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盗
作者:冯骥才
老城区和租界之间那块地,是天津卫最野的地界,人头极杂,邪事横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这里一处临街小屋,来了一对青年男女租房结婚。新床新柜,红壶绿盆,漂漂亮亮装满一屋。大门外两边墙垛子上还贴了一双红喜字。结婚的第二天一早,小两口就出门上班。邻居也不知他们姓甚名谁。
事过三天,小两口出门不久,忽然打东边飞也似的来了一辆拉货的平板三轮。蹬车的是个老头子,骨瘦肉紧,皮黑牙黄,小腿肚子赛两个铁球,一望便知是个长年蹬车的车夫。车板上蹲着两个小子,全是十七八岁,手拿木棍、板斧和麻绳。这爷仨面色都凶,看似来捉冤家。
老头子把车直蹬到那新婚小两口的门前,猛一刹车,车上两小子蹦下来,奔到门前一看,扭头对那老头子说:“爹,人不在家,门还锁着呢!”门板上确是挂着一把大洋锁。
老头子登时火冒三丈,眼珠子瞪得全是眼白,脑袋脖子上的青筋直蹦,跳下车大骂起来:“这不孝的禽兽,不管爹娘,跑到这儿造他妈宫殿来了。小二、小三,给我把门砸开!”
应声,那两个小子抡起板斧,把门锁砸散。门儿大开,一屋子新房的物品全亮在眼前。老头子一看更怒,手指空屋子,又跳又叫,声大吓人:“好啊,没心没肺的东西!从小疼你抱你喂你宠你,把你这白眼狼养活成人。如今你娘一身病,请大夫吃药没钱,你一个子儿不给,弄个小妖精藏到这儿享福来。你娘快死啦!你享福?我就叫你享福!小二、小三!站着干嘛!把屋里东西全给我弄回家去!要敢偏向你们大哥,我就砸折你俩的腿!”
那两个小子七手八脚,把屋里的箱子包袱、被褥衣服抱出来,往车上堆。邻居们跑出来围观,听这老头子一通骂,才知道那新婚小两口的来历。这种连快死的老娘都不管的白眼狼,自然没人出来管。再说那老头子怒火正旺,人像过年放的火炮,一个劲儿往上蹿,谁拦他,他准和谁玩命!
东西搬得差不多了,那两个小子说:“爹,大家伙抬不动,怎么办?”
老头子一声惊雷落地说:“砸!”跟手一通乱响,最后玻璃杯子打屋里也扔了出来,这才罢手。老头子依旧怒气难消,吼一句:“明儿见面再说!”便扬长而去。
门儿大敞开没人管,晾了一整天。邻居们远远站着,没人上前,可谁也没离开。等着那小两口回来有戏看。
下晌,新婚的小两口打西边有说有笑地回来。到家门口一看,懵了。过去问邻居,一直站在那里的邻居反而纷纷散开。有位大爷出来说话,显然他对这不尽孝心的年轻人不满,朝新郎说道:“早上,你爹和你兄弟们来了,是他们干的。你回你爹妈那儿去看看吧!”
新郎一听,更懵。忽然禁不住大声叫道:“我哪还有爹呀!我三岁时爹就死了,我娘大前年也死了。只一个姐姐嫁到关外去,哪来的兄弟?”
“嘛!”大爷一惊。可早上的事真真切切,一时脑筋没转过来,还是说:“那明明是你爹呀!”
小两口赶紧去局子报案。
案子往下足足查了十年,也没找到他们那个“爹”。
天津卫的盗案千奇百怪,这一桩却数第一。偷盗的居然做了人家的“爹”;被盗的损失财物不说,反当了“儿子”,而且还叫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若是忍不住跟人说了,招不来同情,反叫人取笑,更倒霉。多损,多辣,多绝——多邪!
