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是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画笔,仍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以外,几年来没有什么创作。他替“艺术区”一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恶狗。
苏艾在楼下那间灯光暗淡的小屋子里找到了酒气扑人的贝尔曼。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二十五年了。她把琼珊的想法告诉了他,又说她多么担心,唯恐那个虚弱的像是枯叶一般的琼珊抓不住她同世界的微弱联系,真会撒手而去。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讽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琼珊小姐。”
“她病得很重,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稀奇古怪的念头。好吧,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来着?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为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的好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选自欧·亨利《最后的常春藤叶》)
1.请说出文段塑造老贝尔曼形象所用的具体的描写方法,并概括老贝尔曼的性格。2.老贝尔曼画出的杰作是什么?作者没有实写相关的情节,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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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块面包
[美]欧·亨利
玛莎小姐的面包小店开在街角处,店门前三步台阶,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玛莎小姐今年四十岁,嘴里镶着两颗假牙,她心地善良,银行里有二千美元的存款。许多结婚机会远不如玛莎小姐的人都已结了婚。
有一位顾客每周都要光顾她的小店两三次。玛莎开始对他产生了兴趣。这是一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褐色的胡须修剪得十分整齐。他穿着一身旧衣服,有几处还打着补丁,虽然不修边幅,看上去却干净利索,彬彬有礼。他每次来总是买两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只,陈面包是五分钱两只——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
有一次,玛莎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据此,她断定这位先生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他准是住在一座小阁楼上,画着画儿,嘴里啃着陈面包,心里大概在惦记着玛莎店里的种种美味。想到这儿,玛莎那颗善良的心不禁跳得更快了。
为了证实自己对他职业的猜想,玛莎从自己的房中取来一幅威尼斯风景油画,把画挂在柜台后面货架上一个显眼的地方。两天以后,那位顾客又来了。果然,他看到了这幅画。“小姐,您的这幅画挺不错嘛!”“真的吗?”玛莎一边包着面包一边说,“我非常喜欢艺术和绘画。您觉得这是幅好画吗?”她为自己的成功暗暗窃喜。
“可它的构图不够均衡,”这位顾客回答说,“透视也不太准。再见吧,小姐!”从此以后,这位彬彬有礼的艺术家——她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每次来都要和玛莎聊一会儿。但他仍旧只买陈面包——从未要过蛋糕,从未要过馅饼。他渐渐地消瘦了,而且神情沮丧。玛莎想给他加点儿好吃的可又没有勇气,她怕冒犯了他,因为她知道艺术家们往往是自尊心极强的。
玛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站柜台时她穿上了那件蓝点丝绸背心。
一天,这位顾客又来了。他把一枚五分镍币放在柜台上,仍要他的陈面包。正当玛莎取面包时,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一辆消防车喧嚣而过。这位可爱的顾客赶快跑到门口去观望。玛莎灵机一动,她迅速地在每个陈面包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分别塞进一大块黄油,然后又将面包紧紧夹好。当这位先生返回柜台时,玛莎已像往常那样在用纸包着陈面包了。他们又聊了一会儿,欢快异常,然后这位顾客便离开了。玛莎暗自微笑,但又不禁焦虑不安:他吃面包时会想到那只把黄油放进去的手吗?
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这令人愉快的遐想。玛莎叹了口气,快步来到店堂,她的可亲的贫困不堪的艺术家却一反常态,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了后脑勺,头发乱蓬蓬的。他紧握着拳头,凶狠地向玛莎挥舞着,声嘶力竭地吼着:“你毁了我!”
