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这扇观察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窗口,传递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进展。
夯基固本,循法而治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党中央明确提出的立法、修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重点推进,共审议法律案34件,通过其中21件。一部部务实管用的法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一个个方便有效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立法听取民意“直通车”作用。
服务发展,保障善治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后,各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推动依法行政,利企便民,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同时,刀刃向内,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公平正义,人民福祉
一年来,人民法院审结涉教育、就业、养老、食品安全等民生案件539.1万件,同比增长14.2%。“‘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让有罪者受惩、还无辜者清白”……传递出坚守人民立场、守护人民幸福的法治精神,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从“打击局部”到“聚焦整体”,司法机关跳出“办案”,关注“治理”,释放出积极效能。
全面依法治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结合材料,运用《政治和法治》的知识对此加以阐明。相似题推荐
以法为纲,循法而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
材料一 近年来,网络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兴科技得到快速发展,科技的新发展也同步带来了违法犯罪手段的新型化。当前,我国的犯罪结构正逐渐转型,其中最为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基于网络技术的新型犯罪形式日益成为“主流犯罪”。与传统犯罪相比,新型犯罪具有完全不同的犯罪特点,犯罪的技术性、跨域性、综合性等明显增强,行为人利用不同领域管理漏洞、各部门协调困难,组织化、链条化运作,跨境跨地域实施犯罪,造成线索追查、案犯抓捕、行为证明、资金追回、归责构造、共犯认定等问题的难度大幅提升。事后的惩罚固然能对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起到一定效果,但更为迫切的是要立足源头治理,加强事前预防,防控并重,在各类机制、体制上更为实质性地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整治社会环境中的违法机会因素、犯罪氛围影响,避免更多群众盲目卷入违法犯罪活动,全面保障人民的财产权利。特别是需要强化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强化系统观念,综合治理,侧重前端防范,重视不同领域犯罪治理措施的整体协同、有机配合。
材料二 14岁的小玲是一位初中生。2013年12月,小玲的父母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玲由父亲王某抚养。之后,小玲与王某共同生活。2021年开始,步入青春期的小玲与王某因在观念上不一致而经常发生争执。2022年10月,王某因家庭琐事殴打小玲,致其身上被打出多道血印,小玲当即报警。当地派出所接警后,民警联系小玲母亲李女士让其临时照料女儿。李女士赶到现场后,心疼不已,小玲当场请求母亲起诉变更抚养关系。11月4日,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变更抚养关系,由其直接抚养小玲。
(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中的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知识,分析我国应如何科学应对犯罪新型化挑战。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并说明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推荐2】早在战国时期,秦孝公问商鞅:“法令以当时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奈何?”卫鞅曰:“治道运行,皆有法式,事皆决于法。”可见良法之治和法治信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看今朝,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国法连着你我他。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同志给出了坚定而明晰的答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20年5月28日,人民大会堂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新中国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1260个法条,对应着细致入微的民生关切;亦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7编和附则,构建起全方位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
【问题探究1】
我国为什么要颁布民法典?
【推荐3】材料一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人民权利的法律宝典”。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2015年全国人大法工委明确“两步走”的编纂思路,民法总则与民法分则各自经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工委修改的程序,最终于2020年5月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于2021年起正式实施。
材料二 针对民法典草案,全国人大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共有425600多人参与,网民意见总数达到102万。除了网上征求意见以外,还召开座谈会,发函征求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有关法学教学研究机构的意见,另外,全国人大法工委还在湖北、江西、上海、北京等地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1)结合材料一、二,说说民法典的编纂、出台过程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哪些原则?
(2)结合材料二,阐释全国人大在立法过程中会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因。
(3)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你将如何参与到立法实践中?
材料一 四川德仁堂是具有近百年历史的老字号药店。1948年,“德仁堂”的商标被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成功注册。珠海市德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在本地经营“德仁堂”连锁药房,与全国老字号德仁堂同名。近日四川德仁堂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称珠海德仁堂使用“德仁堂”商标的行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应作出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四川德仁堂旗下的“德仁堂”商标于1948年开始使用,2000年办理了三个商标的注册登记,并于2006年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目前,四川德仁堂申请的三个注册商标均在有效期内。最终一审判决,珠海德仁堂立即停止侵害四川德仁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办理企业名称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德仁堂”字样;赔偿四川德仁堂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5万元。珠海德仁堂不服一审判决,遂提出上诉。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材料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相关部门加大了对中华老字号品牌的保护力度。2023年11月8日,商务部公布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天津稻香村等55个品牌复核不通过,被中华老字号“除名”。浙江张小泉等73个品牌被亮“黄牌”,列入“附条件通过”名单。据媒体报道,品牌被“除名”的原因有多种,包括品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未按要求上报经营数据等。
老字号品牌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措并举,任重道远。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二审判决的合理性。(2)结合材料二,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的知识,说明如何坚守法治底线推动老字号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头系着基层群众,是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重要载体。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此法出台过程中,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了重要作用。7月上旬,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直通车”作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立法意见,通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征询,突出区域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以法治方式护航爱国主义教育,推动立法工作“飞入寻常百姓家”。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本轮共组织开展意见征集活动41场,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近一千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65条,推动联系点工作在服务国家立法和昆山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县域典范。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说明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制定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近年来,南平市委、市政府不断探索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式方法,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南平市人大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先后制定了《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以及《南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等5部地方性法规;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全市检察院成立生态资源检察处,法院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坚持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坚持以案释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有人认为:唯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能以法治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结合材料,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知识,对这一观点加以评析。
