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50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强人民司法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人民司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有系统地逐步地建立和健全起来。遵照这一指示,各地加强了人民司法工作建设,划清了新旧法律的原则界限,明确了人民司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镇压反动派、保护人民。为加强人民司法工作,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坚强干部作为骨干,并教育他们重视司法工作,帮助他们提高政策水平。此外,司法工作也有强大的物质基础,司法经费由国库开支;所有司法罚款、没收财产等收入均统一缴归国库,从而保证了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新中国的司法建设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发挥了重大作用。
——摘编自李秀忠《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法制建设的基本经验》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成立初期司法建设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加强司法建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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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在抗战前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共产党在其领导下的地区实行的是苏维埃制度……苏维埃的全部权力“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衣、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
抗日战争的新环境对共产党统治区的政权建设提出了要求……1939年,《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规定:“凡居住边区境内之人民,年满十八岁者,无阶级、职业、男女、宗教、民族、财产和文化程度之区别,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如陕甘宁边区政府一份文件所说:“统一战线模范政府的各种政策,应当根据各阶级的共同利害出发,凡是只对一个阶级有利,对另一个阶级有害的便不能作为政策决定的根据。”……边区采取“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之投票选举制”,民众可以直接选出边区的各级参议会议员。各级参议会再选出同级政府……中国共产党试图将边区的民主建设当作一种示范,以推动它一直所呼吁的全国范围的民主进程……在政权的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
——王建朗、曾景忠《中国近代通史第九卷——抗日战争》
材料二 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总之:“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苏维埃政权和陕甘宁边区政权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归纳边区民主政治建设的特点,简要分析此时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建设的出发点。
(2)材料二中毛泽东所设想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在新中国建国之初的政治实践中有何体现?
【推荐2】人类社会发展史从本质上说就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历史。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近110年时间里……中华民族危难深重,外遭帝国主义的侵略,内受封建主义的压迫,人民根本没有民主权利。……回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进行了百折不挠的斗争和艰难探索,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真正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
——摘自《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
材料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正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日益丰富,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在与时俱进,不断呈现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摘自《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
材料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上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道路。时至今日,“中国模式”作为一种独特的发展道路,引起了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讨论。……青年评论家俞可平说,中国是采取“增量民主”的办法,“增量民主”表现为渐进的积量变为部分的质变……2008年2月7日,德国《新德意志报》上的文章说:“中国定将实现一种特殊的民主,这种民主将考虑到这个大国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特点。这种亚洲社会主义民主所涉及的是史无前例地继续思考孔子的公共伦理,而不是抽象地复制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中国新闻网
材料四 “冷战”后,世界格局的决定因素表现为七大或八大文明,即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西方文明、东正教文明、拉美文明,还有可能存在的非洲文明。“冷战”后的世界,冲突的基本根源不再是意识形态,而是文化方面的差异,主宰全球的将是“文明的冲突”。
——亨廷顿
对世界文明的未来发展及走向,费孝通先生概括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1)依据材料一,概括近代中国“人民根本没有民主权利”的主要原因。近代前期,我国民族资产阶级为建立民主政治进行了哪些斗争和探索?
(2)依据材料二、三,归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有何重大创新。
(3)依据材料四,指出两人的文明发展观各是什么,试各举一例说明。
【推荐3】法制是人类社会自我完善的必由之路,是衡量时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是否健康的关键所在,是良好的社会制度规范与政治环境的保障.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则债权人有权拘禁债务人,甚至可以给债务人戴上脚镣。在拘禁债务人六十天后,双方未达成和解,则债权人可以连续三次把债务人牵至广场集市出卖。如果第三次没有卖掉债务人的,或者没有人为债务人代为清偿和提供保证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把债务人卖到外国甚至是杀死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是多数的,就由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
(1)依据材料一,判断它可能出自哪部法律?体现了怎样的原则?
材料二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汉密尔顿系统主张三权分立、相互制约,认为这是防止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可靠办法,也是避免暴政的最好途径。同时,他认为应该在立法机构内部进行权力牵制,以防止国会权力过分集中。
——《论美国政府的分权制衡机制》
(2)据材料二,说明汉密尔顿的主张在1787年宪法中是如何体现的?
材料三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三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第五条: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
——节选《临时约法》
(3)依据材料三说明体现了哪些原则?
