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如果在夜里行窃的人被人当场杀死,则这种杀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十二条
“一家之主有权将其财产和奴隶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假如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也没有继承人,就在父系亲族中找一位最亲近的亲属作为继承人。”“假如奴隶偷窃或使主人受损,可以将奴隶拍卖以补偿主人的损失。”
——《光复彩色百科大典》7《世界历史》
材料二 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制度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中国梦”、“人民”、“法治”成为习近平讲话中的关键词。中国的进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离不开法治的发展,法治兴则中国兴,法治.废则中国危。法治不仅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制度保证,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国梦的制度基础。
——《中国青年报》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可知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的影响。
(2)依据材料二,概括中国加强法治建设的意义,结合上述材料归纳古今中外政治文明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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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与现代法律的功能有所不同的是,中国传统的法律并不是用来保障公民个人权利的,而是被作为封建统治者对人民进行控制的工具。“为政之道,首在立法以典民”。特别是刑法,“乃国家惩戒之具”。“人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当时西方资产阶级的进步思想是在清末才传入中国的。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初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否定清代法律所维护的等级制度和“无理的法制”,规定“天赋人权,胥属平等”,取消了清律中对各类“贱民”的歧视和限制,规定所有胥属均享有选举、参政、居住、言论、出版、集会、信教等自由。
——摘编自乔志强《中国近代社会史》
材料二 现代宪政有三大要素:民主,法治,人权。三者缺一不可。我国1954年宪法就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此后的几次立宪始终坚持这一制度。自1978年宪法开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新阶段。1999年,“依法治国”成为宪法原则。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 增加一款,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入宪,将执政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把政治原则提升为宪法条款,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进入到一个人权法治建设的新时代。
——摘编自俞荣根《从民主法制到人权法治——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宪政成就》
(1)根据材料一指出近代中国法律发生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人权入宪”的时代背景。
(3)结合上述材料,简要评价“人权入宪”的历史意义。
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孙中山全集》
材料三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中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思想的特点是什么?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举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一例。
(3)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历史性的跨越。从1949年到1954年间,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两项主要成就?
材料一 艺祖(宋太祖)即位之一日,宰执范质等犹坐,艺祖曰:“吾目昏,可自持文书来看。”质等起进呈罢,欲复位,已密令中使去其坐矣,遂为故事。
——邵博著《邵氏闻见后录》
汉制,皇帝为丞相起(立);晋、六朝及唐,君臣皆坐。惟宋(群臣)乃立,元乃跪,后世从之。
——康有为《拟免跪拜诏》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代至明清君臣相见礼节的演变历程。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演变历程反映的本质问题。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临时大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部分人试图在中国建立从美国观察到的制度。由于他们建立的制度显然对中国人民毫无意义,因此他们很快就在中国的政治现实面前土崩瓦解。
——摘编自【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2)据材料二说明民国初年确立了怎样的政体形式。你是否同意革命派“建立的制度显然对中国人民毫无意义”这一观点?结合所学说明理由。
材料三 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3)材料三与材料二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相比,体现出的原则、政体有何相同之处?1954年宪法在政治制度方面有何创新之处?
材料四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9年)
(4)材料四宪法的颁布有何意义?据上述材料归纳明清以来中国政治建设的发展趋势。
材料 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9年12月26日,在对试行法进行修改的基础上,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部法律较之于试行法有了重大进步:一是内容更加科学。《环境保护法》坚持了大环保的理念,增加了“改善环境”的规定,反映了现实需求;明确了环境监管体制,对监管部门、监管职权的规定更加明确;克服了试行法政企不分的问题;建立了环境监管的基本制度,如环境标准、环境检测、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责任等;初步建立了环境法律责任体系框架。二是立法技术显著进步。20世纪80年代兴起并迅速发展的环境法学研究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供了理论支持,使其体系性显著增强,制度规定和表运更加合理,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也得到了考虑。
——摘编自郭兆晖《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40年》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的作用。
材料一 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所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民法典。它是中国近代社会二十余年政治激荡、经济生活的需求以及思想文化的影响在制度领域的回应。
——摘编自谢冬慧《民国民法典编纂及其当下镜鉴》
材料二 民国时期民法法典化,不仅借鉴了西方民法的优秀成果,也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的传统和当时的国情,不仅立法内容趋于完善,立法技术也较前一时期有了很大改进。它揭开了我国民法法典化新的篇章……由于历史因素的限制,最终导致这样一个法典化的进程更多地停留于形式上,而未能很好与现实相结合、未能真正解决很多现实的问题,从这一点来说,它是失败的。
——摘编自赵虎《民国时期民法法典化研究》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20世纪五十年代,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1964年,完成《民法典草案》。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民法典》制定的背景。
(2)根据材料三,概括新中国成立后民法典编纂的特点。
(3)综上,说说你对民法典编撰的启示。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中国古代地方监察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相分离,直接从属于中央监察机关。中国古代监察范围宽泛,如汉初的《监御史九条》中,监察有讼者、盗贼者、伪铸钱者、非所当服者等。弹奏对象既可纠弹“官非其人”,也可议奏言“政非其理”。据统计,清代科道官共上奏疏687篇,其中弹劾之疏约占30%,言事之疏约占70%,许多事项实际上都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一般事务。中国古代的监察不仅“劾”,还有“举(荐)”,其功能是罚赏俱有。此外,古代监察在违法犯罪发生之前就介入“事前监察”。在帝国政体下,监察的独立只能是外在的、相对的,而依附皇权是内在的、绝对的。
——摘编自艾永明《中国古代监察体制》
材料二 孙中山在中国监察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监察权”的概念,至今仍为理论界和我们的法律法规所采用。监察权必须独立的思想,则是孙中山监察思想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亦是他长期一贯的思想。同时,他主张监察权是由国民大会授予的,必须对国民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孙中山认为监察权应当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一样独立,主张建立立法、行政、司法、考选和纠察“五权分立”的政府架构。孙中山的监察思想,作为他民权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于中国国情,“集合中外之精神”,达到了同时代人所难以达到之高度。
——摘编自王晓天《孙中山的监察思想》
材料三 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中国的监察体制改革正逐渐步入深水区,面临着一系列需要探索实践的困境。从斯大林开始,苏联监察体制逐渐失去效力,导致苏联出现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改革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从监察职能延伸、监察主体的合理构建、纪法与法法的衔接以及权力监督格局上进行路径创新,进一步提升国家腐败治理能力。
——摘编自聂应德、付扬《试论我国监察体制的创新发展》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监察权”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重视监察体制建设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