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
汪曾祺
王全,又叫偢六。这地方管缺个心眼叫“偢”,读作“俏”。王全行六,据说有点缺个心眼,故名“偢六”。他是个老光棍,已经四十六岁了,有许多地方还跟个孩子似的。也许因为如此,大家说他偢。
他常到业余剧团看戏,——在农闲排戏的时候。有时也帮忙抬桌子、挂幕布,有时会发些议论,最常用的是:“看看!”
不知道究竟为什么,他不当饲养员了。他跑到生产队去,说:“哎!我不喂牲口了,给我个单套车,我赶车呀!”马号的组长跟他说,没用;生产队长跟他说,也没用。于是就如他所愿,让他去赶车,把原来在大田劳动的王升调进马号喂马。
我参加劳动,有时去跟车,常常跟他的车。他嘴上是不留情的。我上车,敛土,装粪,他老是回过头来眯着眼睛看我。有时索性就停下他的铁锹,拄着,把下巴搁在锹把上,歪着头,看。而且还非常气愤,却又压抑着只从胸膛里发出声音“嗯!”忽然又变得非常温和起来,很耐心地教我怎么使家伙。“敛土嘛,左手胳膊肘子要靠住胳膝,胳膝往里一顶,借着这个劲,左手胳膊就起来了。嗳!嗳!对了!这样多省劲!是省劲不是?像你那么似的,架空着,单凭胳膊那点劲,我问你:你有多少劲?一天下来,不把你累乏了?”慢慢地,我干活有点像那么一回事了,他又言过其实地夸奖起我来:“不赖!不赖!像不像,三分样!你能服苦,能咬牙。你是个好样儿的!毛主席的办法就是高,——叫你们下来锻炼!”
他的车来了,老远就听见!不是听见车,是听见他嚷。他不大使唤鞭子,除非上到高坡顶上,他的青马实在需要抽一下,才上得去,他是不打马的。
有一回,从积肥坑里往上拉绿肥,马怎么也拉不上去。他拼命地嚷:“喔喝!喔喝!咦喔喝!”
他生气了,拿起鞭子。可忽然又跳在一边,非常有趣地端详起他那匹马来,说:“笑了!噫!笑了!笑啥来?”
这可叫我忍不住扑哧笑了。马哪里是笑哩!这是叫嚼子拽的在那里咧嘴哩:这么着“笑”了三次,到了也没上得去。最后只得把装到车上去的绿肥,又挖出一小半来,他在前头领着,我在后面扛着,才算上来了。
我问过他为什么不当饲养员了,他不说,说了些别的话。
他说马号组的组长不好。什么事都是个人逞能,不靠大伙。旗杆再高,还得有两块石头夹着;一个人再能,当不了四堵墙。
可是另一时候,我又听他说过组长很好,使牲口是数得着的,又会修车,又说他很辛苦,晚上还老加班……
他说,喂牲口是件操心事情。要熬眼。马无夜草不肥,要把草把料——勤倒勤添,一把草一把料地喂。牲口嘛!跟孩子似的,一黑夜你就老得守着侍候它,甭打算睡一点觉。
他说得最激动的是关于黑豆。他觉得牲口吃了黑豆好。
“每年我都说,俺们种些黑豆,种些黑豆。——不顶!”
我说:“你提意见嘛!”
“提意见?哪里我没有提过意见?——不顶!马号的组长!生产队!大田组!都提了,——不顶!提意见?提意见还不是个白!”
“你是怎么提意见的?一定是也不管时候,也不管地方,提的也不像是个意见。也不管人家是不是在开会,在算账,在商量别的事,只要你猛然想起来了,推门就进去:‘哎!俺们种点黑豆啊!’没头没脑,说这么一句,抹头就走!”
“咦!咋的?你看见啦?”
“我没看见,可想得出来。”
他笑了。
这是春天的事。冬天里,发生了这么一场事,他把王升打了。
王升负责喂马后,慢慢地,车倌就有了意见,因为牲口都瘦了。他们发现他白天搞吃的,夜里老睡觉。喂牲口根本谈不上把草把料,大碗儿端!不仅如此,王全还发现,王升偷马料!王全找到王升,大拳头没头没脑地砸下来,打得王升孩子似的哭,爹呀妈的乱叫,一直到别人闻声赶来,剪住王全的两手,才算住。
王全又去喂马了!
王全喂了牲口,生产队就热闹了。三天两头就见他进去:“人家孩子回来,也不吃,也不喝,就是卧着,这是使狠了,累乏了!告他们,不能这样!”
“人家孩子快下了,别叫它驾辕了!”
“人家孩子”怎样怎样了……我在这个地方待了一些时候了,知道这是这一带的口头语,管小猫小狗、小鸡小鸭,甚至是小板凳,都叫作“孩子”。但是这无论如何是一种爱称。尤其是王全说起来,有一种特殊的味道。那么高大粗壮的汉子,说起牲口来,却是那么温柔。
我离开这个农业科学研究所已经好几个月了,王全一直在喂马。现在,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他就正在喂着马。夜已经很深了,这会,全所的灯都一定已经陆续关去,马圈的灯还亮着。灯光照见槽头一个一个马的脑袋。它们正在安静地、严肃地咀嚼着草料。时不时地,喷一个响鼻,摇摇耳朵,顿一顿蹄子。偢六——王全,正在夹着料笸箩,弯着腰,无声地忙碌着,或者停下来,用满怀慈爱的、喜悦的眼色,看看这些贵重的牲口。
王全的胸前佩着一枚小小的红旗,这是新选的红旗手的标志。
“看看!”
