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楼
孙犁
玉柳庄炮楼,高有五丈,全是卧板砖灌石灰垒起。紧靠炮楼外面,有几间平房,一间是伪军营房。平房外才是沟墙、障碍。进入里面要经过一个吊桥。秋收完毕,转眼就到了中秋节。因为近来围困炮楼,鬼子不敢轻易下来。差不多的人家全买了猪肉月饼,穷些的也置些鸭梨葡萄过节。炮楼上的鬼子伪军眼红,就三番两次托人捎信给“维持村长”柳老新,说无论如何,给送点东西上来。
十四夜里,有一队穿便衣的队伍开到五柳村庄里来了。十五这天,吃了早饭,柳老新置备了二十斤梨,五只杀好的鸡、十斤月饼、十五斤葡萄,装好四个大篮子、两个小篮子,派四个年轻人提着大篮子,他和十三岁的小星提了小篮子到炮楼上去送节礼。
街上有的人念说:“鬼子不敢下来就算了,又去招引他干什么?”
柳老新和小星先走一步。炮楼上的鬼子伪军一见柳老新来送礼,心里高兴的很,鬼子把吊桥放下来,鬼子獭尾气势汹汹地把他两个浑身上下搜了一遍,又把篮子搜查一遍,才抓了一把葡萄往嘴里塞:“为什么好久不来送东西?”
柳老新说:“不是我不来送,是八路军活动的要紧,送也送不到啊!”
金田在上面招呼柳老新快上去。柳老新回头一看,那四个人跟上来了,就说:“这两篮子是给警备队先生们吃的。”便领着四个青年人到了炮楼上,对金田说:“队长,今天进来的东西,都是好成色。你先看看这几只鸡肥不肥?”那个提鸡篮子的青年赶紧把鸡提到金田面前,叫金田过目。金田一看,果然好肥鸡,忍不住脸上笑容。楼上还有四个鬼子。柳老新指挥着,叫皇军们看梨好吃不好吃,尝尝月饼,再看看葡萄甜不甜。鬼子们狼吞虎咽,嘴角上说话:“好,好吃,甜,香!”
一句话没了,只见提鸡的那个青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抽出把明亮亮、冷森森的宰猪刀来,左手揪住金田衣领,右手一按一抹,金田的半个脖子已下来。那青年一面轻轻把金田放倒,回头一看,只见他的三个伙伴也已把四个鬼子杀倒在地,简直没出点声音。
两个青年搬着一挺轻机枪轻轻走下楼来,对准伪军平房。这时柳老新在楼顶放哨的地方呐喊一声,说道:“伪军弟兄们,八路军已经把金田和上面鬼子全杀了,你们快快反正,把獭尾捉住,我保你们安全。谁反抗谁倒霉!”
忽然,獭尾端着枪从平房里窜出来,机松一扫没扫住,他跑过吊桥,奔着城里跑去。这时就听见炮楼南面野地里响了一枪。原来埋伏在村里的正规军,全开出来截击城里出来的敌人。队伍在街上一走,街上人们才看出,领队的就是本村的柳英华。再往队伍里看看,很多是他们的子弟。众人一哄就围了上去。
“这不是俺家二小吗?”
“嘿呀,你可长的高多了,这衣裳是发的吗?”
这些青年子弟,抗战开始就参加八路军,已几年不回家来了,现在爹娘、叔伯、妻子、姐妹一见,问长问短。柳英华笑着说:“叔叔大伯、婶子大娘们,我们这是去打仗,回来再说吧。”
队伍已出村,人们跟在后面,都说:“走,去看咱们的子弟兵打鬼子去。”队伍从道沟里向炮楼包围过去,鬼子獭尾窜出来,观阵的正着急,埋伏的子弟兵,一枪把他打死,人们一齐拍手叫好。
晚上,大圆大亮的月亮升起来,五柳庄的人们和他们的子弟兵在祠堂门前广场上开庆祝会。五年前,柳英华率领全村二十个青年参加了我们的队伍。这片广场,抢秋时,碾成了一个大场,四边堆着一大堆豆秸、棒子。三个月前,炮楼上的鬼子就在这个广场上刀砍柳英华年老的父来,枪挑死他七岁的孩子,推进广场旁的死水坑里,只剩下孩子母亲整天在家哭泣。
夜深了,柳英华把队伍整理好,命令靠在柴禾堆上休息。家里人都恋恋不舍,可也不好打扰他们。他们的孩子们背靠着绵软的柴禾,怀抱着上好子弹的枪支,不久就舒舒服服地睡着了。月亮转到西北角,半夜后的清凉露水,慢慢滴下来,落在他们的脸上,衣服上、枪膛上,他们也没有觉得……
英华也靠在一边,但他没有睡,他望着天空,忽然小星跑到他的身边小声说:“英华哥,俺嫂子想和你说句话,就在那池子边上。”
英华走过去,女人说:“你也不回家去看看!”
英华看见自己的女人,又黄又瘦,心里一酸,忍着眼泪说:“你看我能离开吗?”
女人呜咽着说:“爹和小俊就是在这池子里死的呀!我看你像忘了他们一样。”说罢就痛哭起来。
英华说:“我心里难过,我把眼泪往肚子里吞,我好好执行上级的命令去消灭鬼子!”