(选自冯骥才的短篇小说集《俗世奇人》)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篇营造了一派新婚的喜庆气象,与后文家中被盗贼抢劫,锁毁杯碎、财物尽失的狼藉形成对比,突出盗贼的机智和有洞察力。 |
B.“蹬车的是个老头子,骨瘦肉紧,皮黑牙黄,小腿肚子赛两个铁球”,长短句结合,极富表现力,简洁传神地写出了人物的形象。 |
C.邻居们觉得有戏看,不是他们贪图热闹,实际上他们内心都觉得这样的不孝之子该受到惩罚,侧面突出盗贼的绝! |
D.作者的评论看似流于表象,实际上是发人深思的。几个“多”字句,诙谐幽默,具有天津方言的地域特征。 |
3.人物形象是小说的灵魂,本文作者通过人物称谓的“接地气”使文章主题特别鲜明,请围绕称谓做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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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音乐
冯骥才
秋天十月,我背个大挎包,去往东北最北部的大兴安岭。赶往火车站的路上,忽然发觉只带了录音机,却把音乐磁带忘记在家,恰巧路过一个朋友的住处,他是音乐迷,便跑进去向他借。他给我一盘说是新翻录的,都是“背景音乐”。我问他这是什么曲子,他怔了怔,看我一眼说:
①“秋天的音乐。”
火车一出山海关,我便戴上耳机听起这秋天的音乐。开端的旋律似乎熟悉,没等我怀疑它是不是真正地描述秋天,整个身心就进入秋天才有的一种异样温暖甜醉的感受里了。
我把脸颊贴在窗玻璃上,挺凉,带着享受的渴望往车窗外望去,秋天的大自然展开一片辉煌灿烂的景象。阳光像钢琴明亮的音色洒在这收割过的田野上,整个大地像生过婴儿的母亲,幸福地舒展在开阔的晴空下,躺着,丰满而柔韧的躯体!从麦茬里裸露出浓厚的红褐色是大地母亲健壮的肤色;所有树林都在炎夏的竞争中把自己的精力膨胀到头,此刻自在自如地伸展它优美的枝条;所有金色的叶子都是它的果实,一任秋风翻动,煌煌夸耀着秋天的富有。真正的富有感,是属于创造者的;
我陡然想起一句话:
“我一扑向你,就感到无限温柔呵。”
接下去的温情和弦,带来一片疏淡的田园风景。秋天消解了大地的绿,用它中性的调子,把一切色泽调匀,和谐又高贵,平稳又舒畅,只有收获过了的秋天才能这样静谧安详。几座闪闪发光的麦秸垛,一缕银蓝色半透明的炊烟,这儿一棵那儿一棵怡然自得站在平原上的树,这儿一只那儿一只慢吞吞吃草的杂色的牛……近景从眼前疾掠而过,远景跟着我缓缓向前,大地像唱片慢慢旋转,耳朵里不绝地响着这曲人间牧歌。
一株垂死的老树一点点走进这巨大唱片的中间来。它的根像唱针,在大自然深处划出一支忧伤的曲调。心中的光线和风景的光线一同转暗,即使一湾河水强烈的反光,也清冷,也刺目,也凄凉。一切阴影都化为行将垂暮秋天的愁绪;萧疏的万物失去往日共荣的激情,各自挽着生命的孤单;篱笆后一朵迟开的小葵花,像你告别时在人群中伸出的最后一次招手,跟着被轰隆隆前奔的列车甩到后边……春的萌动、战栗、骚乱,夏的喧闹、蓬勃、繁华,全都消匿而去,无可挽回。不管它曾经怎样辉煌,怎样骄傲,怎样光芒四射,怎样自豪地挥霍自己的精力与才华,毕竟过往不复。一种浓重的忧伤混同音乐漫无边际地散开,渲染着满目风光。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
③突然,一条大道纵向冲出去,黄昏中它闪闪发光,如同一支号角嘹亮吹响,声音唤来一大片拔地而起的森林,像一支金灿灿的铜管乐队,奏着庄严的乐曲走进视野。来不及分清这是音乐还是画面变换的缘故,心境陡然一变,刚刚的忧愁一扫而光。当浓林深处一棵棵依然葱绿的幼树晃过,我忽然醒悟,