一九六二年五月二十日夜二时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和“我”一起劳动时,王全有时停下铁锹,歪头看“我”,他觉得“我”干活不像样,对“我”偷懒的行为感到气愤。 |
B.王全不当饲养员有多方面的原因,如他看不惯凡事都爱逞能的马号组组长,他觉得喂马太过辛苦,夜里无法好好休息等。 |
C.小说中的“生产队”“农闲”“下来锻炼”等词语揭示了小说的时代背景,小说里的人事有着较为鲜明的时代印记。 |
D.王全常用“人家孩子”这一爱称来称呼他喂养的马,说明他对这些马的感情很深,对于喂马一事有着发自心底的热爱。 |
A.第一人称的叙述给故事增加了真实感,故事围绕着“我”的所见所闻所感来展开,使结构更加紧凑。 |
B.小说对王升的着墨并不多,偷懒耍滑、偷窃马料的王升对主要人物王全的形象塑造起到了衬托作用。 |
C.小说使用了大量对话、细节描写表现人物个性,生动地塑造了人物群像,展开了一幅农村风俗画卷。 |
D.小说结尾部分细腻的场景描绘是“我”的诗意想象,以“看看”二字来收尾,生动传神,余韵悠悠。 |
4.简析文中画线部分的语言特点。
相似题推荐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蛐蛐
汪曾祺
宣德年间,宫里兴起了斗蛐蛐。蛐蛐都是从民间征来的。这玩意陕西本不出。有那么一位华阴县令,想拍拍上官的马屁,进了一只,贡到了宫里。打这儿起,传下旨意,责令华阴县每年往宫里送,县令把这项差事交给里正。里正哪里去弄到蛐蛐?只有花钱买。地方上一些不务正业的混混弄到好蛐蛐,养在金丝笼里,价钱抬得很高。有的里正,挨家挨户,按人口摊派。上面要一只蛐蛐,常常害得几户人家倾家荡产。蛐蛐难找,里正难当。
有个叫成名的,是个童生,多年没有考上秀才,为人很迂,不会讲话。衙役看他老实,就把他报充了里正。成名托人情,也不得脱身。不到一年的工夫,成名的几亩薄产都赔进去了。一出暑伏,按每年惯例,该征蛐蛐了,成名不敢摊派,自己又实在变卖不出这笔钱。每天烦闷忧愁,提了竹筒,拿着蛐蛐罩,到处翻找。清早出门,半夜回家,都无济于事。县令追逼,交不上蛐蛐,二十个板子。十多天下来,成名挨了百十板,两条腿脓血淋漓。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除了自尽,别无他法。
迷迷糊糊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座庙,庙后小山上怪石乱卧,有一只“青麻头”伏着。醒来想想:这是什么地方?猛然醒悟:这不是村东头的大佛阁么?于是挣扎着起来,拄着拐杖,往村东去。到了大佛阁一看,就跟梦里所见的一样。于是在蒿莱草莽之间,轻手轻脚,拨开草丛,发现一只蛐蛐在刺棘丛里伏着,快扑!蛐蛐蹦,成名追。罩住了,细看看:个头大,尾巴长,青脖子,金翅膀。一阵狂欢喜,提着蛐蛐笼,快步回家,举家欢庆。静等期限,好见官交差。
成名有个儿子,小名黑子,九岁了,非常淘气,上树掏鸟蛋,下河捉水蛇,飞砖打恶狗,爱捅马蜂窝。性子倔,爱打架,打起架来像拼命一样。三天两头,有街坊邻居来告状。成名得了这只救命蛐蛐,再三告诫黑子:“不许看,千万!千万!”
不说还好,说了,黑子还非看看不可,他瞅着父亲不在家,偷偷揭开蛐蛐罐。腾!——蛐蛐蹦出罐外,黑子伸手一扑,用力过猛,蛐蛐大腿折了,肚子破了——死了,黑子知道闯了大祸,哭着告诉妈妈,妈妈一听,脸色煞白:“你个孽障!你甭想活了,你爹回来,看他怎么跟你算账!”黑子哭着走了。成名回来,老伴把事情一说,成名掉在冰窟窿里了。半天,说:“他在哪儿?”找。到处找遍了,没有。做妈的忽然心里一震:莫非是跳了井?扶着井栏一看,有个孩子,请街坊帮忙,把黑子捞上来,已经死了,这时候顾不上生气,只觉得悲痛。夫妻二人,傻了一样,傻坐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找不到一句话。这天他们家烟筒没冒烟,哪里还有心思吃饭呢,天黑了,把儿子抱起来,准备用一张草席卷卷埋了。摸摸胸口,还有点温和,探探鼻子,还有气。先放到床上再说吧。半夜里,黑子醒来了,睁开了眼,夫妻二人稍得安慰,只是眼神发呆,睁眼片刻,又合上眼,昏昏沉沉地睡了。
蛐蛐死了,儿子这样,成名瞪着眼睛到天亮。
天亮了,忽然听到门外蛐蛐叫,成名跳起来,远远一看,是一只蛐蛐,心里高兴,捉它!蛐蛐叫了一声跳走了。追。用手掌一捂,好像什么也没有。四面看看,蛐蛐伏在墙上。成名看它小,瞧不上眼,但墙上的小蛐蛐,忽然落在他的袖口上。细看看,小虽小,好像不赖。带回家里,心想拿它去交差,又怕县令看不中。