玛莎要站不住了,她虚弱地靠着柜台,一只手揪着那件背心的前襟。这时,一个男人把那愤怒的家伙拽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对玛莎说:“我想您应该知道,小姐,他叫巴姆勃格,是个建筑绘图员。我们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他为一个市政厅的新设计图已经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了,为的是用它参加一次有奖竞赛。昨天他用墨水笔描出了底线。您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稿,再用墨水笔去描,然后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线。巴姆勃格一直在您这儿买陈面包,可是今天,您知道,小姐,那黄油把巴姆勃格的图,全毁了。”
玛莎脱下了蓝点丝绸背心,一屁股坐在凳子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A.从巴姆勃格怒斥玛莎这个情节中可以看出,作者塑造这个不近人情的形象是为了与玛莎形成鲜明的对比。 |
B.文章开头一段中就交代“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后来又写道“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这正是伏笔和照应的写法。 |
C.当玛莎小姐认为巴姆勃格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时,当玛莎小姐为他的困窘生活及日渐消瘦的身体担忧时,当玛莎小姐偷塞黄油而预祝她的梦想成功时,读者却清楚地知道事情的真相。 |
D.微型小说因为篇幅短小,极易一览无余,因此,一个异峰突起,出乎意外的结局就显得特别重要,欧·亨利深谙个中奥妙。《两块面包》这篇微型小说无疑也带有鲜明的“欧·亨利风格”。 |
E.玛莎发现巴姆勃格“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是小说情节的关键,没有这个细节,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情节的发展。 |
3.“巴姆勃格其实并不贫穷,而且是个建筑绘图员”这是我们在小说结尾了解到的真相。你觉得这样的情节设计突兀吗?为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理由。
带家具出租的房间
【美】欧·亨利
躁动不安,来去匆匆,如时光一般飘忽不定——这正是这片街区里的居民写照。
入夜时分,一位青年男子拉响一栋又一栋的门铃。一直来到第十二栋楼的门口,他把空荡荡的行李包放在台阶上,摘下帽子,擦了擦帽沿和前额上的尘土。微弱的门铃声在遥远而空洞的深处响起。这是他拉响的第十二个门铃。
不一会儿,房东大妈出现在门口。青年问是否有空房出租。“进来吧。”房东说,她喉头里发出的声音似乎被舌苔堵住了似的,“我这三楼后头有间屋子空了快一星期了,家具齐全。”
青年跟着她上了楼。不知何处透进来一丝微光,削弱了走廊里的阴暗。两人不言不语地走在残破的地毯上,细看之下,它俨然变成了一大片植被,在这飘着恶臭阴暗的空气中腐朽,生出了浓密的青苔。
“就是这儿,”房东开口说,嗓子眼儿依旧跟被堵住了似的,“这房间特别好,难得空出来。”
青年租下了这间房。房东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终于问出了那个已经在别处问过一千次并且早就挂在舌尖上的问题。“您记得有这样一位年轻女孩租过您的房间吗?她皮肤白皙,中等个头,身材纤瘦,一头发红的金发,左边眉毛附近有颗黑痣。”
“没有。我不记得。”没有。又是没有。永远都是没有。他花了整整五个月马不停蹄地追寻打听,终究还是无可避免地得到了这个无可避免的否定回答。
这个所谓家具齐全的房间以虚假的热情迎来了它头一回见面的新房客。那些破败的家具让所谓“舒适”的环境变成了睁眼说瞎话:长沙发和两张扶手椅上的锦缎已经残破不堪,两扇窗户之间只有一块尺把宽的廉价穿衣镜;墙角挂着几个金粉斑驳的画框,画框下有一张黄铜床架。
年轻的房客躺倒在扶手椅中,他的呼吸中全都是这个房间的味道——准确地说应该是潮气——那是一股阴冷的霉味,像是从地下室漫上来的,中间还掺杂着油毡上残油的哈喇味和木制品的腐烂味。
他就这么瘫在那儿,突然,整个房间弥漫着馥郁的木樨草甜香。它似乎是随着一阵风闯进屋子里的,是那么清晰、浓郁而强烈,沁人心脾,似乎就要幻化成活生生的来客。他从椅子上一跃而起,四下张望。浓烈的香味萦绕在他身边,他伸出手臂想要触摸,一切感官在这一刻都混乱地交织在一起。
“她住过这个房间!”他大吼一声,一蹦三尺高,脑中灵光乍现。他就知道自己肯定能认出曾属于她的物件或她曾触摸过的物体,无论多么微小都能。房间的布置杂乱无章。他像一条嗅觉灵敏的猎狗般,趴在地上把房间扫了一遍,没放过墙面、拐角任何一处,翻遍了壁炉、餐桌、窗帘、挂画和角落的小酒柜,探查一切看得见的标记,希望能感知她曾经出现在这里。他的知觉乱作一团,却似乎能更加强烈地感应到她的呼唤。他大声问道:“亲爱的,怎么啦?”瞪大眼睛转过身来,却依然什么都看不见。
他将这间屋子的每个方位都搜了个遍,发现了许多住客留下的各种无趣或不雅的痕迹。可那个他遍寻不着的她,那个很有可能曾在这儿停留的她,那个灵魂仿佛曾在这里徘徊的她,却毫无头绪。
他想起了房东。他从楼下这间闹鬼似的屋子里出来,跑到一扇透着一线灯光的门前。房东应着敲门声出来了。
“请告诉我,夫人,”他哀切地恳求着,“我来之前,到底是谁住过那个房间?”
“之前住过斯普劳斯和穆尼。斯普劳斯小姐是演员,后来变成了穆尼太太。我这房子可没什么不光彩的。他俩的结婚证不就挂在墙上吗,还配了镜框,用钉子……”
“斯普劳斯小姐是什么样的人呢——我是说,她长什么样?”