它不过在寒飙来临之前把生命掩藏起来,把绿意埋在地下,在冬日的雪被下积蓄与浓缩,等待下一个春天里,再一次加倍地挥洒与铺张!既然每个生命都是在创造了另一个生命之后离去,什么叫作死亡?死亡,不仅仅是一种生命的转换,旋律的变化,画面的更迭吗?那么世间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庄严、更神圣、更迷人!为了再生而奉献自己的伟大的死亡啊……
秋天的音乐已如圣殿的声音;这壮美崇高的轰响,把我全部身心都裹住,都净化了。我惊奇地感觉自己像玻璃一样透明。
这时,忽见对面坐着两位老人,正在亲密交谈。残阳把他俩的脸晒得好红,条条皱纹都像画上去的那么清楚。人生的秋天!他们把自己的青春年华、所有精力为这世界付出,连同头发里的色素也将耗尽,那满头银丝不是人间最值得珍惜的么?我瞧着他俩相互凑近、轻轻谈话的样子,不觉生出满心的爱来,真想对他俩说些美好的话。我摘下耳机,未及开口,却听他们正议论关于单位里上级和下级的事,哪个连着哪个,哪个与哪个明争暗斗,哪个可靠和哪个更不可靠,哪个是后患而必须……我惊呆了,以致再不能听下去,赶快重新戴上耳机,打开音乐,再听,再放眼窗外的景物,奇怪!这一次,秋天的音乐,那些感觉,全没了。
④“艺术原本是欺骗人生的。”
在我返回家,把这盘录音带送还给我那朋友时,把这话告诉他。
他不知道我为何得到这样的结论,我也不知道他为何对我说:
“艺术其实是安慰人生的。”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手法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笔下明亮的阳光、红褐色的舒展的土地、金黄的叶子,都显得辉煌灿烂。 |
B.作者描绘的垂死的老树、拔地而起的森林等景象,与《故都的秋》的秋景特点相似。 |
C.音乐的流动与景物的转换、作者心情的变化完美融合,三者的契合丝丝入扣。 |
D.本文综合运用排比、拟人等多种修辞手法,使描写对象更为形象生动。 |
A.①句看似随意实则工巧:既回扣了文章标题,又串联了文章的主要内容。 |
B.②句写作者随着小提琴旋律的变换,视角逐渐上移,“钻”颇具动态感。 |
C.③句运用比喻,同时调动了视觉和听觉,形象地表达出“我”心情的突变。 |
D.④句中“欺骗”与本文结尾句的“安慰”对比强烈,表明“我”的无所适从。 |
(1)真正的创造者,才有这种潇洒而悠然的风度。
(2)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
4.本文是如何体现散文“形散神凝”的特征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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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奇人之罐儿
冯骥才
①罐儿是码头最穷的人。
他爹是要饭的,死得早,他娘靠给人家缝补衣服把他拉扯大。他娘没吃过一顿饱饭,省下来的吃的全塞进了他的嘴里,他却依旧瘦胳膊瘦腿,胸脯赛搓板。打他会走的时候,就去街上要饭。十五岁那年白河闹大水,水往城里灌。城内城外所有寺庙都成了龙王庙,人们拿木盆和门板当船往外逃。他娘带着他跑出了城,一直往南逃难,连饿带累,娘死在路上。②他孤单一个人只能再往下逃,可是拿嘛撑着,靠嘛活着,往哪儿去,全都不知道。
这天下晌,来到一个村子,身上没多大劲儿了,他想进村找个人家讨口吃的。忽然,他看见村口黑森森大槐树下有个窝棚,棚子上冒着软软的炊烟,一股煮饭的香味儿扑面而来。③这可是救命的气味儿!他赶紧奔过去,走到窝棚前,看到一个老汉正在煮粥。老汉看他一眼,没吭声,低头接着煮粥。
他站在那儿,半天不敢说话。忽听老汉说:“想喝粥是吗?拿罐儿来。”
他听了一怔。罐儿是他的名字。他现在还不明白,爹娘给他起这个名字,是叫他有口饭吃。他爹是要饭的,要饭的手里不就是拿个罐儿吗?