正说着,侦察员回来报告情况,英华对女人说:“回家去吧!不要净啼哭!自己身子要紧。我不能多照顾你们,我已经托付了老新叔,有什么困难就和他说。”
女人赶紧抹着眼泪转身走了。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在小说中设置悬念,“十四夜里,一队便衣进入村里”这一情节为后面柳老新等人捣毁鬼子炮楼的内容埋下伏笔。 |
B.机智灵活的柳老新虽然表面是鬼子的“维持村长”,但仍心怀家国大义,带领村民与子弟兵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消灭敌人。 |
C.从全文看,“子弟兵出现在村里并受到乡亲热情接待”这一情节是倒叙,交待了前文“炮楼南面野地里响了一枪”的缘由。 |
D.柳英华的妻子识大体,在听闻侦察员报告后,她怕影响丈夫及部队的行动,便立马收敛悲情,遵从丈夫的安排。 |
3.孙犁的抗战小说富有“舒缓朴质的诗意”。请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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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召儿
孙犁
我们机关搬到三将台,是个秋天,枣儿正红,芦苇正吐花。我们来了一群人,不管牛棚马圈全住上,当天就劈柴做饭,上山唱歌,一下就和老乡生活在一块儿了。
我组织民校妇女识字班,课程第一是唱歌,歌唱会了,剩下的时间就碰球。山沟的青年妇女们,碰起球来,真是热烈,整个村子被欢笑声浮了起来。
一天,我翻着点名册,随便叫了个名字:“吴召儿!”
我听见嗤的一声笑了。抬头一看,在人群末尾,靠着一根白杨木柱子,站起一个女孩。她正在背后掩藏一件什么东西,好像是个假手榴弹,坐在一处的女孩子们望着她笑。她红着脸转过身来,笑着问我:“念书吗?”
“对!你念念头一段,声音大点儿。大家注意!”
她端正地立起来,两手捧着书,低下头去,就念开了,书念得非常熟练动听。就是她这认真的念书态度和声音,不知怎的一下就印进了我的记忆。下课回来,走过那条小河,我听到了只有在阜平才能听见的那激动的水流的声响,听到在这山草衰白柿叶霜红的山地,还没有飞走的一只黄鹂的叫唤。
十一月“反扫荡”。我当了一个小组长,我们的向导老不来。我跑到村长家里去找,村长散披着黑羊皮袄,见我就笑着说:“男的分配完了,给你找了一个女的!”
“女的就女的吧,在哪里呀?”我说。
一个女孩子跑出来,穿着一件红棉袄,一个新鲜的白色挂包,斜在她的腰里,装着三颗手榴弹。
“真是,”村长也在抱怨,“这是‘反扫荡’呀,又不是到区里验操,也要换换衣裳!红的目标大呀!”
“尽是夜间活动,红不红怕什么呀,我没有别的衣服,就是这一件。”女孩子笑着,“走吧,同志!”说着就跑下坡去。
在路上,她走得很快,我跑上前去问她:“我们先到哪里?”
“先到神仙山!”她回过头来一笑,这时我才认出她就是那个吴召儿。
“到了神仙山,我有亲戚。”她说,“我姑住在山上,她家的倭瓜又大又甜。今天晚上,我们到了,我叫她给你们熬着吃个饱吧!”
天黑的时候,我们才到了神仙山的脚下。她爬得很快,走一截就坐在石头上望着我们笑,像是在这乱石山中,突然开出一朵红花,浮起一片彩云来。
北斗星转下山去,我们才到了她的姑家。
“这都是我们的同志。”吴召儿大声对她姑说,“快给他们点火做饭吧!”老婆子拿了一根麻秸,在灯上取着火,就往锅里添水。吴召儿和她姑有说不完的话。
“你爹给你买的新袄?”姑问。
“他哪里有钱?是我给军队上纳鞋底换的。”
第二天,我们在这高山顶上休息了一天。
以后每天黎明,吴召儿就把我唤醒,一同到那大黑山的顶上去放哨。山顶不好爬,又危险,她先爬到上面,再把我拉上去。山顶上有一丈见方的一块平石,长年承受雨水,被冲洗得光亮又滑润。我们坐在那平石上,月亮和星星都落到下面去,我们觉得飘忽不定,像活在天空里。
这一夜下起大雨来,雨下得那样暴。在这样高的山上,我们觉得不是在下雨,倒像是沉落在波浪滔天的海洋里。风狂吹着,那块大平石也像要被风吹走。
吴召儿紧拉着我爬到大石的下面,不知道是人还是野兽在那里铺好了一层软软的白草。听到四下里山洪暴发的声音,雨水像瀑布一样,从平石上流下,我们像钻进了水帘洞。
一清早放晴,我们就看见从邓家店起,一路的村庄,都在着火冒烟。我们看见敌人像一条虫,在山脊梁上往这里爬行。一路不断响枪,那是各村伏在山沟里的游击组。吴召儿说:“今年,敌人不敢走山沟了,怕游击队。可是走山梁,你就算保险了?兔崽子们!”
敌人的目标,显然是在这个山上。吴召儿把身上的手榴弹全拉开弦,跳起来说:“你去集合人,我去截兔崽子们。”她在那乱石堆中,跳上跳下奔着敌人的进路跑去。
我喊:“红棉袄不行啊!”
“我要伪装起来!”吴召儿笑着,一转眼的工夫,她已经把棉袄翻过来。棉袄是白里子,这样一来,她就活像一只逃散的黑头的小白山羊了。一只聪明的、热情的、勇敢的小白山羊啊!