“怎么了?黑头发呀,先生。短发,丰满,脸长得挺有趣的。他俩上周二才走的呢。”
年轻人步履踉跄地回到房间。房中一片死寂。那阵给它带来勃勃生机的香气早已消散。木樨草香已经不在,取而代之的是破家具陈腐的霉臭,让人仿佛置身于仓库。
随着最后一丝希望的破灭,他的信念也已然耗尽。他坐在那里,盯着那盏昏黄跳跃的煤气灯。过了一会儿,他走向床边,把被单撕成一绺绺,拿到窗户和房门旁边,用小刀把它们紧紧塞进每一处缝隙里。等一切都安排妥当,他关上灯,把煤气开到满档,欣然躺上床。
今晚轮到麦库尔太太做东请喝啤酒了。她拿上啤酒罐,跟珀迪太太一块儿在她们的一个秘密基地里小坐,那是房东们惯常聚会闲谈八卦的地方。
“就今晚,我把三楼后头那间房租出去了。”珀迪太太面前的啤酒堆着满满的泡沫,“一个男青年租的,两小时前他就睡下了。”
“真的假的啊?珀迪太太!”麦库尔太太无比崇拜地说,“您可真有能耐,连那间房都能推销出去!那您告诉他了吗?”最后一句是神秘兮兮地低声说出来的。
“房间嘛,”珀迪太太用她像嗓子眼长毛似的声音答道,“配上家具就是为了出租的。我没告诉他。”
“您说得对着呢,夫人,咱们就是靠租房过活的。要是知道这房里有人自杀死在床上,恐怕没人愿意租呢。”
“您说得一点没错,咱们可也得挣钱过日子呀。”珀迪太太说。
“可不是嘛,夫人,就是这个理儿。我帮着您把三楼后头那间房收拾干净也就是上个礼拜今天的事儿吧?那姑娘是个小美人儿呢,竟然开煤气自杀了——那小脸儿怪甜的。”
“她的确长得挺好,您说得没错,”珀迪太太勉强赞同,但还是刻薄地说了一句,“可惜左边眉毛那里多了颗痣。快给自个儿满上吧,麦库尔太太”。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青年男子上楼时,不知从何处透进来一丝微光,削弱了走廊里的阴暗,这暗示他寻找女孩可能有了一丝新的希望。 |
B.木樨草香味的突然出现,让男子坚信女孩曾经住过这间房间。而随着香味的消散,男子寻找女孩最后希望也破灭了。 |
C.青年在房间内自杀了,而房东太太们却在秘密基地里喝酒闲谈,对青年的死无动于衷,显示出她们麻木冷漠的一面。 |
D.男子和女孩在小说中都没有明确的姓名,这反而使他们具有了典型性,他们代表了当时无数被社会漠视的小人物。 |
A.小说注重细节描写。青年男子帽沿和前额上有尘土,进到房间后躺倒在扶手椅中,都表现出五个月来他因寻找女孩而疲惫不堪的状态。 |
B.小说寓意深远,富于象征意味。偏爱木樨草香味的姑娘象征着美好与希望,作为“寻找者”的年轻人,忠于爱情,象征着那些寻求希望的人。 |
C.小说采用双线交织的写法。明线是青年男子艰难寻找女孩,最终绝望自杀;暗线是房东太太为留住房客,说谎掩盖事实。 |
D.小说采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来讲述故事,便于叙述者交代青年男子苦苦寻找女孩的全部过程,也使故事显得更加真实可信。 |
4.小说结尾的安排极有特色,请结合文本加以赏析。
仙人掌
欧·亨利
一般而言,消沉的人最容易沉溺于对往事的回忆,而一个人能在脱手套这会儿工夫重温一下求婚的整个过程也不是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
特里斯戴尔伫立在他单身公寓的桌子旁,做的正是此事。桌子上放着一个红色的陶罐,里面栽着一株形状奇特的绿色植物。它属于仙人掌的一种,长长的叶子宛如触手一般,微风拂来,不停地摇曳,似乎在向人招手致意。
特里斯戴尔慢慢地脱着手套,几个小时前发生的那令人揪心的一幕仍在他的脑海里闪现。教堂里那一簇簇鲜花的芳香,丝丝缕缕,依稀可闻;宾客们彬彬有礼地低声交谈,言犹在耳;而牧师那拖长语调的话语一直萦绕在他的耳边,挥之不去。它宣告了一个无可挽回的事实:她与另一个男人结合了!
这沉重的一击让他陷入绝望,但他仍想弄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失去她,又是怎么失去的。他突然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以前从未正视过的东西——一个潜藏在他内心深处,纯粹的、真实的自我。他看到,以前穿在他身上那虚伪自负的华丽外衣如今破烂不堪,贻笑大方。
他看到,当她缓缓走过教堂的过道,走向圣坛,当那个男人牵着她的手时,她抬起头来凝望着新郎,目光里流露出的是幸福和安详。他知道自己很快就要被遗忘了。这种目光,他也曾领略过,其中的意味,他自然心领神会。他的自负已经崩溃了。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争吵,一次也没有……
可是,局面突然变得不可收拾。几个月前发生的事又在他的脑海里一遍遍地回放起来。
她一直把他当作偶像,而他每每带着高贵气派接受她的膜拜。她为他点燃香烛,香烟缭绕,沁人心脾。瞧,她是多么谦逊,多么纯真,多么虔诚,多么纯洁。她把他奉为天神,用很多溢美之词称赞他的品行和才华。他接受她的供奉,犹如沙漠吮吸雨露,却拿不出花朵和果实施以回报。
那天晚上,他把她请到自己的住处,向她炫耀自己非凡的经历。她是那么美丽,头发自然弯曲,容貌清纯,话语温柔,令他着迷。她问道:“卡拉瑟斯船长告诉我,你会说一口地地道道的西班牙语,你怎么会懂得那么多?”