可是,他现在两手空空,嘛也没有。
老汉说:“没罐儿?好办。那边地上有一堆和好的泥,你去拿泥捏一个罐儿,放在这边的火上烧烧就有了。”
罐儿看见那边地上果然有一堆泥,他过去抓起泥来捏罐儿。可是他从小没干过细活儿,拙手拙脚,罐儿捏得歪歪扭扭、鼓鼓瘪瘪,丑怪之极,像一个大号的烂柿子皮。老汉看了一眼,没说话,叫他放在这边火中烧,还给他一把蒲扇,扇火加温,不久罐儿就烧了出来。老汉叫他把罐子放在一个木案上,给他盛粥。他把罐儿捧起来往案子上一放,只听“咔嚓”一声,罐儿竟散成一堆碎块。他不明白一个烧好的罐儿,没磕没碰,怎么突然散了。
老汉还是不说话,扭身从那边地上捧起一堆泥,放在案上,自己干起来。他先用掌揉,再用拳捶,然后提起来用力往桌上“啪、啪”地一下下摔,不一会儿这堆泥就变得光滑、细腻、柔韧,并随着两只手上下翻卷,渐渐一个光溜溜的泥罐子就美妙地出现在眼前,好赛变戏法。老汉一边干活儿,一边说了两句:“不花力气没好泥,不下功夫不成器。”
这两句话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罐儿说的。他没弄明白老汉这两句话的意思,好像戏词,听起来似唱非唱。
老汉捏好罐儿,便放在火中烧,很快烧成,随即从锅里舀一勺热腾腾香喷喷的粥放在里边,叫他喝。他扑在地上跪谢老汉,边说:“我一个铜子也没给您。”
老汉伸手拦住他,嘴里又似唱非唱地说了两句:“行个方便别提钱,帮帮人家不叫事。”
等罐儿把热粥喝进肚里后,老汉对他说:“这一带的胶泥好烧陶。反正你也没事,就帮我把地上那些泥都捏成罐儿吧。你照我刚才的做法慢慢做,一时半时做不好也没关系。”
罐儿应声,开始捏罐。按照老汉的做法,一边琢磨一边做,做过百个之后,一个个开始像模像样起来。他回过头想对老汉说话,老汉却不见了。窝棚内外找遍了,影儿也没找着,怎么找也找不着。
窝棚里还有半锅粥,够他喝三天。原打算喝完粥接着往前走。可是他待在窝棚里这三天,慢慢把老汉那几句似唱非唱的话琢磨明白了——老汉不仅给他粥喝,救他一命,还教他做罐。
④前边的两句话“不花力气没好泥,不下功夫不成器”,是教他活下去的要领:后边两句话“行个方便别提钱,帮帮人家不叫事”,这是告诉他做人做事的道理。
这个烧陶的棚子不是老天爷给他安排的一个活路吗?那么老汉又是谁呢?没人告诉他。
多少年后,天津津南有个小村子,原本默默无闻,由于陶器做得好,众人都知道了。这人专做陶盆陶缸陶碗陶盏。这地方的胶泥很特别,烧过之后,赤红如霞,十分好看;外边再刷一道黑釉,结实耐用,轻敲一下,其声好听,有的如磬,有的如钟,人人喜欢,渐渐闻名,连百里之外的人也来买他的陶器用。这人的大名没人知道,都叫他罐儿。他铺子门口堆了一些罐子,那时逃荒逃难的年年都有,逃难路过这里,便可以拿个罐儿去要饭用,他从不要钱。有人也留在这里,向他学艺,挖泥烧陶,像他当年一样。
又过了许多年,外边的人不知这村子的村名,只知道这村子出产陶器,住着一些烧陶的人家。家家门口还放着一些小小的要饭用的陶罐,任由人拿。后来,人们就叫这村子“罐儿庄”或“罐子庄”。一个秀才听了,改了一个字,叫贯儿庄,这个字改得好,从此这个小村子就有了大名。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介绍罐儿父母先后去世的情况以及当时的背景信息,写出了罐儿家庭的悲惨以及罐儿生长环境的恶劣。 |
B.煮粥老汉说“想喝粥是吗?拿罐儿来”,运用了双关的手法,既指盛粥的罐儿,又暗示老汉知道罐儿的名字。 |
C.在罐儿初次捏罐儿时,所捏的罐儿不仅外形丑怪,而且烧制后还很不中用,这符合罐儿的身份和现实逻辑。 |
D.老汉在教会罐儿捏罐儿之后,竟然不见了,这看似不合情理,却又耐人寻味。 |
A.句子①独立成段,点明主人公的最显著特点,突出文章的主旨,又易于引起读者注意。 |
B.句子②承上文而来,写出了罐儿的“孤单”和走投无路,且“嘛”富有一定的地域色彩。 |
C.句子③中的“救命”,符合当时罐儿的心理状态,又以感叹号写出了罐儿的强烈感情。 |
D.句子④两处引用老汉的原话,既写出老汉对罐儿的深刻影响,又明确罐儿的具体感悟。 |
4.小说讲述“俗世奇人”的故事,其中哪些人“奇”?奇在何处?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书房花木深 冯骥才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用一堆木头在阳台上搭一座木屋,还将剩余的板条钉了几只方形的木桶,盛满泥土,栽上植物,分别放在房间四角。鲜花罕有,绿叶为多。再摆上几把藤椅,竹几,小桌,两只木纹裸露的老柜子,各类艺术品随心所欲地放置其间。还有一些老摆设,如古钟、钢剑以及拆除老城时从地上捡起的铁皮门牌高高矮矮挂在壁上……最初是想把它作为一间新辟的书房,期待从中获得新的灵感。谁料坐在里边竟写不出东西来。白天,阳光进来一晒,没有涂油漆的松木的味道浓浓地冒出来,与植物的清香混在一起,一种享受生活的欲望被强烈地诱惑出来。享受对于写作人来说是一种腐蚀,它使心灵松弛,握不住手里沉重的笔了。