她登在乱石尖上跳跃着前进。那翻在里面的红棉袄,还不断被风吹卷,像从她的身上撒出的一朵朵的火花,落在她的身后。
当我们集合起来,从后山上跑下,来不及脱鞋袜,就跳入山下那条激荡的大河的时候,听到了吴召儿在山前连续投击的手榴弹爆炸的声音。不知她现在怎样了。我能断定,她的生活和历史会在我们这一代生活里放光的。
1949年11月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写“我们”组织民校妇女识字、唱歌、碰球,既表现了我党主张男女平等的思想,对群众的文化教育,更表现出融洽的军民鱼水之情。 |
B.“我听到了只有在阜平……一只黄鹂的叫唤”表明吴召儿认真动听的读书声给“我”留下了深刻美好的印象。 |
C.吴召儿发现敌人的行动轨迹后,立即让“我”去集合人员,把自己伪装起来,自己只身跑去截击敌人,这说明她虽然机灵,但是有勇无谋。 |
D.小说结尾给“我”也给读者留下了悬念和无尽牵挂,但“我”坚信革命志士以及广大群众为民族解放事业英勇奋斗、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会被永远铭记。 |
A.小说写吴召儿出场时在背后掩藏东西,这为后文写她勇敢杀敌埋下了伏笔。 |
B.小说写“我”与吴召儿第二次见面时,她穿着红棉袄,挎着白挂包,包里装着三颗手榴弹,运用白描手法,刻画出了一个英姿飒爽、时刻准备战斗的战士形象。 |
C.小说对“村长”和“姑”这两个次要人物的描写着墨不多,因此这两个人物略显呆板,缺乏生机。 |
D.小说倒数第八段描写了雨之“暴”,风之“狂”,凸显了山顶环境的恶劣,为下文表现吴召儿不怕暴雨、不畏困难的形象做了铺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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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的故事
孙犁
我幼小时穿的鞋,是母亲做的。上小学时,是叔母做的,叔母的针线活好,做的鞋我爱穿。结婚以后,当然是爱人做,她的针线也是很好的。自从我到大城市读书,觉得“家做鞋”土气,就开始买鞋穿了。时间也不长,从抗日战争起,我就又穿农村妇女们做的“军鞋”了。
现在老了,买的鞋总觉得穿着别扭。想弄一双“家做鞋”,住在这个大城市,离老家又远,没有办法。
在我这里帮忙做饭的柳嫂,是会做针线的,但她里里外外很忙,我不好求她。有一年,她的小妹妹从老家来了。听说是要结婚,到这里置办陪送。柳嫂和我说了不少这个小妹妹的故事。她家很穷苦。她这个小妹妹叫小书绫,在家时,姐姐带小妹妹去浇地,一浇浇到天黑。地里有一座坟,坟头上有很大的狐狸洞,棺木的一端露在外面,白天看着都害怕。天一黑,小书绫就紧抓着姐姐的后衣襟,姐姐走一步,她就跟一步,闹着回家。弄得姐姐没法干活儿。
现在大了,小书绫却很有心计。婆家是自己找的,订婚以前,她还亲自到婆家私访过一次。订婚以后,她除拼命织席以外,还到山沟里去教人家织席。她吃带砂子的饭,一个月也不过挣二十元。
我听了以后,很受感动。我有大半辈子在农村度过,对农村女孩子的勤快劳动,质朴聪明,有很深的印象,对她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柳嫂在我这里帮忙,时间很长了。用人就要做人情,我说:“你妹妹结婚,我想送她一些礼物。请你把这点钱带给她,看她还缺什么,叫她自己去买吧!”
柳嫂客气了几句,接受了我的馈赠。过了一个月,书绫的嫁妆操办好了,在回去的前一天,柳嫂把她带了来。
这女孩子身材长得很匀称,像农村的多数女孩子一样,她的额头上,过早地有了几条不太明显的皱纹。她脸面清秀,嘴唇稍厚一些,嘴角上总是带有一点微笑。她看人时,好斜视,却使人感到有一种深情。
我对她表示欢迎,并叫柳嫂去买一些菜,招待她吃饭。
小书绫坐在炉子旁边,平日她姐姐坐的那个位置上,看着煮稀饭的锅。我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你给了我那么多钱。”她安定下来以后,慢慢地说,“我又帮不了你什么忙。”
“怎么帮不了?”我笑着说,“以后我去到你那里,你能不给我做顿饭吃?”
“我给你做什么吃呀?”女孩子斜视了我一眼。
“你可以给我做一碗面条。”我说。
我看出,女孩子已经把她的一部分嫁妆穿在了身上。
她低头撩了撩衣襟说:“我把你给我的钱,买了一件这样的衣服。我也不会说,我怎么谢承你呢?”
我忽然想起鞋的事,就半开玩笑地说:“你能不能给我做一双鞋呢?”