村里有个小伙子,是个玩家,他养着一只蛐蛐,自名“蟹壳青”,每天找一些少年子弟斗,百战百胜。他把这只“蟹壳青”居为奇货,索价很高,也没人能买得起。听说成名得了一只蛐蛐,这小子就到成家拜访,一看,捂着嘴笑了:这也叫蛐蛐!于是打开自己的蛐蛐罐,把蛐蛐赶进“过笼”里,放进斗盆。成名一看,这只蛐蛐大得像个油葫芦,就含糊了,不敢把自己的拿出来。小伙子存心看个笑话,再三说:“玩玩嘛,咱又不赌输赢。”成名把黑蛐蛐放进斗盆。小蛐蛐趴着不动,蔫哩吧唧,小伙子又大笑。使猪鬃撩它,再撩它!黑蛐蛐忽然暴怒,后腿一挺,直窜过来。俩蛐蛐这就斗开了,冲、撞、腾、击,噼里啪啦直响。忽见小蛐蛐跳起来,伸开须须,翘起尾巴,张开大牙,一下子钳住大蛐蛐的脖子。大蛐蛐脖子破了,直流水。小伙子赶紧把自己的蛐蛐装进过笼,说:“这小家伙真玩命呀!”成名也没想到。他和小伙子正在端详这只黑红黑红的小蛐蛐,他们家的一只大公鸡斜着眼睛过来,上去就是一嘴,蛐蛐蹦出了一尺多远。公鸡一啄不中,撒腿紧追。眨眼之间,蛐蛐已经在鸡爪子底下了。成名急得不知怎么好,只是跺脚,再一看,公鸡伸长了脖子乱甩。走近一看,只见蛐蛐叮在鸡冠上,死死咬住不放,公鸡羽毛扎撒,双脚挣蹦。成名惊喜,把蛐蛐捏起来,放进笼里。
第二天,上堂交差。县太爷一看,大怒:“这么小,你不是糊弄我吗!”成名细说这只蛐蛐怎么怎么好,县令不信,叫衙役弄几只蛐蛐来试试。果然,都不是对手。又抱一只公鸡来,一斗,公鸡也败了。县令吩咐,专人送到巡抚衙门。巡抚大为高兴,打了一只金笼子,又命师爷连夜写了一通奏折,详详细细表述了蛐蛐的能耐,把蛐蛐献进宫中。宫里的蛐蛐都是各省进贡来的,黑蛐蛐跟这些“名将”斗了一圈,没有一只能经得三个回合,全都不死即伤,望风而逃。皇上龙颜大悦,下御诏,赐给巡抚名马衣缎。巡抚考核给华阴县评了一个“卓异”。县令就免了成名里正的差役;又嘱咐县学的教谕,让成名进了学,成了秀才;还赏了成名几十两银子,让他把赔累进去的薄产赎回来,成名夫妻,说不尽的欢喜。
只是他们的儿子一直是昏昏沉沉地躺着,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不死不活,这可怎么了呢?
树叶黄了,树叶落了,秋深了。
一天夜里,成名夫妻做了一个同样的梦,梦见他们的儿子黑子。黑子说:
“我是黑子。就是那只黑蛐蛐。蛐蛐就是我。我变的。
“我拍死了‘青麻头’,闯了祸。我就想:不如我变一只蛐蛐吧。我就变成了一只蛐蛐。
“我爱打架。打架总要打赢。打赢了,爹就可以不当里正,不挨板子了。我九岁了,懂事了。
“我跟别的蛐蛐打,我想:我一定要赢,为了我爹,我妈。我拼命。蛐蛐也怕蛐蛐拼命。它们就都怕。
“我打败了所有的蛐蛐!我很厉害!
“我想变回来。变不回来了。
“那也好,我活了一秋。我赢了。
“明天就是霜降,我的时候到了。
“我走了,你们不要想我。——没用。”
第二天一早,黑子死了。
一个消息从宫里传到省里,省里传到县里,那只黑蛐蛐死了。
(节选自汪曾祺《聊斋新义》,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从宫廷好斗蛐蛐之乐写起,每年从华阴县征收一只蛐蛐常常害得几户人家倾家荡产,为人物命运交代了社会背景。 |
B.衙役看成名老实,就把他报充了里正,成名不得脱身,不到一年的工夫赔尽几亩薄产,点出成名因“征蛐蛐”而遭受的苦难,同时表现出他迂讷、忠厚的性格。 |
C.小说以“蛐蛐”为线索,征虫—梦虫—觅虫—失虫—得虫—化虫—斗虫—献虫,主人公的命运围绕“虫”而展开,跌宕起伏,曲折有致。 |
D.小说巧设伏笔,层层推进。成名夫妻获虫的喜悦和对虫的特别珍爱,为黑子的误毙蛐蛐作了铺垫,母亲的“你甭想活了”一语,暗扣后文的“把黑子从井里捞上来”。 |
A.“蟹壳青”与黑蛐蛐,从外形到战绩对比鲜明,用衬托的手法写出了黑蛐蛐的善斗。 |
B.小伙子前后的表现形成对比,主要为了突显他自高自大、无知可笑的形象。 |
C.显示了小蛐蛐的超凡本事,故事达到了高潮,增强了故事的曲折性与神奇色彩。 |
D.为下文主人公命运发生转折作铺垫,并为下文黑子“魂化蛐蛐”埋下伏笔。 |
4.小说是由蒲松龄的的文言短篇小说《促织》改编创作而成,情节大体相同,结局不同:原著的结尾是“儿子从蛐蛐变回人、父亲加官进财”的大团圆结局,新作的结尾改成了“儿子变成蛐蛐,帮助父亲解脱困境后最终死去”的悲剧性结局。你认为哪一个结局更好?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文本一
茶干
汪曾祺
连万顺的门面很好认,是个石库门。麻石门框,两扇大门包着铁皮,用铁钉钉出如意云头。本地的店铺一般都是“铺闼子门”,十二块、十六块门板,晚上上在门槛的槽里,白天卸开。这样的石库门的门面不多。城北只有那么几家。一家恒泰当,一家豫丰南货店。恒泰当倒闭了,豫丰失火烧掉了。现在只剩下北市口老正大棉席店和东街连万顺酱园了。
这样的店面是很神气的。尤其显眼的是两边白粉墙的两个大字。黑漆漆出来的。字高一丈,顶天立地,笔画很粗。一边是“酱”,一边是“醋”。
连万顺的东家姓连。人们当面叫他连老板,背后叫他连老大。都说他善于经营,会做生意,连老大做生意,无非是那么几条:信用好,为人和气,勤快。连万顺除了做本街的生意,主要是做乡下生意。东乡和北乡的种田人上城,把船停在大淖,拴好了船绳,就直奔连万顺,打油、买酱。乡下人打油,都用一种特制的油壶,广口,高身,外面挂了酱黄色的釉,壶肩有四个“耳”,耳里拴了两条麻绳作为抬手,不多不少,一壶能装十斤豆油。他们把油壶往柜台上一放,就去办别的事情去了。等他们办完事回来,油已经打好了。油壶口用厚厚的桑皮纸封得严严的。桑皮纸上盖了一个墨印的圆印:“连万顺记”。乡下人从不怀疑油的分量足不足,成色对不对。多年的老主顾了,还能有错?他们要的十斤干黄酱也都装好了。装在一个元宝形的粗蔑浅筐里,筐里衬着荷叶,豆酱拍得实实的,酱面盖了几个红曲印的印记,也是圆形的。乡下人付了钱,提了油壶酱筐,道一声“得罪”,就走了。