材料四1953年1月毛泽东亲自挂帅,领导中共中央宪法起草小组进行宪法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一致通过宪法草案并正式公布,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并征求意见。在随后的两个多月里,全国各界共有一亿五千多万人参加了宪法的讨论,又提出许多修改和补充意见。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1197票赞成,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届会议资料整理》
(4)依据材料四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具备哪些特点?
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
——西塞罗
材料三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2)概括材料二的核心思想。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这一思想对罗马法发展的意义。
(3)与材料一相比,材料三反映了哪些政治理念?列举新中国成立初期两部重要的法律文件。
法律文献内容摘要 | 法律文献名称 | 法律文献颁布意义 |
第三表执行 二、……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 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 | ||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材料一:
第一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民享有人身、言论、著作、机会、结社等自由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第二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而成,独立行使司法权。
材料二: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各派力量纷纷建立政党,以争取议会中的席位。根统计,从武昌起义至1913年底,新成立的团体有682个,其中政党类型的团体312个。这些政党,有的无一定章程,也无固定组织,仅发一声明就渺无声息;有的党又为壮大声势而到处拉人,赠送党证。有些人今天此党明天彼党,飘忽不定;有些人为捞取实利,又身跨数党。各派政治力量都在共和的幌子下捞取政治资本。
1912--1913年参加国会大选的主要政党
党名 | 发起人 | 在议会中所占席数 | 政治派别 |
国民党 | 宋教仁 | 392 | 革命派 |
共和党 | 黎元洪 | 176 | 旧官僚 |
统一党 | 程德全 | 24 | 旧官僚 |
民主党 | 汤化龙 | 24 | 立宪派 |
材料三: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是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刘少奇
回答:
(1)材料一内容可能出自哪一部宪法?概括材料一中体现的宪法内容。
(2)依据材料二,指出民国初年中国出现哪些政治局面?这些局面说明什么?
(3)材料三中刘少奇为什么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抗争的依据?从三则材料的内在联系出发,你有何认识?
【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社会是以“道德为主,法律为辅”的社会治理形式,而地方执法是由地方官员进行的,地方官员往往就是制度的代表。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案件能否得到合理的判断就依赖于地方官员的断案能力及道德水平。对百姓更为不利的是,在当时的案件审判技术限制下,为了能够尽快平息民愤和上级压力,许多封建朝代都将酷刑苛吏合法化,甚至都有一整套的刑具严刑逼供。
——摘编自陈杰《中国古代冤案略议》
材料二
德雷福斯是一个犹太人,1892年到法国陆军参谋部任职。1894年10月,他因被怀疑出卖国家军事机密而被逮捕。该案件引起社会较大关注,当时,极左翼中的温和派反对由德雷福斯案件引起的民族主义骚动,但后来该派发生了分裂,对右翼势力妥协,导致共和国越来越向右滑去。在1898年的议会选举中,温和派失去了议会中的绝对多数,权力中心开始左转。同时激进派因在德雷福斯案件中广泛介入悍卫共和与资产阶级民主的斗争而信誉大增。1902年,激进派在议会中占据了绝对多数并组成了孔勃内阁,继续打击和限制民族沙文主义和教权派等右翼保守势力,确立了在法国的统治地位。1906年7月,德雷福斯最终获得平反。
——摘编自温智勇《德雷福斯案件与法国政治方向的转变》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中国发生冤案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分析法国德贾福斯案件平反产生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怎样防止冤案的发生。
材料 传统中国只有完善的“户籍”制度而无明确的“国籍”规定……但是近代以来,随着出国华商、华工的日益增多和西方势力.入侵……由于缺失专门处理“国籍”问题的法律,在大一统国家近代转型中,国人逐渐出现对自身“中国”人身份的认同危机。……1907年,荷兰殖民当局以属地主义的原则制定《荷兰新订爪哇殖民籍新律》,规定凡生于荷兰属地的华侨皆为荷属殖民地籍,从而引起国内外华人、华侨的强烈反对,他们纷纷要求清政府迅速制定并颁布一部国籍法。……清政府别无选择,如果不迅速制定国籍法,不仅通过各种努力所形成的华侨的中国认同会出现危机,而且国内也可能为此丧失对清政府的信心。同时更令清政府担心的是,这可能给“排满”的“汉族”民族主义者以借口,最终危及清政府在大一统国家转型中的合法地位。……1909年清政府颁布了《大清国籍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生而父为中国人者”“生于父死以后,而父死时为中国人者”“母为中国人,而父无可考或无国籍者”,不论是否生于中国,“均属中国国籍”。从而以使国家保护海外华人、华侨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加强了海外华人、华侨对大一统中国的认同。
——缪昌武、陆勇《大清国籍条例)与近代“中国”观念的重塑》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指出清政府颁布国籍条例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大清国籍条例》颁布的影响。