她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只是很注意地看了看我伸出的脚。
告别的时候,她的姐姐帮她穿好大衣,箍好围巾,理好鬓发。在灯光之下,这女孩子显得非常漂亮,完全像一个新娘,给我留下了容光照人、不可逼视的印象。
这时女孩子突然问她姐姐:“我能向他要一张照片吗?”我高兴地找了一张放大的近照送给她。
过春节时,柳嫂回了一趟老家,带回来她妹妹给我做的鞋。
她一边打开包,一边说:“活儿做得精致极了,下了工夫哩。你快穿穿试试。”
我喜出望外,可惜鞋做得太小了。我懊悔地说:
“我少了一句话,告诉她往大里做就好了。我当时有一搭没一搭,没想她真给做了。”
“我拿到街上,叫人家给拍打拍打,也许可以穿”柳嫂说。拍打以后,勉强能穿了。谁知穿了不到两天,一个大脚趾就淤了血。我还不死心,又当拖鞋穿了一夏天。
我很珍重这双鞋。我知道,自古以来,女孩子做一双鞋送人,是很重的情意。
我还是没有合适的鞋穿。这两年柳嫂不断听到小书绫的消息:她结了婚,生了一个孩子,还是拼命织席,准备盖新房。柳嫂说:
“要不,就再叫小书绫给你做一双,这次告诉她做大些就是了。”
我说:“人家有孩子,很忙,不要再去麻烦了。”
柳嫂为人慷慨,好大喜功,终于买了鞋面,写了信,寄去了。
柳嫂的母亲从老家来,带来了小书绫给我做的第二双鞋,穿着很松快,我很满意。柳嫂有些不满地说:“这活儿做得太粗了,远不如上一次。”我想:小书绫上次给我做鞋,是感激之情。这次是情面之情。做了来就很不容易了。我默默地把鞋收好,放到柜子里,和第一双放在一起。
柳嫂又说:“小书绫过日子内心好强,她男人整天出去贩卖东西。听我母亲说,这双鞋还是她站在院子里,一边看着孩子,一针一线给你做成的哩。眼下,就是在农村,也少有人再做鞋了,材料、针线都不好找了。”
她说的都是真情。我们这一代人死了以后,这种鞋就不存在了,长期走过的那条饥饿贫穷,艰难险阻,山穷水尽的道路,也就消失了。农民的生活变得富裕起来,小书绫未来的日子,一定是甜蜜美满的。
那里的大自然风光,女孩子们的纯朴美丽,也许是永存的吧。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写“我”有心弄一双“家做鞋”,但又不好向柳嫂开口,自然引出下文柳嫂的小妹妹小书绫到来的故事。 |
B.文中先通过柳嫂之口侧面交待小书绫的情况,又从外貌、语言、动作等角度正面刻画了小书绫的形象。 |
C.文中写小书绫“很注意地看了看我伸出的脚”,表现出其内心的矛盾,既想帮“我”做鞋但又担心做得不合脚。 |
D.文中没有用很直接的语言揭示文章的主题,而是通过鲜活的故事,鲜明的形象巧作寄寓,留给读者想象空间。 |
3.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这篇文章中寄寓了作者哪些感情。
旧 照
孙 犁
我在年轻的时候,是很爱照相的。抗战时期,日本人一到村庄,对于留有学生头穿西式裤的人,见到就杀。于是保留了学生形象的相片,也就成了危险品。我参加了抗日,保存在家里的照片,我的妻,就都把它放进灶火膛里烧了。
我岳父家有一张我的照片,因为岳父去世,家里都是妇孺,没人知道外面的事,没有从墙上摘下来。叫日本鬼子看到,非要找相片上的人不可;家里找不到,在街上遇到一个和我容貌相仿的青年,不问青红皂白,打了个半死,经村里人左说右说,才算保住了一条性命。
这是抗战胜利以后,我刚刚到家,妻对我讲的一段使人惊心动魄的故事。她说:“你在外头,我们想你。自从出了这件事,我就不敢想了,反正在家里不能呆,不管到哪里去飞吧!”
1981年编辑文集,苦于没有早期的照片,李湘洲同志提供了他在一九四六年给我照的一张。我戴的毡帽系延安发给。棉袄则是到家以后,妻为我赶制的。时值严冬,我穿上这件新做的棉衣,觉得很暖和,和家人也算是团聚一起了。
晚年见此照相,心里有很多感触,就像在冬季见到了春草春花一样。这并非草木可贵,而是时不再来。妻亡故已有十年,今观此照,还隐约可以看见她的针线,她在深夜小油灯下,为我缝制冬装的辛劳情景。
这不能不使我回忆起入侵敌寇的残暴,以及我们这一代人所度过的艰难岁月。(1981年12月)
1.文中第三段中的“不敢想”表达了妻子怎样的情感?
2.文中划线句子抒发了作者什么感慨?
3.两张“旧照”对文章内容的表达的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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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鳖
杨占广
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高考一结束,少年就为学费犯了难。瞥着家里那点积蓄和粮食,母亲也是唉声叹气。
活人还能让尿给憋死?!少年在深夜里给自己鼓劲。
一想到“憋”,就想到了“鳖”。
对,捉鳖去!