茶干是连万顺特制的一种豆腐干。豆腐出净渣,装在一个一个小蒲包里,包口扎紧,入锅,码好,投料,加上好抽油,上面用石头压实,文火煨煮。要煮很长时间。煮得了,再一块一块从麻包里倒出来。这种茶干是圆形的,周围较厚,中间较薄,周身有蒲包压出来的细纹,每一块当中还带着三个字“连万顺”——在扎包时每一包里都放进一个小小的长方形的木牌,木牌上刻着字,木牌压在豆腐干上,字就出来了。这种茶干外皮是深紫黑色的,瓣开了,里面是浅褐色的,很结实,嚼起来很有咬劲,越嚼越香,是佐茶的妙品,所以叫作“茶干”。连老大监制茶干,是很认真的。每一道工序都不许马虎。连万顺茶干的牌子闯出来了,车站、码头、茶馆、酒店都有卖的。后来竟有人专门买了到外地送人的。双黄鸭蛋,醉蟹、董糖,连万顺的茶干,凑成四色礼品,馈赠亲友,极为相宜。
连老大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开酱园的老板,一个普普通通,正正派派的生意人,没有什么特别处。这样的人是很难写成小说的。要说他有特别处,也有,有两点。一是他的酒量奇大。他以酒代茶。他极少喝茶。他坐在账桌上算账的时候,面前总放一个豆绿茶碗。碗里不是茶,是酒,——一般的白酒,不是什么好酒。他算几笔,喝一口,什么也不“就”,一天老这么喝着,喝完了,就自己去打一碗。他从来没有醉的时候。
二是他说话有个口头语“的时候”。什么话都要加一个“的时候”。“我的时候”“他的时候”“麦子的时候”“豆子的时候”“猫的时候”“狗的时候”……他说话本来就慢,加了许多“的时候”就更慢了。如果把他说的“的时候”都刷去,他每天至少要少说四分之一的字。
连万顺已经没有了。连老板也故去多年了。五六十岁的人还记得连万顺的样子,记得门口的两个大字。记得酱园内外的气味,记得连老大的声音笑貌,自然也记得连万顺的茶干。连老大的儿子也四十多了。他在县里的副食品总店工作。有人问他:“你们家的茶干,为什么不恢复起来?”他说:“这得下十几种药料,现在,谁做这个!”
一个人监制的一种食品,成了一地方具有代表性的生产,真也不容易。不过,这种东西没有了,也就没有了。
(有删改)
文本二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照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
(节选自费孝通《乡土中国·乡土本色》)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人们在背后称普普通通开酱园的连老板为“连老夫”,这不仅说明他会做生意,更体现出他作为生意人的精明。 |
B.乡下人进城直奔“连万顺”,把油壶放下,办完事再把油壶捎走,也不怀疑油的分量和成色,旨在说明乡下人的老实。 |
C.圆形的茶干,周围较厚,中间较薄,周身有蒲包压出来的细纹,每一块当中还带着三个字“连万顺”,说明连老大的傲气。 |
D.连老大的儿子没能继承家业制作茶干,这既从侧面反映出连老大的勤勉与认真,也借此展现了社会变迁。 |
3.在《汪曾祺小说选》的自序中,汪曾祺说道:“我曾想打破小说、散文和诗的界线。后来在形式上排除了诗,不分行了,散文的成份是一直都明显地存在着的。”请简析这篇小说的散文化特点。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如意楼和得意楼(节选)
汪曾祺
竺家巷是一条不很长,也不宽的巷子,巷口就有两家茶馆。一家叫如意楼,一家叫得意楼,如意楼的老板姓胡,人称胡二老板或胡老二;得意楼的老板姓吴,人称吴老板或吴老二。上茶馆并不是专为喝茶。茶当然是要喝的,但主要是去吃点心。茶馆又是人们交际应酬的场所。我们那个县里茶馆的点心不如扬州富春那样的齐全,但是品目也不少,计有:
包子。这是主要的。包子是肉馅的(不像北方的包子往往掺了白菜或韭菜)。到了秋天,螃蟹下来的时候,则在包子嘴上加一撮蟹肉,谓之“加蟹”。我们那里的包子是不收口的。捏了褶子,留一个小圆洞,可以看到里面的馅。“加蟹”包子每一个的口上都可以看到一块通红的蟹黄,油汪汪的,逗引人们的食欲。野鸭肥壮时,有几家大茶馆卖野鸭馅的包子,一般馆没有。
蒸饺。皮极薄,皮里一包汤汁。吃蒸饺须先咬破一小口,将汤汁吸去。吸时要小心,否则烫嘴。蒸饺也是肉馅,也可以加笋,加切成米粒的冬笋细末,则须于正价之外,另加笋钱。
烧麦。烧麦通常是糯米肉末为馅。别有一种“清糖菜”烧麦,乃以青菜煮至稀烂,菜叶菜梗,都已溶化,咯无渣滓,少加一点盐,加大量白糖、猪油,搅成糊状,用为馅。这种烧麦蒸熟后皮子是透明的,从外面可以看到里面碧绿的馅,故又谓之翡翠烧麦。
其他有千层油糕、糖油蝴蝶花卷、蜂糖糕、开花馒头等,美味之余各有其妙。
胡二老板有三十五六了。他是个矮胖子,生得五短,但是很精神。双眼皮,大眼睛,满面红光,一头乌黑的短头发。他是个很勤劳的人。每天早起,店门才开,他即到店。各处巡视,尝尝肉馅咸淡,切开揉好的面,看看蜂窝眼的大小,然后,切下一小块面,在烧红的火叉上烙一烙,闻闻面香,看兑碱兑得合适不合适。其实师傅们调馅兑碱都已很有经验,准保咸淡适中,酸碱合度,不会有差,但是胡老二还是每天要视验一下,方才放心,然后,就坐下来和师傅们一同擀皮子,刮馅儿,包包子、烧麦、蒸饺……(他是学过这行手艺的,是城里最大的茶馆小蓬莱出身)如意楼做点心的有三个人,连胡老二自己,四个。胡二老板坐在靠外的一张矮板凳上,为的是有熟客来时,好欠起屁股来打个招呼:“您来啦!您请楼上坐!”客人点点头,就一步一步登上了楼梯。
