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日,刘先生在了解某宠物托运公司的服务事项、收费价格等内容后,通过该公司运营的微信小程序下单,办理宠物托运,将一只法国斗牛犬从深圳运往河南,并支付运费688元。合同约定,送宠方式为宠物专车,若途中因来车环境和服务导致宠物意外身亡,宠运商应以运费五倍(包含运费)赔偿。然而在运输途中,运营商擅自改变运输方式,从原定宠物专车改为普通货车托运,因天气炎热且空气流通不畅,导致宠物狗窒息而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本案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并说明理由。
(2)指出本案中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3)指出宠物托运公司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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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材料一:近年来,随着游戏市场的迅猛发展,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所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学生王某(16岁)于2021年12月被一款由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方,被告1)运营的游戏所吸引,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其姐姐(已成年)的身份证信息注册了游戏账号,并擅自将父母账户中的钱款转入自己的微信并向该账号充值。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间,王某向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方,被告2)累计充值10万余元。王父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退还全部游戏充值款10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材料二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请调解。
(2)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2021年12月的一天,李某正在河边钓鱼,相隔几米远的陈某不慎掉入河中,李某见状立即去救助陈某,在此过程中,李某不幸滑倒受伤。之后,陈某被其朋友救起并离开。旁边的钓鱼爱好者孟某帮助李某前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其亲友。李某住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2.7万余元。李某要求陈某支付医疗费用,双方协商未果,李某便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补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拒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你认为法院是否应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试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理由。
2022年8月的一天,养羊人何某的羊群自一处未安装护栏网的路段误入高速公路,结果发生了撞车事故。82头羊中有36头羊或被撞死或失踪,按市场价2600元/头计算,造成损失约90000元。何某认为该笔损失需由负责管理该路段的某高速公司承担,双方协商未果后,何某诉至法院。
原告何某表示,事故发生的路段属于被告管理、维护范围,其中有一段路未安装护栏网,羊群正是通过该缺口进入高速公路,这是事故发生、羊群伤亡的主要原因。因被告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未对高速公路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未履行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法定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辩称,高速公路管理者作为善良管理人,只需对一般正常人和善良人尽相对程度注意义务,不应过度苛责。被告已经履行了日常巡查和整治管理等法定职责,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案涉事故的发生、羊的死亡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羊的死亡系其未管理好羊群所致,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假如你是法官,会给出怎样的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推荐1】黄先生和某房地产开发商订立了《购房合同》,约定购买本市房屋一套,总价285万元。合同补充条款约定,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必须与售楼宣传的内容相一致。开发商后来交付了房屋,黄先生一看傻眼了,楼房对面是一大片墓园。而当时开发商在宣传材料上标注的是“凯旋门的气度风光、香榭丽舍林荫大道、回旋式丰收女神喷水池、巴黎古典前庭回廊……”而这些东西都没有,代之以距离楼盘150米的一大片墓地。黄先生认为开发商违反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但开发商认为:黄先生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售楼宣传材料是广告宣传,而不是合同本身,充其量只是要约邀请,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开发商的行为。
疫情期间,N95口罩可谓“一罩难求”。市民王先生在刷抖音时无意中发现网络直播平台一店面在热卖N95口罩,销量巨大,于是他也下单了500个口罩。一周后收到快递,打开时却发现是普通的防雾霾口罩。他马上选择申请退款,结果发现该直播平台店面在网络上消失了,王先生不知如何维权。
结合材料,说明若王先生选择起诉,法院是否会支持其申请退款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推荐3】【缘起】某单元楼共7层14户居民,大部分为老人,上下楼梯非常不方便,加装电梯需求迫切。
【过程】2022年3月,本单元成立加装电梯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召开民主决策会,同意加装电梯人数超过法定比例,业委会随即完成报建审批手续。
2022年6月,业委会与甲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由甲公司承包电梯安装工程,合同对完成质量、时间、违约责任等做了具体要求。施工期间,一楼业主王某以加装电梯遮挡其厨房和餐厅窗户的小部分光线和部分业主不同意为由多次进入施工场所阻挠。同单元邻居李某劝阻王某数次,无果,一气之下将自己饲养的狗拴在施工现场,王某经过施工现场时被狗咬伤。王某找李某理论,李某置之不理,王某遂诉至法院,认为李某侵权要求其支付医药费,并要求业委会拆除电梯。此时本地进入梅雨季节,连续下雨,甲公司未按期完成,业委会要求甲公司赔偿。甲公司则称是王某阻挠、连续下雨等原因所致,公司不应为此负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分析法院是否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2)分析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理由。
【推荐1】2018年,文某经人介绍加入某QQ群,应管理员指示在某著名电商平台的W店铺上下单购买手机、支付款项,但并无真实手机交易、物流信息,待文某在网上点击确认收货后,由相关人员退回购机款并支付一定奖励报酬。然而,文某按照指示步骤操作后,W店铺却迟迟没有将文某的“刷单”金额和佣金返还给文某。文某虽多次向W店铺催要,店铺仍然置之不理。
(1)文某及店铺所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针对该诉争,文某若向W店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W店铺,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此案?请说明理由。
【案情回顾】
原告某房产经纪公司与被告任某签订限时独家委托出售合同,约定被告委托原告独家出售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委托期限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原告在签订协议时支付给被告500元,作为销售保证金。同时约定被告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与原告介绍的客户私下洽谈并签约,且在委托期限内不再委托任何第三方出售该房屋。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将涉案房产的出售信息在“58同城”、“安居客”等网站及微信朋友圈上发布、推送,但在委托期内被告私下寻找第三方中介机构将委托出售的房屋售出。故原告某房产经纪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任某给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原告某房产经纪公司的诉求。【推荐3】2021年2月6日晚上11点多,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大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内灯火通明。这是今年大塘镇调委会调解员调处的第十起砂糖橘纠纷。这起纠纷是因水果中介要求老板给付中介费无果拦截其货车而引发。水果中介帮从外地来荔浦收购砂糖橘的马老板拉了3单生意,分别在蒲芦乡、马岭镇和修仁镇。其中蒲芦果园的各项费用及价款已结清,马岭果园成交7.1万斤砂糖橘的中介费则尚未支付。在修仁果园选果时,果农让中介将几个疑似泡过的砂糖橘拿去问马老板是否能带走,马老板表示这些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带,在结算完4000多斤果款后一走了之。后来水果中介向大塘镇调委会申请调解,要求马老板支付中介费。调解中马老板表示,马岭果园的中介费自己会支付,但并不是中介主张的每斤8分而是3分。另外,修仁果园中介与果农有欺骗嫌疑,果农不让其选果属违约,中介未为其要回5000元定金办事不力,因此不会支付中介费。而果农则认为,双方签订了5万斤砂糖橘的合同,但第一天只采摘了4000多斤便停工,即使双方对选果标准有异议,应该进一步沟通协商而不是连人带车离开,果农为此支付了采果队误工费8700元。当天已申请修仁镇调委会介入调解,但马老板不出面配合。
(1)结合材料,运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有关知识,分析修仁果园果农跟水果商马老板的纠纷给我们的启示。(2)如果你作为调解委员会的一名成员,结合上述材料设计一个调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