叮当河是条大河,是当地县城和附近十几个乡镇的饮用、灌溉水源,青波柔澈,鱼群弋动。鲫鱼、白条、鲤鱼、昂刺鱼都好钓,一天十来斤没问题,但是卖不了几个钱,如果能逮到鳖,那么一斤得抵上百斤,运气好的话弄到二斤以上的老鳖,那当真有市无价。
少年想象着,一天,哪怕两天,能抓到一只鳖,两个月下来学费也能解决大半了。这么一想,不禁暗骂了一句:“怪不得这王八叫甲鱼,鱼中甲天下哩。”
想象很美好,落地挺艰难。
捉鳖没那么简单,不然河边的人不都发财了?捉鳖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鱼叉叉,夏天日出之后到约莫9点前这段时间,鳖都会浮到水面晒背,呈现出一个椭圆形暗影,瞄准了一叉猛刺过去。少年不喜欢这种方式,觉得太残忍,且被叉上来的鳖半死不活的卖不出好价钱,更重要的是这要考验叉的准头,没个三年五载的练不出这本事。捉鳖的第二种方法是钓,把缝衣针烫红了扭弯,穿上鸡杂肉,其他程序和钓鱼一样——少年喜欢且也只能选择这种方法。
但是连着几天,他费尽了耐心,晒黑了面庞,除了勾上来几条鲫鱼、鲤鱼。
“你得去找王跛子!”有人提醒少年。
“对,王跛子。”少年一拍大腿。那王跛子,是河对岸邻村的,五十多岁了,因腿瘸家贫没找到媳妇,一个人在叮当河边盖了个丁头舍,也不种地,独来独往,靠河吃河,逮鱼摸虾。
他的拿手绝活就是钓鳖,钓上来的鳖,不急着卖,放到临河的竹篓子里养些时日,说是让鳖瘦瘦身,肉更紧致。城里的大饭店就稀罕这个,常有人开着小轿车来挑,赔着笑脸,又是点烟又是开高价,还得看王跛子脸色。有一次乡镇干部到村里检查工作,中午要招待酒菜,村长奔到丁头舍好说歹说半天,王跛子硬是没拿正眼瞧,只扔出几条小昂刺鱼,气得村长悻悻而归。
少年咬咬牙买了两包“大前门”,硬着头皮去了丁头舍:“王……四爷。”
王跛子排行老四,眼皮略略抬起,喉咙里搅出一声“嗯”。
“想跟您老人家学学钓鳖哩。”少年把烟放在案板上。
“小青年学这干啥,城里打工去。”王跛子瓮声瓮气的。
“钓几个月,想凑点学费哩。”少年搓着手说。
“你河对岸的?你大(爸)我认识,走好几年了吧?那……跟我来。”王跛子挑了挑眉毛。
王跛子找来一把鱼钩,同样是用缝衣针弄弯,但弧度很有讲究,把鸡肋肉切成细长条,穿进鱼钩,那鱼钩未露出分毫。
“那王八可机灵着哩,一点风吹草动就沉底了。”王跛子咧着嘴,露出两排黄牙。
王跛子带着少年在河边走来转去,比比划划,看天看水,不过是找个钓鳖的地方,王跛子却搞得跟渡江侦察似的。
从王跛子的嘴里,少年知道,鳖有“三喜三怕”:喜洁怕脏,喜阳怕风,喜静怕惊。怪不得这玩意愿意生活在水质好的叮当河里,钓它们得在远离人迹喧嚣的僻静之地。
王跛子选的钓鳖点,果然静得瘆人,是叮当河和两条支流的交汇处,周围是密密的树林,没有庄稼地,连高速公路的隐约车声都听不到。
两人隔着一段距离分别放下钓钩是在10点左右。王跛子说9点前鳖刚晒完背,这时累了,想进食。
钓鳖的王跛子像入定的老僧,看不出是个跛子,也不像是脾气古怪之人。
站了约莫一个小时,两人都没动静,少年腿都麻了。
快到中午了,王跛子说“回吧”,提起钓竿拔腿就走。少年闷闷地跟着,后来才知道,日上中天,鳖也就不怎么进食了。
第二天,还是一无所获。
第三天,王跛子的钓竿上鳖了,麻利地摘钩,取鳖,扔到竹篓里。少年直到第四天才等来他的第一次收获。按照王跛子的指点,他选择在冒着一圈细小水泡旋即很快消失的水面下了钩。鳖咬钩直截了当——不像鲫鱼那样试探好几次——但见鱼线颤抖、鱼浮急沉,少年猛抖鱼竿,一只鳖临空而起,伸长了脖子,在阳光中泛着墨绿色的光。
提到岸边,鳖剧烈挣扎,少年试了几次都无法取出鱼钩。王跛子哈哈大笑,走过来,先用脚踩住鳖盖,鳖头就探了出来,跛子一手钳住鳖的细长脖颈,一手快速取出鱼钩,然后从后捏着鳖身,倒转过来查看:“是个好鳖!”