胡老二在东街不算是财主,他自己总是很谦虚地说他的买卖本小利微,经不起风雨。他既是财东,又是耍手艺的。他穿短衣时多,很少有穿了长衫,摇着扇子从街上走的时候,但是大家都知道他手里很足实,这些年正走旺字。“如意楼”这块招牌不大,但是很亮堂。
相形之下,对面的得意楼就显得颇为暗淡。如意楼高朋满座,得意楼茶客不多。其实两家卖的东西差不多,但是大家都爱上如意楼,不爱上得意楼。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
得意楼的老板吴老二有四十多了,是个细高条儿,疏眉细眼。他自己不会做点心的手艺,整天只是坐在账桌边写账,——其实茶馆是没有多少账好写的。见有人来,必起身为礼:“楼上请。”然后扬声吆喝:“上来,一位。”这是招呼楼上的跑堂的。他倒是穿长衫的。账桌上放着一包哈德门香烟,不时点火抽一根,蹙着眉头想心事。
得意楼年年亏本,混不下去了。吴老二只好改弦更张,另辟蹊径,茶馆改酒馆。旧店新开,不换招牌,还叫做得意楼。开张三天,半卖半送。鸡鸭鱼肉,煎炒烹炸,面饭两便,气象一新。同街店铺送了大红对子,道喜兼来尝新的络绎不绝,颇为热闹。过了不到二十天,就又冷落下来了。门前的桌案上摆了几盘煎熟了的鱼,看样子都不怎么新鲜。灶上的铁钩上挂了两只鸡,颜色灰白。纱厨里的猪肝、腰子,全都瘪塌塌地摊在盘子里,吴老二脱去了长衫,穿了短袄,系了一条白布围裙,从老板降格成了跑堂的了。他肩上搭了一条抹布,围裙的腰里别了一把筷子。——这不知是一种什么规矩,酒馆的跑堂的要把筷子别在腰里。他面色黄白,两眼无神,好像害了一种什么不易治疗的慢性病。
得意楼酒馆看来又要开不下去,一街的人都预言,用不了多久,就会关张的。
吴老二蹙着眉头想:我怎么就这么不走运呢?
他不知道,他的买卖开不好,原因就是他的精神萎靡。他老是这么拖拖沓沓,没精打采,吃茶吃饭的顾客一看见他呆滞的目光,就倒了胃口了。
一个人要兴旺发达,得有那么一点精气神。
(有删改)
文本二:
散文化似乎是世界小说的一种(不是唯一的)趋势,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有些篇近似散文。《白净草原》尤其是这样。都德的《磨坊文札》也如此。他们有意用“日记”“文札”来作为文集的标题,表示这里面所收的各篇,不是传统的严格意义上的小说。契诃夫有些小说写得很轻松随便。《恐惧》实在不大像小说,像一篇杂记。阿索林的许多小说称之为散文也未尝不可,但他自己是认为那是小说的。——有些完全不能称为小说的东西,则命之为“小品”,比如《阿索林先生是古怪的》。萨洛扬的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是具有文学性的回忆录。鲁迅的《故乡》写得很不集中。《社戏》是小说么?但是鲁迅并没有把它收在专收集散文的《朝花夕拾》里,而是收在小说集里的。废名的《竹林的故事》可以说是具有连续性的散文诗。萧红的《呼兰河传》全无故事。沈从文的《长河》是一部很奇怪的长篇小说。它没有大起大落,大开大阖,没有强烈的戏剧性,没有高峰,没有悬念,只是平平静静,慢慢地向前流着,就像这部小说所写的流水一样。这是一部散文化的长篇小说。大概传统的、严格意义上的小说有一点像山,而散文化的小说则像水。
散文化的小说一般不写重大题材。在散文化小说作者的眼里,题材无所谓大小。他们所关注的往往是小事,生活的一角落,一片段。即使有重大题材,他们也会把它大事化小。散文化的小说不大能容纳过于严肃的、严峻的思想。
散文化小说的作者不大理解,也不大理会典型论。要求一个人物像一团海绵一样吸进那样多的社会内容,是很困难的。散文化小说作者通常不对人进行概括。看过一千个医生,才能写出一个医生,这种创作方法恐怕谁也没有当真实行过。散文化小说的人像往往轻轻几笔,神全气足。《世说新语》,堪称范本。
有些作者好像完全不考虑结构,写得轻轻松松,随随便便,潇潇洒洒。苏东坡所说的“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是散文化小说的作者自觉遵循的结构原则。
(节选自汪曾祺《小说的散文化》)
文本三:
汪曾祺小说的语言从日常生活中来,充满着丰盈的生活气息,表明他非常认同民间的日常生活。同时,我们看到,汪曾祺对民间日常生活的深入也并非无限的,他汲取中西古今各方资源对民间生活状态的准确的、富有诗意的言说,他的寻找“最好的说法”的执着与努力,表明他时刻未曾放弃文人意识,他始终持守着自身的个体知识分子的文化身份,又使他避免了向民间生活的过度深入。汪曾祺说:“我认为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样他就会觉得自己也应该活得更好一些,更高尚一些,更优美一些,更有诗意一些。小说应该使人在文化素养上有所提高。小说的作用是使这个世界更诗化。”在汪曾祺看来,美的、富有诗意的生活是丰富生活的组成部分,作家的任务就是将这个部分用自己的方式尤其是通过语言彰显出来,而汪曾祺小说语言的魅力正在于他能够将包孕在民间日常芜杂的生活中的这种美和诗意彰显出来,告诉给人们生活是很有意思的,也是很有意义的。