到了夜间,偏偏我在这书房各个角落装了一些灯。这些灯使所有事物全都陷入半明半暗。明处很美,暗处神秘。如果再打开音响,根本不可能再写作了。写作是一种与世隔绝的想象之旅,是钻到自己心里的一种生活,是精神孤独者的文字放纵。在这样的被各种美迷乱了心智的房子里怎么写作呢?因此,我没在房里写过一行字。每有“写”的欲望,仍然回到原先那间胡乱堆满书卷与文稿的书房伏案写作。
渐渐地,这间搭在阳台上的木屋成了花房,但得不到我的照顾。我只是在想起给那些植物浇水时才提着水壶进去,没时间修葺与收拾。房内四处的花草便自由自在、毫无约束地疯长起来。从云南带回来的田七,张着耳朵大的碧绿的圆叶子,沿着墙面向上爬,像是攀岩;几棵年轻又生命力旺盛的绿萝已经蹿到房顶,一直钻进灯罩里;最具生气的是窗台那些泥槽里生出的野草,已经把窗子下边一半遮住,上边一半又被蒲扇状的葵叶黑糊糊地捂住。由窗外射入的日光便给这些浓密的枝叶撕成一束束,静静地斜在屋子当中。一天,两只小麻雀误以为这里是一片天然的树丛,从敞着的窗子唧唧喳喳地飞了进来,我欣喜之极,怕吓坏它们,不走进去,它们居然在里边快乐地鸣唱起来了。
一下子,我感受到大自然野性的气质,并感受到大自然的本性乃是绝对的自由自在。我便顺从这个逻辑,只给它们浇水,甚至还浇点营养液,却从不人为地改变它们。于是它们开始创造奇迹——
首先是那些长长的枝蔓在屋子上端织成一道绿色的幔帐。常春藤像长长的瀑布直垂地面,然后在地上愈堆愈高。绿萝是最调皮的,它在上上下下胡乱“行走”———从桌子后边钻下去,从藤椅靠背的缝隙中伸出鲜亮的芽儿来。几乎每次我走进这房间,都会惊奇地发现一个画面:一些凋落的粉红色的花瓣落满一座木佛身上;几片黄叶盖住桌上打开的书;一次,我把水杯忘在竹几上,一枝新生的绿蔓从杯柄中穿过,好似一弯娇嫩的手臂挽起我的水杯。于是,在我写作过于疲劳之时,或在画案上挥霍一通水墨之后,便会推开这房间的门,撩开密叶纠结的垂幔,独坐其间,让这种自在又松弛的美,平息一下写作时心灵中涌动的风暴。
我开始认识到这间从不用来写作的房间非凡的意义。虽然我不在这里写作,但它却是我写作的一部分。我前边说,写作是一种忘我的想象,只有离开写作才回到现实来。这间小屋却告诉我,我的写作常常十分尖刻地切入现实,放下笔坐在这里所享受的反倒是一种理想。
我被它折服了,并把这种奇妙的感受告诉一位朋友。朋友笑道:“何必把现实与理想分得太清楚呢!其实你们这种人理想与现实从来就是混成一团。你们总不满现实,是因为你们太理想主义。你们的问题是总用理想要求现实,因此你们常常被现实击倒在地,也常常苦恼和无奈。是不是?”
朋友的话不错。于是当我坐在这间花木簇拥的木屋中,心里常常会蹦出这么一句话:我们是天生用理想来生活的人!
1.作者对“木屋”情感变化是怎样的?结合原文作简要分析。
2.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⑴ 享受对于写作人来说是一种腐蚀,它使心灵松弛,握不住手里沉重的笔了。
⑵ 虽然我不在这里写作,但它却是我写作的一部分。
3.文中引述朋友说的一句话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4.文章结尾处“我们是天生用理想来生活的人”,请联系全文说说这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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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兰花
戴涛
每次我走过街边的花店,总免不了朝里面的鲜花看上几眼,心想会不会有白兰花呢?可每次都会很失望。其实我也知道,白兰花是不会出现在花店里的,而且我也不是在花店里认识她的。
那是大约在二十多年前的一个黄昏,我下班后去一家百货公司买东西,这家公司坐落在已经繁华了百年的淮海路(它旧名霞飞路)上。当我经过一个弄堂口时,感觉有一缕香气飘来,香气自然清幽。还夹带了一丝暖暖的甜味,这显然不同于平日里空气中弥漫着的各类人造香精。
于是我开始寻找,在弄堂口我看到了一个六十来岁的妇人,她坐在一个小板凳上,她的跟前放着一只竹子编织的篮子,篮子里铺着一块蓝条白底的湿毛巾,在毛巾的上面排着十几朵奶白色的小花,它两三厘米长,体型纤细,却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
阿婆,这是什么花?