“是啊,估计得斤把重。”少年很兴奋。
“啪”的一声,王跛子把鳖扔进了水里。少年怔住了。
“是个母鳖,快产卵了。”王跛子扔下一句走了。
少年虽然愤懑,但也不得不再拿起钓竿。当天,他们又各自钓到一只鳖。王跛子照例把鳖放到家边河里的竹篓中,少年则立马拿到市场上换得了57块钱——再重复60次,学费就齐活了。
接下来几天,断断续续的有渔获。少年也摸准了王跛子的脾性,要是产卵的母鳖、低于三两的小鳖,一律放生。
进入8月中旬,开学迫在眉睫,谁料阴雨连绵,一个多星期还没结束,少年焦灼不安。
谁料王跛子找上门来,说鳖是没法钓了,但是附近一个小沟渠里有鳖,只要围堰清空水,就能捉到不少。两人约定第二天一早就去。
那沟渠是条年久失修的灌溉渠,水不深,很浑浊。两人打了简单的堰坝,用脸盆向外泼水。迷蒙雨丝中,沟渠很快露底,果然有不少鳖慌张游动,和龙虾、各类小杂鱼混作一团。少年如获至宝,一个个捉住塞进提桶里,奇怪的是,这二十几只鳖,都是公的,也没有低于三两的。
当天下午,少年把那些鳖送到集市上卖了,终于可以安心等待开学的到来。
直到去大学报到的列车上,少年恍然忆起,鳖有“三喜三怕”,第一条就是喜洁怕脏……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王跛子找个钓鳖的地方,“却搞得跟渡江侦察似的”,通过少年的心理活动,表明他对王跛子做法的不满,认为他是故意拖延。 |
B.小说开篇写“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一句话独立成段,引起下文,小说用看似平淡无奇的短句设置悬念,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
C.小说采用第三人称,以少年身份讲述故事,塑造人物形象能全面展开故事情节,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灵活自由地叙事。 |
D.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几起几落,少年考上大学却无学费;去钓鳖却无所获;钓上鳖却被扔进河里,眼看快开学了却阴雨绵绵。 |
3.小说以少年恍然忆起鳖喜洁怕脏结尾,这样安排有何作用?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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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透过玻璃
薛舒
我清晰地记得他哪一天开始不再认识自己的家,又是在哪一天不再认识我们,他的妻子,他的女儿和儿子;我同样记得,他突然不会走路的那一天来临的时刻。
那天下午,他如同以往任何一天一样在客厅与卧室之间蹒跚移步,没有目标的行动很快使他失去耐心,他忽然让自己席地坐下,沉默着,再不肯起来。他深陷在自己的世界中,垂着眼皮,若有所思,他听不见我们劝他起来的声音,自始至终不屑于看我们一眼。我们动用了两个人,试图让他站起来,①他被我们拉着手,臀部却紧紧贴着地板,没有一丝要借力的主动性。我们只能分别夹住他的两条手臂,托住他腋下,用尽全力把他提起来。他被我们牵扯着,终于发出一些如同劳动号子一般的声音,“哎哟噻”“哎哟噻”,脚上却没有使出一丝力气。他像一个狡猾的孩子,用“哎哟噻”骗取我们的信心。我们哄他,承诺于他;起来,起来吃蛋糕……他不要蛋糕,他就是不要起来,狡猾的孩子变成了耍赖的孩子,他懒得和我们周旋,就那么坐在地板上,无声,目光空洞。最后,我们动用了四个人,把他抬到了床上。
我知道,他不是不愿意站起来,而是,他的大脑再也无法对他的肌体和器官发出有效的指令,他以不配合的姿态宣布,从此以后,他失智与失能的积累达到了质的飞跃。
在这之前一年,我们就开始考察周边的一些养老院和护理院,谁都知道,未来,他一定需要住进那样的地方。只不过那时候,他还能走路,还能自己拿着筷子扒饭吃,还能和我们交谈几句,像两三岁的孩子,鹦鹉学舌,答非所问。他被我们关在家里,无所事事却不忘寻找出路,院门锁住了,他出不去,便在三个房间与一个客厅之间兜圈子。偶尔,进入洗手间,却再也找不到出来的门,四面都是墙壁,他就面对着其中一堵墙,一站就是半天,无声无息。直到母亲找到他,把他拉出卫生间。他不再如发病最初两年那般躁狂、恐惧,他变得越来越温顺。我猜测,他脑库中的记忆已然消失殆尽,再没有令他留恋、追悔、惧怕,以及唯恐失去而挣扎夺取的东西,他正日益变成一具空壳,有血有肉的空壳。
那个周末,我的先生开着车,我们载着父亲和母亲出了门。他问:去哪里?
我说:爸爸,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他举起双手,张开巴掌拍起来:好噢好噢!去玩了!哈哈……
他从来不是一个不苟言笑的父亲,他爱笑,大声,豪放,从我有记忆开始,他就是家里的气氛大使。他开母亲的玩笑,与她斗嘴,把母亲逼急了,自己发出一阵“哈哈哈”的大笑,那是他们之间的打情骂俏,并不避讳儿女,他愿意让我们分享他们作为成年夫妻的快乐。他还爱唱歌,家里随时都会响起他脱口而出的歌声,他的声带柔韧而灵活,最擅长的是蒙古歌,婉转周折的长调,一开口,余音绕梁。遇到我和弟弟考了好成绩,或者得奖,②他会在晚餐的时候给自己倒一杯小酒,嘬一口,咽下,而后抿起嘴,嘴角上翘,薄薄的上唇透出一股笑的意味,很帅的样子,那是他在最自豪与自信的时候的笑。接下去,他的自豪与自信会绽放得更盛大,两杯小酒下肚,他就会发出“哈哈哈”的笑声,为儿女童言无忌的某一句妙言,或者,为我母亲偶尔的幽默细胞,他慷慨地送出喝彩、捧场以及鼓励。是的,他担负着把家庭气氛搞得更欢乐更活跃的责任,当然,有时候,他也会把气氛搞砸。比如,在我不尽如人意的考试成绩出来的那一天晚上,或者,他被我的班主任告状,有高年级男生给我写信……他不知道如何处理女儿的早恋问题,③只能虎着脸,瞪着眼睛,伸出手:把信交出来!