(节选自郭小雨《论汪曾祺小说语言的文化诗性意味》)
1.下列对文本一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先介绍两家茶馆和茶馆美食,茶点描述色香味俱全,读来令人满口生津,再引出两个茶馆老板的故事,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文章用详略结合的手法来介绍茶馆点心,先不吝笔墨,详细描述包子、蒸饺、烧麦,再极精炼地点出千层油糕、糖油蝴蝶花卷等。 |
C.胡老板“这些年正走旺字”,生意红火,吴老板却不走运,生意因而暗淡,文章以“如意楼和得意楼”为题,暗示了人物不同的命运。 |
D.近在咫尺的两家茶馆,精致诱人的点心,行事迥异的老板,平淡的叙述中隐藏着作者的情感和观点,文章风格淡中有味,飘而不散。 |
A.鲁迅的《故乡》情节较散,《社戏》也有类似特点,但作者将《故乡》辑录在《朝花夕拾》中,把《社戏》收在小说集里面。 |
B.《长河》没有情节的起落开阖,缺少戏剧性,没有高峰,没有悬念,通过平静的叙写,呈现出散文化的特点。 |
C.《世说新语》中的人物描写笔墨不多,往往用寥寥几笔就能显示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气质风度,塑造出来的人物不够典型。 |
D.苏轼的“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是说写作贵在自然流畅,当行则行,当止则止,我们学过的《赤壁赋》便具有这种特点。 |
A.散文化似乎是世界小说发展的一种趋势,一些作者用“日记”“文札”作为文集的标题,以示区别。 |
B.散文化的小说一般不写重大题材,常着眼于小事或生活中的角落、片段,创作中也不会对人进行概括、典型化的塑造。 |
C.汪曾祺的小说语言来自日常生活,和他对民间日常生活的认同有关,但他又持守着文化身份,避免过度深入民间生活。 |
D.文本三中认为将包孕在民间日常芜杂生活中的美和诗意彰显出来,告诉人们生活很有意思,很有意义,这是汪曾祺小说的语言魅力所在。 |
5.散文化小说(也称抒情小说),是介于散文与小说之间的一种小说文体。请综合文本谈谈汪曾祺散文化小说的特点。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
B.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
E.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
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文本一:
青春之歌(节选)
杨沫
清晨,一列从北平向东开行的平沈通车,正驰行在广阔、碧绿的原野上。茂密的庄稼,明亮的小河,黄色的泥屋,矗立的电杆……全闪电似的在凭倚车窗的乘客眼前闪了过去。
乘客们吸足了新鲜空气,看车外看得腻烦了,一个个都慢慢回过头来,有的打着呵欠,有的搜寻着车上的新奇事物。不久人们的视线都集中到一个小小的行李卷上,那上面插着用漂亮的白绸子包起来的南胡、箫、笛,旁边还放着整洁的琵琶、月琴、竹笙……这是贩卖乐器的吗?旅客们注意起这行李的主人来。不是商人,却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学生,寂寞地守着这些幽雅的玩意儿。这女学生穿着白洋布短旗袍、白线袜、白运动鞋,手里捏着一条素白的手绢,一浑身上下全是白色。她没有同伴,只一个人坐在车厢一角的硬木位子上,动也不动地凝望着车厢外边。她的脸略显苍白,两只大眼睛又黑又亮。这个朴素、孤单的美丽少女,立刻引起了车上旅客们的注意,尤其男子们开始了交头接耳的议论。可是女学生却像什么人也没看见,什么也不觉得,她长久地沉入在一种麻木状态的冥想中。
车到北戴河,女学生一个人提着她那堆乐器——实在的,她的行李,除了乐器,便没有什么了——下了火车。留在车上的旅客们,还用着惊异的惋惜的眼色目送她走出了站台。
这女学生提着她的行李,在站台外东张西望了一会,看不见有接她的人,就找了一个脚夫背着行李,向她要去的杨庄走去。
走路的时候,她还是那么沉闷。她跟在脚夫后面低头走着,不言也不语。后来转了一个弯,走到个小岗上,当蔚蓝的天空和碧绿的原野之间突然出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时,这女学生迟滞的脚步停下来了。她望着海,那么惊奇,明亮的眼睛露出了欢喜的激动,“呵!呵!”她连着呵呵了两声,脚步像粘在地上似的不动弹了。“第一次看见——多么美呀!”她贪婪地望着微起涟波的平静的大海,忘记了走路。
“喂!我说那位姑娘啊,您是怎么回事呵?”脚夫急了,向山上大声吆喝着,这才惊醒了女学生,她揉揉眼睛茫然地笑了一下,快步跑下了山岗。
脚夫是个多嘴的中年人,他不由向这举止有点儿特别的女学生盘问起来:“您站在山上看什么哪?”