白兰花。
哦,白兰花,这花真好闻。
嗯,这可是最迷人的花香。
老妇人说话的声音还有她的笑容都显得特别的优雅,完全颠覆了我平日里对街头摆摊者或者一般市民的印象,我被她所吸引,便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她卖花。
这时走过一对青年男女,女的问男的:老公,这是什么花?这么香。
男的说:我也不知道。
于是他们蹲下来问老妇人,当知道这叫白兰花时,男青年显得异常兴奋:哇,这就是白兰花!我看过几部三四十年代的上海老电影,里面都有在街头叫卖,“栀子花”“白兰花”。这叫声又嗲又糯,每次看完了电影这声音还在我脑子里转。
老妇人微笑地看着他们俩:嗯,白兰花在这个城市里被人欢喜的时间啊,已经超过了我的年龄。
女青年对男青年说:老公,我要买。
好的。阿婆,这花多少钱一朵?
难得你们年轻人欢喜,就送给你们啦。
说完,老妇人从篮子里精心挑选出一朵白兰花,小心翼翼地把拴在花上的铁丝弯成一个钩子,将花轻轻地挂在了女青年胸前的扣子上,随后还送上一句祝福:祝福你们俩像白兰花一样美好。
眼前的这一幕也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我的眼睛不禁有些湿润了。
告别了老妇人,我的心情却有些沉重。如果不是生活拮据,一个六十岁的老人会坐在弄堂口卖花吗?可照她这样卖法,一天又能挣几个钱。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路过那里,然后买一朵白兰花。不久后的一天。我和一位经营宾馆的朋友聊天,他说他想打造一家体现这个城市文化风貌的酒店,问我有什么建议。我说可以在每个房间里放上一朵白兰花。并且告诉客人。这是这个城市的味道。朋友听了说,好像有点道理,可以试试。我说花由我来提供吧,朋友笑,这点小生意你也做。
我把这一消息告诉了老妇人,她的脸上还是那么优雅、平静,说:这样好吗?
这有什么不好?不是为了宣传我们城市的文化嘛。
老妇人终于同意了。
明天您先准备两百朵花吧,我和您一起送过去。
不麻烦你了,我自己去吧。第一次我还是陪您去吧,我坚持道。老妇人见我这样的态度也就只好答应了,我们说好了第二天中午我去她家接她。
第二天中午,我按照她给我的地址找到了她的家。这是在市中心区域的一排老式洋房,应该也有六七十年的历史了,推开她家的门,客厅的设计和家具的摆设全是欧式。
她让我坐到沙发上,给我倒上一杯白开水。充满歉意地对我说:真对不起了,我先生走了以后。家里已经不备咖啡、茶叶了。
为了打破尴尬气氛,我问她:您怎么会想到去街上卖白兰花?
她沉默了片刻,说:记得小时候我看见妈妈穿的旗袍上总是别着一朵白兰花,白兰花的气味就像是妈妈的气味,然后整个城市好像也是这个气味,所以我就迷上了白兰花。从我上小学读书到开始教书,每天都会佩戴着一朵白兰花。可是现在,白兰花要从这个城市消失了,人们脚步匆匆,似乎并不留意平凡的白兰花。
喜欢白兰花就需要辛辛苦苦地在街头卖白兰花吗?