唉,卡拉瑟斯真是个白痴。那是他特里斯戴尔从词典的旮旮旯旯里搜集的一些古老而隐晦的西班牙谚语,然后拿到俱乐部向人卖弄。毫无疑问,他为此感到过内疚。卡拉瑟斯是他的一位崇拜者,总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把特里斯戴尔所谓的博学多识传得神乎其神。
哎呀,她的崇拜是多么令人愉快,多么令人舒畅。对于她的赞美,他来者不拒,也不予辩解,任由她将虚妄的西班牙语学者的称号加封在自己头上。
当他放下高傲,跪在她的脚下,向她求婚时,她是多么快活,多么羞涩,多么紧张!无论是那时,还是现在,他都可以发誓,她的眼神中分明包含了毋庸置疑的允诺。可是,出于女孩的羞怯,她却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明天,我会给你答复的。”她说。于是,他,这位宽容而自信的胜利者,微笑地答应再等她一天。第二天,他在房间焦急地等待着她的回音。中午时分,她的仆人来到他的门口,送来了一盆奇特的栽在红色陶罐里的仙人掌。没有字条,也没有口信,只是在那株仙人掌里挂了一个标签,上面写着一个古怪的外国名字或植物学名。他一直等到了夜晚,却没有等到她的回音。
两天后,他们在一个晚宴上碰面了。一阵寒暄过后,她注视着他,一脸的紧张、疑问和关切;而他彬彬有礼,漠然相对,一心就等她开口解释。她以女人的敏感,从他的态度上得到了某种暗示,随即也变得冷若冰霜。就这样,他们开始疏远;最后,分道扬镳。他的过错在哪儿?该怪谁呢?此时此刻,谦卑的他在自负的废墟中寻找答案,假如……
公寓房间里,一个人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把他拉回现实之中:
“你的白兰地可不怎么样。”这位偶然来访的朋友走到他身边,“哪一天到潘塔看我,尝尝老加西亚走私过来的那玩意儿。嘿,这儿还有一位老相识呢!特里斯戴尔,你从哪儿弄来的这盆仙人掌?”
“一个朋友送的礼物。”特里斯戴尔说道,“知道是什么品种吗?”
“当然知道,这是一种热带仙人掌,在潘塔每天都能看到成百上千的。喏,这上面挂着西班牙语标签呢。”特里斯戴尔笑了笑:“标签上写的是西班牙语吗?”
“是的。当地人想象,这种仙人掌的叶子是在向人伸手召唤,所以他们把它叫作‘唤人掌’,英语的意思就是‘请把我带走’。”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采用倒叙手法,开始部分写主人公特里斯戴尔站在房间里回忆往事,结尾部分又回到眼前,中间部分通过叙述往事交代事情的前因后果。 |
B.求婚之后过了两天,特里斯戴尔和“她”在一个晚宴上碰面了。由于他的误会,他虽然有礼节却漠然相对,而“她”以女人的敏感感受到他的态度后心里也很失望。 |
C.小说中的“她”内心已经接受了特里斯戴尔的求婚,却出于羞涩没有直接表态,而是借一份礼物代为答复,这是造成两人悲剧结局的根本原因。 |
D.卡拉瑟斯崇拜特里斯戴尔,把他的博学多识传得神乎其神,这一人物在小说中虽然只是昙花一现,但对推动情节发展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
A.小说第2段中对仙人掌的描写,既展示了特里斯戴尔房间的环境,也照应了小说的题目。 |
B.“她”让仆人给他送来挂了一个标签的仙人掌,这既设置了悬念,也写出了“她”的唐突。 |
C.偶然来访的朋友解释了仙人掌上的标签,至此揭开了故事的谜底,使整个故事首尾圆融。 |
D.小说中仙人掌几次出现,前后照应,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有助于刻画主人公的形象。 |
4.小说男女主人公的结局是悲剧性的还是喜剧性的?请根据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账房里的钟已指向12点30分,大家都准备去吃饭了。这时,昆宁先生敲了敲窗子,打手势要我去账房。我进去了,发现那儿还有一个胖墩墩的中年男子,他身穿褐色外套、黑色马裤、黑色皮鞋,脑袋又大又亮,没有头发,光秃得像个鸡蛋,他的大脸盘完全对着我。他的衣服破旧,但装了一条颇为神气的衬衣硬领。他手里拿着一根很有气派的手杖,手杖上系有一对已褪色的大穗子,他的外套的前襟上还挂着一副有柄的单片眼镜——我后来发现,这只是用作装饰的,因为他难得用来看东西,即使他用来看了,也是什么都看不见的。
②“这位就是。”昆宁先生指着我说。
③“这位,”那个陌生人说,语调中带有一种屈尊俯就的口气,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装成文雅的气派,给我印象很深,“就是科波菲尔少爷了。你好吗,先生?”……