“看海。多好看!”女学生歪着头,“你住在这儿多好,这地方多美呵!”
“好什么?打不上鱼来吃不上饭。我们可没觉出来美不美…”脚夫笑笑又问道,“我说,您这是干么来啦?怎么一个人?避暑的?”
女学生温厚地向脚夫笑笑,半晌才说:“哪配避暑。是找我表哥来的。”
脚夫瞪大了眼睛:“您表哥是谁?警察局的吗?”
女学生摇摇头:“不是,我表哥是教书的——杨庄的小学教员。”
“嘿!”脚夫急喊了一声,“我们邻村的先生啊,我都认识。不知是哪一位?”
“张文清。”女学生的神色稍稍活跃一些,她天真地问,“你认识他吗?他在村里吗?怎么没有上车站来接我?……”
脚夫的嘴巴突然像被封条封住了。他不作声了。女学生凝望着他黝黑多皱的脸,等待着他的回答。但是他不出声,又走了好几步远,这脚夫却转了话题:“我说,您贵姓啊?是从京里下来的吗?”
女学生还带着孩子气,她认真地告诉脚夫:“我姓林,叫林道静,是从北平来的。你不认识我表哥吗?”
脚夫又不出声了。半天,他呵呵了两声,不知说的什么,于是女学生也不再出声。这样他们一直走到了杨庄小学的门前。脚夫拿了脚钱走了,林道静也微微踌躇地走上了学校门外的石台阶。
学校是在村旁一座很大的关帝庙里。林道静把行李放在庙门口,就走进庙里去找人。她走上东殿、西殿、正殿、偏殿各个课堂里全看了一遍,一个人影也没有。直到天黑了,这才有一个跛脚老头从大路上蹒跚地走来。这老头看见有人站在台阶上,远远地先喊了一声:
“找谁的呀?”
道静好容易盼着来了个人,欢喜得急忙跑下台阶和老头招呼:“张文清先生是在这儿教书吗?”
“哦,找张先生的?……”老头喝得迷迷糊糊的,红涨着脸,卷着大舌头,“他,他不在这儿啦。”
道静吃了一惊:“他哪儿去啦?——他写信告诉我暑假不离开学校的呀。还有,我表嫂呢?她也在这儿教书……”
“不,……不知道!不知道!……”老头越发醉得厉害了,东倒西歪地跌进学校的大门,砰的一声把两扇庙门关得紧紧的。
这下子可把林道静难坏了!现在怎么办?以后又怎么办呢?……她愣愣地站在庙门外的冷清的阶石上,望着面前阴郁的树林,聒耳的蝉声还在无尽休地嘶叫,海水虽然望不见,然而在静寂中,海涛拍打着岩石,却不停地发着单调的声响。林道静用力打了几下门,可是打不开,老头一定早入梦乡了。她心里像火烧,眼里含着泪,一个人在庙门外站着、站着,站了好久。明月升起来了,月光轻纱似的透过树隙,照着这孤单少女美丽的脸庞,她突然伏在庙门前的石碑上低低地哭了。
(有删改)
文本二:
1931年,17岁的杨沫和她笔下的林道静一样,因抗婚而离家出走,投奔在北戴河教书的哥哥。我们已无从得知当时的杨沫是否也随身带着那样一个行李卷,多年之后创作这部小说时,她在日记中写道:“关节使我痛得成天躺在床上看书,累了就欣赏音乐。我对于音乐的爱好不亚于文学——初中时,我弹月琴、吹口琴,还学过笙、笛。”很显然,那一袭白衣的女子,不仅是年轻时代的林道静,也是年轻时代的杨沫本人。
(节选自《青春长作伴 歌声永流传》)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写林道静走出车站后看不见有人来接她,谈到表哥时脚夫嘴巴像被封条封住,都是为下文找不到表哥埋下伏笔。 |
B.小说开头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域,景物描写动静结合、细致入微,运用了排比、拟人的修辞手法写出了自然环境的特点。 |
C.面对旅客的议论,林道静“却像什么人也没看见”,并不在意,而是沉入冥想,说明她沉浸在投亲的兴奋快乐之中。 |
D.林道静看到蓝天、碧野、大海后,欢喜激动,沉迷其中,而脚夫却看不出美不美,说明脚夫不懂得欣赏生活中的美。 |
3.文本中有这样的描写:“上面插着用漂亮的白绸子包起来的南胡、箫、笛,旁边还放着整洁的琵琶、月琴、竹笙……”“穿着白洋布短旗袍、白线袜、白运动鞋,手里捏着一条素白的手绢,——浑身上下全是白色。”茅盾在这段文字旁曾经写过眉批:“描写太不简练,可以删去。”但杨沫并未听从这一建议。结合文本说明杨沫是出于什么原因而保留了这些文字。
深造
白龙涛
义盛泰,虞城最大的百货行。老板任蕴清有件宝物,是努尔哈赤戴过的一枚鹿骨扳指。上海双线胶鞋厂老板朱友航用五万双胶鞋来换,任蕴清眼皮未抬:“祖传之物,岂可交易!”
朱友航笑哂:“侬这个门槛精①,当成命根子了?”
