目的是形象地表现“我”对“她”贪婪的认识。
B.小说善用次要人物的言行为故事情节的发展铺垫,篇中侍者的言行就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C.小说中“她”多次提到“我只吃一道菜”,这是一种反复的修辞手法,突出表现她人性虚伪。
D.小说以“我”的视角叙述故事,且通过我的言行、心理烘托了“她”的形象,凸显主题。
2.请简要分析“我”在“她”用餐时的心理描写的作用。
3.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我”,有人认为主人公是“她”。你认为是谁?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2020-08-17更新 | 88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教堂司事

【英】毛姆

圣彼得教堂下午有一场洗礼,所以奥伯特·爱德瓦还穿着他的司事长袍。他总是把新袍子放在做丧礼或婚礼的时候才穿(那些讲究时髦的人总是选圣彼得教堂来举行这些典礼),所以,现在他所穿的只是稍微次一等的。穿这袍子,他感到自傲,因为这是他职位尊严的标志。

司事现在在小礼堂等着牧师结束他的仪式。

这位牧师是最近才任命的,四十来岁,红光满面,是个精力充沛的人。而奥伯特·爱德瓦还是为先前的牧师感到遗憾,那是一个旧派的教士,从不大惊小怪,不像现在这位,样样事情都要插上一手。

不久,他看到牧师走了过来。

“佛曼,您能到小教堂里来一会儿吗?我有些事情要同你说说。”

牧师将奥伯特·爱德瓦领进了小教堂。奥伯特·爱德瓦看到这里还有两位教堂执事,有一点儿惊讶,他一个一个地同他们打招呼。

他们现在坐在精致的桌子旁边,牧师坐到他们中间空出的椅子上。奥伯特面对着他们,桌子在他与他们之间,心里有些不自在地猜想着这是怎么一回事。牧师的脸上是一团和气,而另外两位却表现出些微的慌乱。奥伯特以一种谦恭而又尊严的姿态站着。

牧师神采奕奕地开口了。

“佛曼,你已经在这里干了这么多年了,而且令人满意地履行了你的责任。”

“但是有一天我了解到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我觉得有责任要将这事情告知我们的执事。我不胜惊讶地发觉你竟然既不能读也不能写。”

“以前的牧师知道这事,阁下。”他回答说。

执事们喊叫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你当了这个教堂的司事十六年,却从来不会读也不会写?”

“好吧,佛曼,我同两位先生讨论过这事,认为这实在是匪夷所思。像圣彼得这样的教堂里不能有一个既不能读又不能写的司事。”

奥伯特·爱德瓦瘦削而苍白的脸涨红了,他不自在地跺动着脚,但没有答话。

“好的,阁下,我懂,我会递上我的辞职书的。”

但是,当奥伯特·爱德瓦以他通常的礼貌,在牧师和执事们离开后,再关上了教堂的门以后,他再也无法保持住那种庄重的神态了,他的嘴唇颤抖着。他回到小礼堂穿上了他的夹克,走出了教堂。他把身后教堂的门锁上,漫步穿过广场,在深深的忧伤中,他没有走向那条往家走的路,他的心情非常沉重。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做。奥伯特不抽烟,也不饮酒。就在此刻,他觉得要是有支烟抽,或许会给他一点安慰。既然他从不带烟,他就四下里寻找着,看哪里可以买一盒。他没有看到卖烟的店铺,于是就往下走去。这是一条长长的道路,有各式各样的店铺,可就没有能买到香烟的店铺。

为了确信,他又重新在街上走了一遍。

“我不会是唯一一位在这条街上走过而想到要抽烟的人的,”他说,“如果哪个家伙在这里开爿小店,我是说,烟草、糖果之类的,准能赚钱。”

他为此遽然一震。

他说:“真是奇怪,事情就是在你最没有想的时候这样来了。”

第二天他去了那条街,而且很幸运地找到了一家出租的店铺。一个月以后,一爿卖香烟和书报的店铺就开张了。他的妻子称这件事是他自从当上圣彼得教堂司事以后最糟糕的堕落,但是他回答说,人必须跟着时代变,再说,教堂也不再是以前的样子了。

奥伯特干得很不差。在十年时间里,他一连开了不下十家这样的店铺,赚到了大笔钱财。每个星期一,他自己就到各家店铺去,将一个星期收到的钱统统收拢起来存到银行去。

有一天早晨,正当他在将一扎扎钞票和一大口袋银币交进银行的时候,一位银行出纳告诉他说,他们的经理想要见他。他被引进一间办公室,经理同他握手。

“佛曼先生,你在这里有很大一笔存款了,最好用它来投资。”

“我们会帮你转换成绝对可靠的证券的。这样会比银行所付的利息高得多。”

奥伯特富态的脸上出现了疑虑,说:“我从来没有接触过股票和分红,我只是想要把这些钱存放在你的手里就行了。”

经理笑了,说:“所有的一切我们都会帮你做的。你以后只要在传票上签名就行了。

奥伯特不无疑虑地说:“不过,我怎么知道到底签的是什么呀?”

“我想你总应该会阅读吧。”经理以玩笑的口吻说。

“哦,阁下,但是我真的不能读也不能写,我只会签自己的名字。”

经理大吃一惊,从他的椅子上跳了起来。

“这是我平生所听说的最不寻常的事情。”经理呆呆地盯着他,仿佛他是一个史前的怪物。

“你是说,你经营了这么重要的生意,赚了三万磅的财富,却不会读也不会写?我的天呐,我的好人,如果你要会读会写,那你现在还会成什么样啊?”

“我可以告诉你,阁下,”佛曼先生说,一丝笑容浮上了他依然高贵的面庞,“那我就还是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的司事。”

(选自《毛姆短篇作品》,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采用场景转换的手法,教堂、街道和银行三个场景,凸显了主人公佛曼命运的转折,语言上采用了曲折回环的句式,使得情节跌宕起伏。
B.新任牧师样样事情都要插一手,在肯定了佛曼一直以来的工作后,提出因佛曼不能读写而要辞退他,显示了新牧师对文化的重视和对教堂的尽心尽责。
C.小说中,银行经理预言如若佛曼懂得读写,那么,他的前途将是不可限量的,佛曼微笑地道出如若那样他仍是“教堂司事”,隐含着讽刺意味。
D.佛曼在接到被解雇的消息后,一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但他没有绝望,在长长的街道上找到了自己今后的发展方向,体现了他的自觉意识。
2.小说中,新任牧师辞退佛曼这一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佛曼由一个教堂司事变成一位成功的商人,这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启示?试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2020-12-21更新 | 64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