④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米考伯先生又来了。我洗了手和脸,以便向他的文雅表示更多的敬意。接着我们便朝我们的家走去,我想,我现在得这样来称呼了。一路上,米考伯先生把街名、拐角地方的房子形状等,直往我脑子里装,要我记住,为的是第二天早上我可以轻易地找到回货行的路。
⑤到达温泽里他的住宅后(我发现,这住宅像他一样破破烂烂,但也跟他一样一切都尽可能装出体面的样子),他把我介绍给他的太太。米考伯太太是个面目消瘦、憔悴的女人,一点儿也不年轻了。她正坐在小客厅里(楼上的房间里全都空空的,一件家具也没有,成天拉上窗帘,挡住邻居的耳目),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在喂奶。婴儿是双胞胎里的一个。我可以在这儿提一下,在我跟米考伯家的整个交往中,我从来不曾见到这对双胞胎同时离开过米考伯太太。其中总有一个在吃奶。
⑥他们家另外还有两个孩子:大约四岁的米考伯少爷和大约三岁的米考伯小姐。在这一家人中,还有一个黑皮肤的年轻女人,这个有哼鼻子习惯的女人是这家的仆人。不到半个小时,她就告诉我说,她是“一个孤儿”,来自附近的圣路加济贫院。我的房间就在屋顶的后部,是个闷气的小阁楼,墙上全用模板刷了一种花形,就我那年轻人的想象力来看,那就像是一个蓝色的松饼。房间里家具很少。
⑦“我结婚以前,”米考伯太太带着双胞胎和其他人,领我上楼看房间,坐下来喘口气说,“跟我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当时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不得不招个房客来住。不过,既然米考伯先生有困难,所有个人情感上的好恶,也就只好让步了。”我回答说:“你说得对,太太。”“眼下米考伯先生的困难,几乎要把我们给压垮了,”米考伯太太说,“到底是否能渡过这些难关,我不知道。当我跟爸爸妈妈一起过日子时我真的不懂,我现在用的‘困难’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不过经验能让人懂得一切——正像爸爸时常说的那样。”
⑧米考伯先生曾当过海军军官,这是米考伯太太告诉我的,还是出于我的想象,我已弄不清楚……我只知道,直到现在我依然相信,他确实一度在海军里做过事。只是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相信。现在,他给各行各业的商家跑街招揽生意,不过恐怕赚不到多少钱,也许根本赚不到钱。
⑨“要是米考伯先生的债主们不肯给他宽限时间,”米考伯太太说,“那他们就得自食其果了。这件事越快了结越好。石头是榨不出血来的。眼下米考伯先生根本还不了债,更不要说要他出诉讼费了。”
……
⑩可怜的米考伯太太!她说她曾尽过最大的努力,我毫不怀疑,她的确如此,想过一切办法。朝街的大门正中,全让一块大铜牌给挡住了,牌上刻有“米考伯太太青年女子寄宿学舍”的字样,可是我从来没有发现有什么青年女子在这一带上学,没有见到有什么青年女子来过这儿,或者打算来这儿,也没见过米考伯太太为接待什么青年女子作过任何准备。我所看到和听到的上门来的人,只有债主。这班人没日没夜地找上门来,其中有的人凶得不得了。有个满脸污垢的男人,我想他是个鞋匠,经常在早上7点就挤进过道,朝楼上的米考伯先生大喊大叫:“喂,你给我下来!你还没出门,这你知道。快还我们钱,听到没有?你别想躲着,这你知道,那太不要脸了。要是我是你,我绝不会这样不要脸面。快还我们钱,听到没有?你反正得还我们钱,你听到了没有?喂,你给我下来!”他这样骂了一通后,仍旧得不到回答,火气就更大了,于是就骂出“骗子”“强盗”这些字眼来。连这些字眼也不起作用时,有时他就跑到街对面,对着三楼的窗子大声叫骂,他知道米考伯先生住在哪一层。遇到这种时候,米考伯先生真是又伤心,又羞愧,甚至悲惨得不能自制,用一把剃刀作出抹脖子的动作来(这是有一次他太太大声尖叫起来我才知道的)。可是在这过后还不到半个小时,他就特别用心地擦亮自己的皮鞋,然后哼着一支曲子,摆出比平时更加高贵的架势,走出门去了。米考伯太太也同样能屈能伸。我曾看到,她在3点钟时为缴税的事急得死去活来,可是到了4点钟,她就吃起炸羊排,喝起热麦酒来了(这是典当掉两把银茶匙后买来的)。有一次,她家刚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了财产,我碰巧提前在6点钟回家,只见她躺在壁炉前(当然还带着一对双胞胎),头发散乱,披在脸上,可是就在这天晚上,她一面在厨房的炉子旁炸牛排,一面告诉我她爸妈以及经常来往的朋友们的事。我从未见过她的兴致有比那天晚上更好的了。