材料一: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颇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达906卷,770余万字,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材料二:罗马法思想则以自然法为核心理论。……正如西塞罗所言:“真正的法律是与自然相一致的正确理性;它适用于所有人且不变而永恒……对于真正的法律,其神圣性不可能被贬低,其合法性不可能被扭曲,其效力不可能被废止。”古罗马法学家将自然法称作自然的理性、普遍适用和永恒不变的正义,各国成文法的准则和依据。
材料三: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就是法以礼为灵魂,若失去了礼的指导,法不但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且还会成为危害天下的“虐法”。礼治具有以下特点:强调法律的从属地位,依靠礼的实施,耐心细致地教化,以理服人;强调人情是法律的核心,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当人情、道德与法律相抵触时,永恒的人情、道德是不可改变的,可变的只是法律;强调执法的目的在于消除法律,“胜残去杀”,消除了暴力的统治方式——法律,社会治理倚重教育,将社会的和谐,而不是公正,放在首位;强调法律实施的最佳途径是“人治”,认为在治国中,“人”的作用远远重于法律。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中国古代法与罗马法的差异》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指出罗马法的特点,并分析该特点有何进步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指出中国古代传统法律的几大重要特色。
材料一 20世纪30、40年代,毛泽东进行了一系列农村社会调查,系统分析了中国的农村社会和农民状况。在贫困根源上,他明确指出:.“现今中国的贫困问题主要是由已经被推翻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制度造成的。”因此“社会主义是中国的唯一出路”,“只有进到社会主义时代才是真正幸福的时代”。并试图从制度上消除贫富不均的根源和保障人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材料二 习近平同志强调:“‘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三农’工作中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这样才有重点”。精准扶贫需要制度保障。
(1)根据材料,毛泽东认为农村贫困的根源和消除贫困的办法是什么?
(2)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新中国建立之初“保障人民基本政治权利”的三大政治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不断发展完善。请举三例予以说明。
材料一 皇权为了维系自身权力的专制性,就必须创建出能够突破甚至凌驾于这类束缚和侵蚀力量之上的制度性手段。这种反制衡除了表现为一些非常规性的举措之外,更突出地表现为一种根本性的制度建设,那就是设立一个秘书机构,由它取代可能限制皇权的外朝官制体系而执掌国家核心机密和极高权力,使皇帝能够通过亲自掌握这一秘书机构并赋予它巨大的权力,从而对常规的外朝官制体系施以强大的反制衡。
——摘编自王毅《中国皇权制度研究》
材料二 美国国会是美国最高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2年,期满全部改选。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
材料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唐朝和清朝的皇帝是如何对外朝常规官制体系施以强大的反制衡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国会的构成体现的原则,并简析其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结合上述材料,说说你对国家议政制度的看法。
材料一:在古代雅典政治运作中,一个公民是一个士兵、一个法官并且还是政府会议中的一分子,他所有的公共职务要亲自去做。伯里克利说:“当优先推举某人去担任公共职务的时候推举他的原因不是由于他是特定阶级的成员,而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真实才能。只要具有为国家服务的能力,没有人会由于贫穷在政治上ー文不名。”雅典还构建了一套预防权力集中的机制。如议事会的常设机构采取的是50个部落轮流当政的办法,议事会的负责人也由抽签决定,每天更换,任何人不得在一年中两次担任负责人。
——摘编自张港张文伟《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特性分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
材料二:光荣革命后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度,这在当时的世界是最为开放的政治制度,其他国家不可望其项背。但国家政权掌握在贵族手中,在选举上存在着议席分配不合理、选举权狭小及选举手段腐败现象,而工业革命孕育的两个新的阶级(工厂主阶级和工人阶级)却完全没有政治权利,这不能适应变化的社会现实,因而被当时的人称为“旧制度”。
——钱乘旦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总论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中“当时的人”所称为的“旧制度”存在的问题。
材料三: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我们说搞经济体制改革全国就能立即执行,我们决定建立经济特区就可以立即执行,没有那么多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
——摘自《邓小平文选》
(3)根据材料三,概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4)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谈谈你对政治制度发展趋势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