任蕴清真正的命根子是独子任志明。明少爷原在河南大学就读,因参加反日游行,被任蕴清拉回家中,专事经商。
初见明少爷,他身穿英国呢料西装,脚蹬德国爱顿皮鞋,修长的手指将算盘拨拉得噼啪作响。朱友航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俊朗的少爷。
“我认作干儿如何?侬亏不了。我在教育部里有相熟的,可为小赤佬②申请官费留学。”朱友航将茶饮尽,“去国外留学深造,以明世界大势。”
“外寇纵横,夷族错落,还是伏处深居,经商置业为好。”任蕴清叹息一声,关掉了留声机。
“虞城仄狭地界能做甚大事?”朱友航鼓凸双眼,“做生意也要到上海滩闹腾闹腾。”
任蕴清闭了眼,不再理会。
晚饭后,两位故交杀完一盘棋,夜幕就拉上了。任蕴清将一把铜锁交与管家,继续下棋。不大会儿,楼上传来茶盏破碎的声音。管家下楼,将一把钥匙交给任蕴清,附耳道:“老爷,明少爷歇了。”
朱友航一脸骇然,将棋盘拨拉到地上,骂道:“任老胖,侬腐朽愚钝至极!”说罢拂袖而去。
虞城沦陷,市民和溃军潮水般南逃。任蕴清竖起门板,关门歇业,几十号人躲在商行里屏声敛气,听风望雨。
一日,明少爷立窗前南望,目睹日伪罪行,旋即回到柜台,一把将算盘摔得珠子四散。
任蕴清将茶盏用力一蹾,瞥向儿子,却碰到了两道寒光。晚上,他亲自给儿子的卧房上了锁。
日伪给义盛泰摊派了一万双胶鞋两千匹洋布的任务,一个月期限。自虞城沦陷,朱友航就一次也没来过,任蕴清愁得满嘴燎泡。明少爷自荐到上海购买胶鞋和布匹。
是夜,任蕴清向楼上走去。儿子房间里灯火忽闪,任蕴清愣了一下神,推门进去,明少爷慌忙将一卷《中华民国现势图》塞到枕下。
“走哪条线?”
“……”
“去时,可走陇海线到连云港,再乘船到吴淞口,购货后原路返回,万不可走南京、芜湖水路途经皖南地界,那里正闹新四军哩。”
“……”
“切记!”
任蕴清被儿子凌厉的目光蜇了一下,他稍踌躇,从袖筒里拿出一个紫檀木盒,递给儿子。明少爷迟疑了一下,接过来,打开,一枚包浆浑厚的鹿骨扳指静静地躺在盒底。他扑通跪地,泪流恣肆,重重地磕了两个响头。
“交与朱友航。”任蕴清喉结耸动一下,“可换五万双胶鞋和若干布匹。”
言罢,任蕴清起身向门外走去。在门口,他犹豫了一下,抓起铜锁向楼下走去。
翌日一早,明少爷带领管家出城而去。任蕴清站在窗前,眼望南方,倏然,两滴清泪夺眶而出。
半月后的一个傍晚,管家踉踉跄跄奔进义盛泰,长跪不起。
“老爷,明少爷他——”管家头在地上磕得咚咚作响。
“莫慌,细细说来。”任蕴清将管家搀起。
“前日途经芜湖,明少爷让我去操办饭食。回来,明少爷和货都不见了。”
任蕴清身子晃了一下,立住,眼里亮光闪闪,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爬上嘴角。他招呼来众人,分发了银两和物什,携老伴儿出城而去。
1965年劳动节,虞城西大街的供销社家属院里来了一个干瘦的上海老头儿。他打听到了任蕴清的家,小心翼翼地敲门。门开,任蕴清仔细打量眼前的不速之客。
“任老胖,我是朱友航。”
“朱猴子?”任蕴清一把抓住客人的手,急忙吩咐老伴儿沽酒备肴。
饭桌上,任蕴清给朱友航斟满酒,说:“朱兄,多年未见,来,干一杯。”
朱友航环顾一周,说:“明少爷呢?快让干儿过来陪我喝酒。”
任蕴清岔开话说:“这些年,朱兄一直在上海?”
“No,no,上海沦陷后,我随儿子去了美国,他在麻省理工学院任教。五年前,我们举家回国,儿子去了大西北搞科研——去年那朵蘑菇云,就有儿子的功劳。”朱友航一脸得意。“儿子有出息!”任蕴清挑起大拇指。
朱友航转身从包里拿出了一个紫檀木盒,推到任蕴清面前,说:“物归原主。”
任蕴清打开盒子,鹿骨扳指的光让任蕴清眼里霎时起了雾。
“明少爷到上海第一天就认我做了干爸,我可是给了干儿双倍的货哟,他几时从上海回的虞城?”
任蕴清身子晃了一下:“在芜湖,他带着胶鞋和布匹奔了新四军……”
朱友航一脸惊讶地说:“哎哟,那可不得了了,干儿现在在哪里高就?”
“……”
“最小是个团长了吧?侬赶快让他过来陪我喝酒。”
任蕴清端起一杯酒,站起来,走到身后的一个拉了宝石蓝幔子的橱窗前,哗一下拉开幔子:一帧黑白照片里,身着戎装的明少爷笑得很灿烂,鲜红的烈士证将他的脸映衬得红彤彤的。“留在朝鲜了。”任蕴清将酒泼洒在地上。
朱友航泪水夺眶而出,浑身颤抖不已,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挺直腰板,举起右手,庄重地敬了一个军礼。
[注]①门槛精:精于算计之人。②小赤佬:上海方言,小子,是长辈对晚辈的爱称。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的背景设置在抗日战争和建国初两个特殊时期,讲述了任、朱两个家庭在国家的紧要关头深明大义报效祖国的故事。 |
B.小说善以细节传神,文中写明少爷“两道寒光”,与写任蕴清“眼里亮光闪闪”一样,都是以处在细节表现人物的心理状态。 |
C.“扳指”是小说中的重要物象,它不仅串联了故事情节,“谈扳指、换物资、还扳指”,而且还有深刻的象征意义。 |
D.小说语言风格独特,既有如“依”小赤佬”等富于地域色彩的日常口语,也有如“外寇纵横,夷族错落"这样典雅整饬的古语。 |
3.小说的标题“深造”内蕴丰富,试结合文本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