(节选自[英]查尔斯·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米考伯太太生活很不如意,虽然不喜欢以招租的形式和陌生人住在一起,但为了缓解经济困难最终同意;她不懂持家,用典当餐具的钱吃喝享受。 |
B.成为米考伯先生的房客之后,“接着我们便朝我们的家走去”中“我们的家”这称呼主要表现了“我”去米考伯先生家的兴奋。 |
C.米考伯太太刻意向“我”介绍米考伯家庭的遭遇,“石头是榨不出血来的”写出其无力偿还债务的境况,刻画出他们夫妇的无赖形象。 |
D.童年的大卫,既是故事的主人公,也是事件的观察者,作者将自己回忆过去时的情感寄托在大卫身上,极力探索孩子的心灵世界。 |
A.米考伯家还有一个黑皮肤的年轻女人,是“一个孤儿”,作者希望通过这些描绘,引起人们对“孤儿”、童工等问题的广泛关注。 |
B.米考伯先生债多不愁、乐天知命,人们将这一典型形象特征概括为“米考伯主义”,可见作者人物塑造之成功、影响之大。 |
C.小说以全知视角叙事,便于揭示主人公的深层心理,能激发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也使故事情节更加真实,产生艺术感染力。 |
D.第④段写米考伯太太跟“我”谈论现在与她结婚以前的生活比较,表现出她对过去优越生活的怀念,对现在贫困生活的不满、无奈。 |
4.“米考伯”一词被收入英语词典,意思是“没有远虑,幻想走运的乐天派”。请结合选文内容分析作者是如何塑造这一形象的?
大卫·科波菲尔(节选)
狄更斯
[前情提要][大卫母亲克莱拉死后,他的继父谋得斯通先生把他送到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工作,后来他来到贝特西姨婆处。]
第二天早上下楼时,我发现我姨婆低头坐在早餐桌前,想得出了神,她的一只胳臂搁在茶盘上,水罐往茶壶里倒的水都漫出来了,整块台布都泡在了水中,直到我进来才把她从沉思中唤醒。我敢断定,她想的一定是关于我的事。
吃早饭时我老朝姨婆看。我看她看不了一会儿,发现她也在看我,我不知所措。我的刀子落在了叉子上,叉子又绊到刀子上。切下的成肉还没送到嘴里,肉的碎片却飞到了空中,高得吓人。连茶都要呛我,不肯走正路下去,走了错路。
“喂!”过了很久,我姨婆才开口说话,“我已给他写了信了。”
“给——?”
“给你的后爸。”我姨婆说。
“你要——把我——交给他吗?”我结结巴巴地问道。
“我还说不上来,”我姨婆说,“我们还得看一看。”
“啊,要是我得回到谋得斯通先生那儿去的话,”我喊了起来,“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会儿我对这件事,还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姨婆摇着头说,“我只知道,我还没法说。我们还得看一看。”
我一听这话,心都凉了。我姨婆对我并没有太多理会,自顾自从柜子里拿出一条有围嘴的围裙。她围上围裙,亲自洗起茶杯来。
谋得斯通先生的回信终于来了。我姨婆告诉我说,他第二天要亲自来跟我姨婆谈我的问题。我听了吃惊不小。第二天,我坐在那儿计算着时刻,心里有时希望低落,有时恐惧上升,此起彼落地冲突着,弄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我就这样坐在那儿,等待着那张阴沉的脸来吓唬我。
“我要走开吗,姨婆?”我战战兢兢地问道。
……
“别走,少爷,”我姨婆说,“当然别走!”
“特洛伍德小姐,接到你的信,我觉得,为了表白我自己,更为了表示对你的尊敬——”谋得斯通先生说。
“谢谢你,”姨婆用锐利的目光看着他说,“你用不着考虑我。”
“这个淘气的孩子,居然丢下朋友和工作,出逃了。他在我那亲爱的亡妻生前死后,都给家里引来了许多的纷扰和不安。这孩子,性格乖戾,桀骜不驯,态度粗暴,脾气倔强、执拗。我姐姐跟我,都曾尽力设法想把他的毛病改过来,可是毫无成效。”
谋得斯通小姐说道:“我再补充一句,世界上所有的孩子中,我相信,他是最坏的一个。”
“这话太过分了!”姨婆立即说道。
“可事实上一点也不过分。”谋得斯通小姐说。
谋得斯通先生接着说:“我把这孩子托付给我的一个朋友照顾,叫他学一门体面的职业。可是他不喜欢这种职业,逃跑了,成了一个乡下的流浪汉,衣衫破烂地跑到这儿来,来向你诉冤来了,特洛伍德小姐。”
“你还是先说说那体面的职业吧,”我姨婆说,“要是这孩子是你的亲生儿子,你也会要他去学那门职业吗?要是那可怜的孩子——他妈妈——还活着,你仍会要他去学那体面的职业吗,会吗?”我姨婆问。
“我相信,”谋得斯通先生点了点头说,“只要我跟我姐姐简·谋得斯通一致认为最好的事,克莱拉是绝不会有异议的。”
“哼!”我姨婆说,“不幸的娃娃!”
