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政治史(旧) > 近代中国反侵略、求民主的潮流 > 辛亥革命 > 中华民国的建立和帝制的终结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革命果实落入袁世凯手中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580 题号:1655773
法治社会逐步取代人治社会,是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孙中山全集》
材料三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中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思想的特点是什么?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举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一例。
(3)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历史性的跨越。从1949年到1954年间,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两项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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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材料一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由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孙文《同盟会宣言》

材料二“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是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请回答:(1)为实现材料三的政治主张,孙中山进行了哪些实践活动?

(2)材料四中的“民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得以实现的制度保障是什么?

2017-12-24更新 | 20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袁世凯掌权的既成事实情况下,民主共和派煞费苦心地设计出一幅理想的民主共和国的蓝图,希望借此对其加以约束。1912年3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公布施行。《约法》开宗明义:“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二章规定了人民的自由、权利和义务。三权分立、互相监督、互相制衡为《约法》完全接受,第三、第四、第五、第六这四章规定三权及其关系,确立了民主共和国的政治结构。

——摘编自刘锡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评析》

材料二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政的基础。五四宪法是中国历史上人民第一次自主制定的宪法,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地位,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与人民民主原则。五四宪法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崭新历史,在根本上巩固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权的合法性,确认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宣告了人民权利受到宪法保障的事实,其精神延续至今。

——摘编自韩大元《论1954年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意义。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相对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五四宪法的主要不同。
2020-01-11更新 | 45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某国一政治文献节录:
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1875年2月25日通过)
第一条 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
第三条 ……总统有特赦权;大赦则只能依法律行之。
总统统率武装部队。总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第五条 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第六条 各部部长,关于政府的一般政策对两院负连带责任……
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1875年2月24日通过)
第九条 参议院得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
关于政权机关间关系的法律(1875年7月16日通过)
第二条 共和国总统宣布会议的闭会。总统有权召开两院的特别会议。在会议的闭会时期,如果两院有绝对多数要求开会,总统也必须召集两院……
第九条 共和国总统,非先得两院的同意,不得宣战。
材料二     1871年某国一政治文献节录
第十一条 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和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收使节。
第十二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 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六十三条 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请回答:
(1)分别指出材料一和材料二所出自的政治文献的名称。
(2)根据以上材料,从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关系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不同点。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两种政治体制在西方政治发展中的共同作用。
2016-09-06更新 | 26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