我是想叫更多的人能够欢喜。还有,我感觉拿卖花的钞票去帮助失学小孩儿,要比拿其他的钞票更有意义,也更让我开心。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走过街边的花店,总要朝里面的鲜花看上几眼,这说明“我”对二十多年前邂逅老妇人卖白兰花一事印象深刻,至今难忘。 |
B.精心挑选、小心翼翼地把铁丝弯成钩子、为女青年轻轻地挂上白兰花……细致地描写勾勒出温馨的场景,这一场景令“我”深受感动。 |
C.老妇人对两三厘米长、体型纤细、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的白兰花情有独钟,是因为白兰花寄寓着她对丈夫、对母亲的思念和缅怀。 |
D.老妇人虽然没有豪言壮语,没有英勇的壮举,但人们从她身上看到了优雅、宁静、温暖、爱心,看到了人性美与人情美的光辉。 |
A.小说精于细节描写,如“铺着一块蓝条白底的湿毛巾”的描写体现了老妇人对白兰花的细心呵护。 |
B.小说所写男女青年买花的情节既刻画了老妇人的形象,又推动了“我”探究老妇人家境这一情节的发展。 |
C.小说以“我”为视角,讲述了“我”的所见所感,增添了文章真实性。 |
D.小说运用倒叙的手法,先写现在,然后叙述往事,这样安排设置了悬念,激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4.茹志鹃的《百合花》被人们称为“散文化小说”“诗化小说”,这篇小说也具有“散文化”“诗化”的特点,请简要分析本文的这一特点。
红漆大板凳
聂鑫森
湖南乡下,称作田种地的行家里手为“作家”,称木匠、泥水匠、铁匠之类手艺人为“师傅”。
高家村的高培德,既是作家又是师傅,农忙时干田里的活计,农闲时当木匠。乡下木匠分为两类,建房架屋的叫“大木匠”,做家具的叫“细木匠”。高培德是细木匠,地位比大木匠高。
高培德只五十来岁,但按族谱,不少七八十岁的老人都是他的“晚辈”。
四十岁前,高培德去做上门功夫,吃百家饭;四十岁后,要做家具的,把木头运到高家来,按件论价,绝对公道。儿子高守诚只读了高中就回家跟着他干农活儿、学手艺,如今也小有名气了。
儿子问爹:“细木匠哪有不去做上门功夫的?”
高培德头一昂,说:“想要我的好手艺,就把活计送到我家来!你是我的儿,也是这个规矩。”
儿子不敢吭声儿了。
高培德是家里的最高领导,妻子和儿子是他的兵。凸显高培德崇高地位的,是堂屋里八仙桌上首的一条红漆长板凳。长板凳又叫大板凳。八仙桌没有上漆,其他三方的大板凳也没有上漆。吃饭时,高培德坐在上方的红漆大板凳上,妻子坐桌子的右方,儿子坐桌子的左方,下方空着。
有客人来访,高培德客气地指着八仙桌下方的大板凳,说:“请坐!”自己则坐在上方,然后叫妻子送茶上来。
背地里,大家都叫他“大板凳”。
没有谁可以和他并排坐在红漆大板凳上,也没有谁敢对他的木匠技艺横挑鼻子竖挑眼,因为你根本找不出毛病。
他的手艺太好了,柜、橱、床、椅、凳、案、几,传统的,新式的,没有他不会做的。尤其是关键部位的卯榫,严丝合缝,多少年后,榫与眼儿无半点儿松动。他说:“做家具的本事在卯榫,我可以一个钉子都不用。”又说:“木匠的手艺精不精,只要看他做的大板凳!”
高培德做的大板凳,远近闻名。凳面刨得平滑,四条凳腿粗细合度,这不难,关键在凳腿不是直立的,必须从上到下向外缓缓斜出,榫头和榫眼也要凿出合理的斜度。做出的大板凳,不但要好看,还要能承重能经久。高家的四条大板凳就是样板。
镇政府新装修了学习室,要把二十条旧的大板凳换下来,再新做二十条。镇长亲自打电话来,让高培德父子带工具上门去做。
高培德说:“把木头送到我家来吧,我们无法分身前来应卯。外村一户人家,等着家具办喜事。”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晚上,年轻的村主任付有根走进了高家,进门就大声说:“高师傅,镇政府喊你去做事,你不去,镇长打电话骂了我一顿。”
堂屋里电灯亮晃晃的。在八仙桌上方,高培德坐在大板凳的正中间,喝着茶,半眯着眼睛,淡淡地说:“骂你做什么?应该骂我呀!”
“骂我没教育好村民,还说我这个培养对象是领导看走了眼。”
付有根急红了脸,几步就蹿到高培德身边,一屁股坐到大板凳上。
高培德的眉头,马上锁紧了。
“高作家,高师傅,你给我个面子。过些日子,上级要到镇政府检查工作,学习室要配齐崭新的大板凳,表示这里的读书环境很好。”
高培德说:“这是搞假场合!”话还没落音,他突然站了起来。大板凳失去平衡,翘了起来,付有根重重地跌倒在地上。
“你怎么不打招呼就站起来了?”