“那可怜的孩子一死,她的年金也没有了吧?”
“她一死也没有了。”谋得斯通先生回答说。
“那份小小的财产——那幢房子、花园——那座没有乌鸦的鸦巢——就没有她儿子的份了吗?”
“我的亡妻很爱她的第二个丈夫,”谋得斯通先生说道,“完全信赖他。”
“你的亡妻,先生,是一个最不通世事、最可怜、最不幸的娃娃。”姨婆对他摇摇头说,“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特洛伍德小姐,”他答道,“我到这儿来是要把大卫带回去,按照我认为最为合适的方法安排他。如果你袒护了他一次,你就得永远袒护下去。我来这儿把他带走,如果他不打算走,我的门从此不再为他开着。”
我姨婆很专注地听这番话。她身体坐得笔直,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两眼锐利地盯着那说话的人。
“这孩子要说什么呢?”姨婆说道,“你愿意走吗,大卫?”
“不!”我乞求我的姨婆,“看在我父亲的份上照顾我,保护我吧!”
“狄克先生,”我姨婆说,“你看我该拿这孩子怎么办?”狄克先生考虑了一下,犹豫了一下,忽然喜上眉梢,回答说:“马上给他量量尺寸,做一套衣服。”
“你可以走了。”姨婆对谋得斯通先生说,“这孩子我倒要留下碰碰运气看了。即使他完全像你说的那样,那我替他做的事,至少也可以跟得上你替他做的。不过你的话,我是一句也不会相信的。”
“你以为我不知道,”姨婆极其尖锐地说,“那个可怜、不幸、一步走错的娃娃,你给她过的是什么日子啊?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第一次遇见她时——我敢肯定,你对她一定大送媚笑,大飞媚眼,好像你连对鹅都不敢嘘一声——那一天,是那个软弱的小东西多么倒霉的日子!对那个单纯的娃娃来说,你是个暴君,你把她的心都砸碎了。你利用了她大部分的弱点,伤害她,要了她的命。呸!滚开!滚!”
谋得斯通先生一直站在门旁,脸带微笑地看着我姨婆,可是他那道浓眉却紧紧地锁在一起。
“再见了,先生!”姨婆说,“再见!跟你也再见了,小姐!”
谋得斯通小姐一言不发,审慎地伸出胳臂挽住弟弟的胳臂,以不屑一顾的傲慢态度,走出屋子。
我姨婆脸渐渐舒展开来。我怀着极大的诚意,双臂紧搂着她的脖子去吻她。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二段,运用夸张、比喻、拟人的修辞和细节描写,表现了“我”当时焦急不安的心情。 |
B.本文通过孩子的眼睛和感受来观察、体会周围的人和事,感情细腻,具有真实感。 |
C.文章通过姨婆和谋得斯通姐弟俩言行的对比,淋漓尽致地刻画出人性的善恶。 |
D.文章多次运用“锐利地”“尖锐地”词语来描写姨婆,既写出她对“我”和妈妈的同情,也表现了其嫉恶如仇的性格。 |
3.“相由心生”,选文中姨婆的表情随着心理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请结合本文的故事情节简要分析。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魔盒
[英]大卫·洛契佛特
在一抹缠绵而又朦胧的夕照的映衬下,我四周高耸着的伦敦城的房顶和烟囱,似乎就像监狱围墙上的雉堞。从我三楼的窗户鸟瞰,景色并不令人怡然自得——一庭院满目萧条,死气沉沉的秃树刺破了暮色。远处,有口钟正在铮铮报时。
这每一下钟声仿佛都在提醒我:我是初次远离家乡。这一年,我刚从爱尔兰的克尔克兰来伦敦碰运气。眼下,一阵乡愁流遍了我全身——这是一种被重负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伤心的感觉。
这是我一生中最沮丧的时刻。接着突然响起敲门声。
来人是女房东贝格斯太太。刚才她带我上楼看房时,我们只是匆匆见过一面。她身材纤细,银丝满头;我开门时她举目望了望我,又冲没有灯光的房间扫了一眼。
“就坐在这样一片漆黑中,是吗?”我这才想起,我居然懒得开灯。“瞧,还套着那件沉甸甸的外衣!”她带着母亲般的慈爱拉了拉我的衣袖,一边嗔怪着,“你就下楼来喝杯热茶吧。噢,我看你是喜欢喝茶的。”
贝格斯太太的客厅活像狄更斯笔下的某一场景。墙上贴满了褪色的爱尔兰风景画和昏暗的家庭人像照片。屋子里挤满了又大又讲究的家具,在这重重包围中,贝格斯太太简直就像一个银发天使。“我一直在倾听着你……”她一边准备茶具一边说,“可是听不到一丝动静。你进屋时我注意到了你手提箱上的标签。我这一辈子都在接待旅客。我看你的心境不佳。”
当我坐下和这位旅客的贴心人交谈时,我的忧郁感渐渐被她那不断地殷勤献上的热茶所驱散了。
随后,我告诉贝格斯太太我必须告辞了。然而她却坚持临走前给我看一样东西。她在桌上放了一只模样破旧的纸板盒——有鞋盒一半那么大小,显然十分“年迈”了,还用磨损的麻绳捆着。“这就是我最宝贵的财产了,”她一边向我解释,一边几乎是带有敬意地抚摸着盒子,“对我来说,它比皇冠上的钻石更为宝贵。真的!”
