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两千年时间里,中国依靠其优越的文化、富足经济、军事力量,在东亚保持领袖地位,而朝鲜、琉球、安南、缅甸等周边小国则接受小伙伴的地位。构成这个以中国为中心的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国家的不平等,“国际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是由国际法来制约,而是由所谓的朝贡体系来支配。朝贡体系体现了儒家的礼仪观念,并确认一个等级制的世界秩序,中国在其中享有优越地位,安如磐石且不可侵犯。清廷坚持朝贡体系不仅适用于亚洲周边国家,也适用于其他想与中国建立关系的西方国家。清廷把西方国家的使节当作藩属国使臣对待,作为内政的一部分由礼部和理藩院负责处理,而没有专门常设的外交机构。
——摘编自徐中约《1600—2000中国的奋斗》
材料二 强权主义导致条约制度的不平等……对他们来说,国际法是保障和补充不平等条约的执行工具,中西方之间的交往基本都是以战争为前提,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条约来确立法则的实现。所以当时的国际法有着浓厚的强权主义色彩,从《南京条约》签订开始,……中国外交开始重视通过国际法上的谈判方式来解决清政府和他国之间的争端,谈判在这一时期对国家权益的挽回及维护国家主权方面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董临瑞《从〈南京条约〉看晚清时期国际法在中国的运用》
(1)根据史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时期中国外交体制形成的原因,并分析说明其与西方近代外交体制的区别。
(2)根据史料二说明近代条约制度下国际法的特点,并阐述其对中国近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