“你去告诉他们,那些大板凳是我当年做的,再用二十年都不会坏。镇里要是钱多,去捐助贫困户!”
付有根爬起来,悻悻地走了。妻子说:“老高,你把村主任得罪了,也把镇政府得罪了。”
儿子讨好地说:“爹,你不去,我去,如何?”
高培德猛地一拍八仙桌,吼道:“你也不能去!”
儿子又不敢吭声儿了。
初夏时节,村里不少黄桃树突然遭遇了病虫害。原来在高家村,各家的自留山,由农技员指导,栽的都是黄桃,三年就挂果了。付有根请来了农技员,白天看现场,夜里给村民讲课,课堂就选在高家大院。
高培德家的院子是最宽敞的,挨墙栽的都是杉树、樟树和芭蕉树,挡风遮日,如绿色的屏风。混凝土打造的院坪,平平整整。院子四角都安上了电灯,随时可以拉亮。
付有根低声下气地和高培德商量时,高培德说:“没问题!大家带个凳子来就行,茶水我们会备好。”
天刚黑,院子里的电灯全亮了,村民们也陆续到齐。
高培德对妻子说:“你负责烧水泡茶,不能误事。”
“你放心吧。”
高培德又对儿子说:“把我坐的红漆大板凳摆到小黑板前去,人家来义务讲课,是真正的亲农重农,理应受到最大的尊重。”
儿子高喊一声:“爹是个明白人!”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高培德的人生经历以四十岁为界分成两个阶段,前阶段十分坎坷,后阶段熬出了头,他只在自己家中做做木工活。 |
B.高培德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样子,其实他做事认真,待人公道,乐于助人,面冷心热。 |
C.小说中的“作家”“师傅”“大木匠”“细木匠”“吃百家饭”等体现了民俗特点,让小说具有浓厚的地域色彩。 |
D.小说结尾十分简洁,又情感饱满,“爹是个明白人!”一句既是儿子对父亲的称赞,也体现了作者的赞扬之情。 |
3.小说中的“红漆大板凳”意蕴丰富,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酒婆[注]
冯骥才
酒馆也分三六九等。首善街那家小酒馆得算顶末尾的一等。不插幌子,不挂字号,屋里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有的手捏一块酱肠头,有的衣兜里装着一把五香花生,进门要上二三两,倚着墙角窗台独饮。逢到人挤人,便端着酒碗到门外边,靠树一站,把酒一点点倒进嘴里,这才叫过瘾解馋、其乐无穷呢!
这酒馆只卖一种酒,是山芋干造的,价钱贱,酒味大。首善街养的猫从来不丢,跑迷了路,也会循着酒味找回来。这酒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赛镪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嘴巴牙花嗓子眼儿。可一落进肚里,跟手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晕晕乎乎,劲头很猛。好赛大年夜里放的那种炮仗“炮打灯”,点着一炸,红灯蹿天。这酒就叫做“炮打灯”。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赛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嘛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姓嘛叫嘛,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掏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报纸有时新有时旧;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赛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这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赛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赛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赛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扭——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赛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但是,为嘛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是因为“炮打灯”就这么一点劲头儿,还是酒婆有超人的能耐说醉就醉说醒就醒?
酒的诀窍,还是在酒缸里。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对眼睛里的世界一片模糊,对肚子里的酒却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老板缺德,必得报应,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竞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真正的酒鬼,都是自得其乐,不搅和别人。
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了。到底骗人不对,还是诚实不对?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注]选自冯骥才《世俗奇人》。该书共收录17篇作品,每篇记述一个奇人趣事,各自独立。内容虽互不相关,但“读起来正好是天津本土的‘集体性格’”。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作者把酒婆醉酒后的形态写得如此动人,与前文“头发乱,脸色黯”的形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喝酒能让人洒脱。 |
B.“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这为后文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
C.酒婆在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不时念叨酒婆,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酒婆“不贪解馋”“不多事”,也“从来没赊过账”,可算得上真正的酒鬼。 |
D.作者在小说中塑造了酒婆、酒馆老板、首善街的其他人等一群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物形象,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深刻主题。 |
E.本文的结尾颇耐人寻味,在老板的别扭中,我们慢慢探寻到作者对以作假为常态的社会的揭露与嘲讽。 |
3.文章末段“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应如何理解?联系自己对生活的认识探究一下酒婆死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