我估计,这破盒里也许装有什么珍贵的纪念品。是的,连我自己的手提箱里也藏有几件小玩意——它们是感情上的无价之宝。
“这盒子是我亲爱的母亲赠给我的,”她告诉我,“那是在1912年的某个早上,那天我第一次离家。妈妈嘱咐我要永远珍惜它——对我来说,它比什么都珍贵。
“1912年!那是四十年前——这比我年龄的两倍还长!”那个时代的事件倏地掠过我的脑海:冰海沉船“百人号”,南极探险的苏格兰人,依稀可辨的一次大战的炮声……
“这盒子已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了。”贝格斯太太继续说:“1917年凯撒的空袭,后来德国法西斯的轰炸……我都把它随身带到防空洞里。房屋损失了我并不在乎……我就怕失去这盒子。”
我感到十分好奇,贝格斯太太仍然津津乐道地说:“此外,我从来没有揭开过盖子。”她的目光越过镜片好笑地打量着我:“您能猜出里面有什么吗?”
我困惑地摇了摇头。无疑,她最珍惜的财产当然是非凡之物。她忙着又给我倒了点热气腾腾的茶,接着端坐在安乐椅上,默默地注视着我……似乎在思索着如何选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然而,她的回答却简单得令人吃惊……“什么也没有,”她说,“这里头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一个空盒!天哪,究竟为啥将这么一个玩意当做宝贝珍藏,而且珍藏达40年之久呢?我隐隐约约地怀疑起来,这位仁慈的老太太是否稍稍有点性格古怪?
“一定感到奇怪,是吧?”贝格斯太太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珍藏着这么一个似乎是无用的东西。不错,这里头的确是空的。”
这时我朗声大笑了起来——我不想再将此事刨根究底地追问个水落石出。
“没错,是空的。”她认真地说,“40年前,我妈将这盒子合上捆紧,同时也将世上最甜蜜的地方——家的声响、家的气味和家的场景统统关在里头了。自此以后,我一直没将盒子打开过。我觉得这里头仍然充满了这些无价之宝呢。”
这是一只装满了天伦之乐的盒子!和所有纪念品相比较,它无疑既独特又不朽--相片早已褪色,鲜花也早已化作尘土,只有家,却依然如自己的手指那么亲近!
贝格斯太太现在不再盯着我了,她注视着这陈旧的包裹,指头轻抚盒盖,陷入沉思之中。
又过了一会儿——还是在那晚,我又一次眺望着伦敦城。灯火在神奇地闪烁着,这地方似乎变得亲切得多了。我心中的忧郁大多已经消失。我苦笑着想到:这是被贝格斯太太那滚烫的茶冲跑的。此外,我心中又升腾起一个更深刻的思想——我明白了,每个人离家时总会留下一点属于他的风味;同时,就像贝格斯太太那样,永远随身带着一点老家的气息,这也是完全办得到的。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第二段用“钟声”引出主人公初次远离家乡的不安与忧愁。这种沉重的沮丧情绪贯穿全文,无法排遣。 |
B.通过贝格斯太太的客厅中“昏暗的家庭人像照片”,可以看出这里的老旧与破败,“重重包围”则凸显了空间的逼仄与压抑。 |
C.得知魔盒是空的,主人公“朗声大笑”,并不愿意再追问,是因为他察觉贝格斯太太性格古怪而对这个结果早有预料。 |
D.当“我”了解了魔盒的故事后,再次眺望伦敦城,感觉灯光神奇、他乡可亲,这是因为“我”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
A.小说文笔细腻,构思精巧。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使得心理活动描写真切自然,增强了故事的可信度和抒情性。 |
B.小说用个性化的对话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如在贝格斯太太与“我”的交谈过程中,可以看出她的淳朴善良和对亲情的珍视。 |
C.作者善于用特征鲜明的细节凸显人物的个性。如用“冲没有灯光的房间扫了一眼”的动作细节,突出了贝格斯太太的谨慎和警惕。 |
D.小说的结尾让人回味无穷,为读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无论未来的人生征途怎样,主人公都会带着自己的魔盒欣然前往。 |
4.小说以“魔盒”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