他把那位男生的信收走了,第二天,我在忐忑中度过了整个白天。他会去找那个男生吗?高我两个年级,学生会干部,不高,不帅,却是学霸。他会不会骂他一顿?要是男生犟头倔脑,他会不会出手甩人家一耳光?或者,去找男生的家长理论?也许会争吵起来,相互指责没有教育好儿女,拉上各自的班主任评理……我在想象中预习了一遍丢尽脸的感觉,这让我几乎生出离家出走的念头。
傍晚,他回家了,拎着两条鱼,一颗牛心。那天不是任何节日,可是那天我们家的晚餐比任何节假日都丰盛。他还喝了点酒,二锅头,从一个贴着红商标的绿色玻璃瓶里倒出来,续了两次。他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吃得津津有味,而我,也已沉溺于美餐的享用,甚至忘了至少应该做出一副忐忑不安的样子。
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而我,一直没敢问他,他是怎么处理那封信的。
多年以后,我已工作,有一次,在公交站排队等车,我前面的年轻人扭头,顿时,我们面面相觑。男生与高中时相比,并没有多大变化,不高,不帅,戴眼镜,腮帮子上留着大片青春痘消逝之后的疤痕。我们上了同一班车,我们聊了不少共同认识的人以及很多有趣或者无聊的话题。他占据了对话的主动权,语速略快,带有一丝自诩的刻意,是属于年轻人的自大抑或自卑。从头至尾,我们没有说起那封信的归处与结局,我不问,他也不提。
这是我青春的悬案,破案者是他,唯一的人,我的父亲。然而现在,我已经无法从他口中得到答案。
这会儿,我们正开着车,带着他,我们准备去参观一所养老院。④那个地方,也许是他未来的归处。他会带着一个属于我的秘密,在那个地方度过他一无所知的余生吗?可是,他并不知道我们要带他去哪里,我告诉他:爸爸,我们出去玩好不好?
(摘自2023年《收获》春卷,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父亲性格豪放开朗,喜欢唱歌,爱开玩笑,也喜欢充满自豪自信的独酌独饮,宽容处理女儿的早恋。 |
B.文中通过多处细节描写展现了父亲的衰老与疾病,也启发读者思考老龄化时代严峻的养老问题。 |
C.父亲生病后逐渐出现失智与失能,“我”和家人不得不考虑将他送往养老院,那里也许是父亲的归处。 |
D.文中使用非线性叙述,描述与高年级男生的久别重逢,是对前文情节进行补充,也是“我”青春悬案的揭秘。 |
A.①处写“我”和家人想将生病的父亲从地上拉起来,但父亲的身体不受大脑控制的情形。 |
B.②处喝酒时的动作描写,生动描绘了父亲年轻时喝酒的微表情,体现“我”对父亲的熟悉。 |
C.③处的神态刻画,是父亲发现“我”早恋,却不知道如何处理,只好佯装生气。表明父亲缺乏教育智慧。 |
D.④处的提问,暗含“我”对父亲后面何去何从的迷茫,既是自身的自省,也包含启迪读者思考的意味。 |
4.有评论说这篇小说“像大浪腾涌之后的舒卷,笔调走向平静、忧伤”,请谈一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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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师(节选)
陈春成
陈春醪在烧柴时打了个盹。碧粳米在锅里煮着,水已成浅绿,咕嘟咕嘟。童子用一条带叶的竹枝轻轻搅动,让水和米染上竹叶的清香。
陈白堕,字春醪,青州齐郡人。世称春醪先生、大白堂主人、壶中君。二十岁开始酿酒,无师自通,当世莫及,人都说他得自天授。三十岁不到,就研制出名酒“昆仑绛”,名动帝京。酿酒的水就取自黄河源头。他乘舟溯流而上,手持一瓢,袍袖当风,眼睛紧盯着水流,不时用瓢抄起一点水,倒进桶中。他能分辨出水中最精华的部分,捕捉最优美的波纹。一日不过收集小半桶。取水就花了九个月。这水积贮久了,就呈赤红色,运回来酿酒,芳味无双。这秘法没人教给他,他自己也不知得自何处,仿佛天生就知道。本朝诗宗李若虚,喝了昆仑绛后,颓然道:“我的诗只能流传于口舌上,最多抵达胸臆之间,春醪先生却能以水米为辞句,以曲蘖为韵脚,所酿的诗能透人脏腑,随血脉流遍周身,真是天下绝艺。”
陈春醪说:“先生过誉了。这酒滋味虽佳,却算不上真正的好酒。”李若虚问:“怎样才算是好酒?”陈春醪沉吟半晌,答不上来。他也没喝过比昆仑绛更好的酒,但他确切地知道,曾经有更好的酒存在。
童子犹豫半天,扯了扯春醪先生的衣袖。陈春醪从瞌睡中醒来,一看炉灶,还好没误了火候。空气中满是碧粳米特有的香气。这种米煮熟了是碧绿色的,价昂量少,极难收罗。便是豪门巨贾,不识门路也买不着。只有他的大白堂能用碧粳米来酿酒。米熟了,在晾堂里摊铺开来,待凉透了才能用。米香中有竹叶气味。这种味道在成酒后极淡极淡,寻常人饮用时只觉得有点清爽之气,当世只有几位酒中方家,才能从杯中尝出露水的记忆和风的形状。