人工智能撰稿和聊天工具ChatGPT作为一种新型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正逐渐成为人工智能领域的热门话题。ChatGPT的出现,不仅为人们提供了更加智能化、便捷化的交流方式,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商业机会。
ChatGPT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存在很大的风险。美国一名律师在一起诉讼案件中,引用了ChatGPT搜集的6个案例,而法官却发现那些信息全是胡编乱造的。甘肃省平凉市公安局侦破了一起利用ChatGPT炮制虚假不实信息的案件。
2023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AI(人工智能)伪造进行了全面规定。2023年5月印发的《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人工智能法草案等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结合材料,运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说明我们应如何正确看待ChatGPT人工智能技术。
(2)结合材料,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知识,就加快推进人工智能立法写一篇短评。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150个左右。
【推荐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高一某班同学以“法治让生活更美好”为议题开展探究性学习,下面是同学们搜集到的资料。
■良法:为社会生活噪声“立规”。
我国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与20多年前相比,我国噪声污染防治形势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公众对声环境质量有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新型噪声源不断出现,室内外噪声污染也日益多发。这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与旧法相比,“新噪声法”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的内涵,在原有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且扰民的情形纳入噪声污染的范畴,明确为社会生活噪声“立规矩”,以严密的法律条文,给嗓声按下“静音键”,守护公众的“安静权”。对机动车“炸街”、高音喇叭促销、广场舞音乐声太大扰民、邻居宠物半夜乱叫等现象,均开出针对性的“药方”。如新法规定,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如果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有专家认为,“新噪声法”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期待,使法律制度成为宁静环境的守护神。请你结合材料,运用物质和意识的知识对此加以阐释。
■善治:守护群众的“耳边安宁”。
2022年中高考期间,山东省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与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行动的通知》。菏泽市人民政府除按照“新噪声法”对各类噪声源进行严格管理外,还发布了为高考、中招创造良好考试环境的通告。通告要求,高考、中招期间,严禁车辆在管制范围鸣笛;各考点周围居民区、考生聚居地全天禁止施工,考点附近小区、广场、饭店、宾馆、招待所、商店、文化娱乐场所、群众性体育活动场所等要严格实行噪声管制,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声环境质量。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在举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可以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2)噪声防治既是一个治理课题,也是一个法治命题。请你结合材料,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知识,说明加强噪声治理,守护群众“耳边安宁”的路径。
【推荐3】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坚决惩治网暴“按键伤人”,今年两高报告再次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暴“按键伤人”,涉及侵害他人人格权、侵犯个人隐私等诸多违法行为。然而,总有人抱着法不责众等侥幸心理顶风作案,更为恶劣的是,还有网络“黑公关”为商业目的,专门炮制虚假信息,进行恶意传播。像在胡某宇事件这样的社会热点中,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造谣传谣、恶意营销炒作,对受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还严重误导公众判断,干扰事件调查。对这些侵犯公众切身权益的网络犯罪行为绝对不能姑息,必须依法严惩。
结合材料,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的知识,以“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为主题写一篇短评。
(要求:观点正确;知识运用准确;材料提取恰当;论述清晰;论证有力;250字左右。)
有主流媒体刊登文章,对2022年5月份流行的假科普真谣言逐一进行盘点。一个个谣言被脱去“科普”外衣,露出荒谬的本来面目。“假健康科普”之所以得以流行,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吸引眼球,赚取流量。一些“假科普”文章专门选择公众关心的话题,蹭热点、搭便车,以提高其阅读量和点击率。疫情发生以来,类似“喝茶能够防治新冠肺炎”“勤洗热水澡可以消灭新冠病毒”的谣言不胫而走,就是鲜活的例子。二是贩卖焦虑,兜售产品。许多“假科普”网文出自医药公司的营销团队、广告公司的专业写手,开头“科普范儿”十足,然而不久就话锋一转,瞄准一些热衷于养生或者病急乱投医的中老年人,大肆推销某种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针对材料中假科普真谣言的流行,你认为国家和社会应该如何作为?请你从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的角度就此现象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推荐2】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3月26日上午,苏州市市司法局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公证行业代表、司法鉴定行业代表参加,诚恳听取对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法治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意见建议。座谈会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侃主持,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参加座谈会。
有人认为,加强监督就能保证公正司法。对此,你是如何认识的?请结合材料和政治与法治相关知识加以分析。
材料一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对检察机关检察权实行监督的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形式。
2003年9月,我国开始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2018年10月,人民监督员制度正式写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其中第27条规定:“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配套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这是人民监督员制度在立法层面的重大突破,涵盖了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领域的办案活动。
人民监督员由人民群众通过特定程序选任,代表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规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目前,全国共有人民监督员2.3万余人,2021年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11万余人次。
(1)结合材料一和政治生活知识,说明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司法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材料二 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管理活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措施。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随即开始“改造旧社会,建立新中国”,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以人民公社、单位制和户籍管理为核心的社会管控模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城市的社会领域改革日趋深入,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系统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创新,实现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初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历史性成就。
(2)结合材料二和政治生活知识,说明我国社会治理是如何从大国之治迈向强国善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