秘制的麦曲饼研磨成粉后,已在玉泉山寒松涧担回来的水中浸泡了三天。再取出沥干,放进瓮中,倾入北辰岭百年以上的积雪煮成的清水。这只大瓮出自建窑名匠之手,制成后七载,从未盛放过他物,再填满松毛,静置三年,以去烟火气。这日午后水面开始冒出极细的气泡。陈春酸沐浴更衣后,开始投米。凉透的碧粳米,香软之极,用手抓起一把,温柔地洒入瓮中,一次只一把,投了三斗,花了一下午。静置一夜后,第二天继续投米,五斗。夜里瓮中发出奇异的声响,像有人在山谷中吹埙。隔了三天,第三次投米,投一石。这时往瓮中瞧瞧,里边像凝碧的深潭,水中有细小的荧光幽幽旋动。最后一次投米之后,处置完毕,用荷叶盖住瓮口,糊上黄泥。荷叶一定要用当天采的,黄泥淘过九遍,极细腻。接下来的事就交给时间。这是陈春醪最不喜欢的部分。他常常懊悔自己不当个画工或木匠,整个作品从头至尾,都是自己一笔一刀弄出来的,不假外物。酿酒师和窑工相似,最后一步要么交给时间,要么交给火焰,无法亲自掌控,真是令人焦躁。
开瓮那天,李若虚来了,陈春醪请他第一个品尝。酒名老春,酒色青碧透亮,滤过一遍,仍是极稠,盛在杯中如柔嫩的碧玉,微微颤动。众人围观下,李若虚小心地捧起,喝下。闭眼沉默许久后,他说,好像有月光在经脉中流淌,春风吹进了骨髓。他说自己平生游宦海内,所历风霜苦楚无数,此时仿佛都被洗涤一空。酒是试酿,只有几坛,当下被嘉宾分酌殆尽。
陈春醪自己留了一坛。宾客中有一位是海外万忧国来的客商。万忧国人生性多忧虑,容貌特异,矮若侏儒,无论老幼,全身皮肤都是皱巴巴的。这位商人喝了老春酒,顿时大哭起来,众人不明所以,看他哭了大半日,像拧干了水一样,身体渐渐舒展开,皮肤平整起来,人也伸展成常人高矮,成了一个体面的富家翁模样。问他感受如何,他想了一会说,明明让人发愁的事全都还在,却觉得没什么好愁的了。心上像脏桌子被抹布抹了一遍似的,干干爽爽。他生平第一次哼起歌来,蹦跳着扬长而去。
众人纷纷向陈春醪祝贺杰作的诞生。陈心中却想,这还不是最好的酒。应该还有更好的。
苦思月余之后,他开始着手研制新酒。老春酒的成功大半在于材料器具的珍贵精良,其中包含了很多偶然。这一回他决心要造一种不爽毫厘的酒。他在竹筒内部刻上很多道细细的标记,用来量取水量。他花半年亲自制作了一种刻漏,用以计时,比大内名工所制的还要精准。每一根木柴的形状都经过挑选,每一簇火苗的颜色都关乎成败。所用不过是寻常的水、米、麦,但配制的比例臻于完美,每个步骤的时间拿捏得妙到巅毫。酒浆流过极长的芦苇秆,滴落进坛中,半个时辰只得六滴。经过他精心设计和无数次演算,九千九百九十九滴之后,不再有酒流出,坛子恰好齐口而满。
这种酒他造了两坛。酒名真一,色如琥珀。其中一坛被进贡给圣上。此时春醪先生的名头早已传进大内,当今圣主饮用昆仑绛后赞不绝口,派人询问可有新作问世。于是只好将一坛真一酒献上。圣上已年近花甲,满饮一杯后,白发纷纷脱落,顿时青丝满头,红光生颊,恢复了盛年面目。圣上大喜,说朕只能统领壶外的江山,壶中的天地尽归你管。这就是壶中君称号的由来。圣上正待将御用的紫霞杯和九龙玉壶赐与春醪先生,这时一旁传来啼哭之声,众人一看,原来张贵妃贪饮了几杯,竟变成了婴孩。
领了赏赐回到家宅,陈春醪在院中步月良久,总觉得真一酒未尽其妙。他来到酒窖,又开始研制新酒。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陈春醪,世称春醪先生、大白堂主人、壶中君。春醪先生得之于其字,大白堂主人是以其府第称之,壶中君则来源于帝王的称赞。 |
B.陈春醪酿出昆仑绛后确切地知道曾经有更好的酒存在,既能说明他的酿酒技艺是得自天授,也能表现他对酿出更好的酒的不懈追求。 |
C.陈春醪认为老春酒的成功多半是由于碧粳米的珍贵、北辰岭雪水的清澈和建窑大瓮的珍贵,所以酿造真一酒时他特意选用了寻常的原料。 |
D.陈春醪酿的酒各具不同功效,昆仑绛可以洗心,老春酒令人忘忧,真一酒能抹去岁月,其中真一酒最为神奇,最能代表陈春醪的酿酒技艺。 |
A.小说开头部分运用插叙手法,对主人公陈春醪进行了补充式交待,也由昆仑绛自然引出下文老春酒的酿造。 |
B.李若虚作为线索人物贯穿全文,既能写出陈春醪交友高雅,又能通过他的品评写出陈春醪酿酒技术的神妙。 |
C.碧粳米香中的竹叶气味极淡,常人饮用只觉得清爽,只有酒中方家才能感受到露水和风,运用了对比手法。 |
D.“盛在杯中如柔嫩的碧玉”将酒比作碧玉,既突出老春酒青碧透亮的色泽,又形象地表现出春酒的稠态。 |
4.有评论家认为陈春成小说的特点是“古典意趣与奇幻现实的结合”。请结合本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