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01年1月,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新政上谕,宣布新政变法开始。以1911年为例,在3亿多两财政支出预算中,军费达到8500多万两,占28.5%;交通、实业等近6300万两,占21.7%;地方自治三项支出为4000多万两,占13.5%。除新政支出外,清政府还需支付巨额战争赔款。根据《辛丑条约》,庚子赔款是以关税作抵押自行筹款,因而清政府主要财源的一半以上需要用于支付庚款。新政废止官捐与禁绝鸦片。为应付上述困境,清政府采取包括财政集权、举借外债、新铸铜元以及发展工商业等。据统计,1903——1911年直接用于新政的外债借款共计4443.74万两;1907年开铸铜元省份达到17个,不断加大铸造规模,从而造成铜元的大幅贬值;此外,由于农业生产停滞不前,政府只能从新兴的工商产业入手获取新税源。以对商业活动征收的厘金为例,1901年时为1600多万两,到了1908年就增至2000多万两。
——据《张文襄公全集》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末新政期间财政困境出现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清政府为应对财政困境所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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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下表为鸦片战争到20世纪20年代中国留学生情况统计简表
——据周棉著《近代中国留学生群体的形成、发展、影响之分析与今后趋势之展望》
近代中国留学生的留学方向主要为欧美、日本、苏俄(联)。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判断A、B、C代表的留学方向并说明理由。
材料 慈禧作为清末新政的领导者,开启了新政改革的闸门,此时,顽固派的抵制非常微弱,革新派可以放开手来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1903年10月,慈禧批准了张之洞、袁世凯的会奏,以十年为期,废除科举制。废除科举制度在当时是一个很大的创举。科举制度在中国延续一千多年,历代封建王朝选拔人才都以科举考试为重要途径,可以说废除科举制度在当时的影响非常大,它体现了清政府改革的决心。当立宪派向慈禧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时,也得到了慈禧的积极回应,虽然慈禧准备实行的立宪是保守的二元君主立宪政体,但是,对于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专制体制来说,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摘编自杜以同等《论慈禧的改革与守旧》
(1)根据材料,概括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末“新政”的积极影响。
材料一 20世纪的最初十年(1901-1911年),是清王朝的最后十年,立宪派是此时期政治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对当时中国的政局有着相当大的影响,他们是出身于旧科举制度下的士绅阶级,多数曾是政府官员,他们中不乏受过新式教育甚至留学日本。革命前,立宪派利用自己掌握的论坛和团体抨击清朝专制统治,鼓吹立宪政治并发起请愿运动:武昌起义之后,各省纷纷响应,立宪派弃清廷而投向革命的行列,大减轻了革命的阻力;不久之后,因与革命派政治理念的迥异,又因革命派对其怀有本能的排斥,背离了革命,并扶持袁世凯上台,破坏民主共和。立宪派之所以有如此的双重选择,是因为他们有着相互矛盾的心理状态即保守与进取并存。
——摘编自杨阳《评析立宪派在辛亥革命时期的双重作用》
材料二 1948年5月6日,在港的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联名通电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口号”中提出的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并就召开新政协的有关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新政协应由共产党负责召集,新民主主义理论为制定共同纲领的指导思想等重大问题达成共识。各民主党派代表参加了新政协筹备的全过程,并出席1949年9月2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共同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等重要文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和全体委员。各民主党派成员占第一届政协代表的百分之三十。中国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缔造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历史展开了崭新的篇章。
——摘编自陈志远《中国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合作的历史道路》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为什么立宪派在民主革命中存在保守与进取的矛盾心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为什么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过程中走上了同中国共产党合作的道路。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近代以来中国民主革命最终胜利向我们昭示了什么道理?
材料一:中华法系是产生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上的原生法系,其丰富的内涵不仅适合于中国的国情,也适合于相邻国家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国情,自隋唐起历代法典都规定“十恶”(含侵犯朝廷和皇室的谋反、谋叛、谋大逆、大不敬,涉及家族伦理道德的恶逆、不孝、不睦、内乱,以及不义、不道)之罪,因此国家刑法发达,而涉及民间田土钱债的民事行为则视为细事,朝廷中的行政高官也握有不等的司法权,地方临民之官,二者合二而一。
——摘编自张晋藩《解读中华法系的本土性》
材料二:中国古代在自然经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现今中国民法,是清朝末期从外国继受而来。甲午战败和庚子事变后,1907年设立修订法律馆,“参酌西洋法制”,由日本学者松冈义正负责起草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曾经留学法国的陈箓与留学日本的高种、朱献文负责起草亲属、继承两编。1910年底,共1569条。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列强续签商约时,列强均以颁布民商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序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的特点并简析其形成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民法精神并归纳中国制定民法典的作用。
材料 中国现代的消防制度始建于晚清;1868年,香港成立了中国地区最早的现代消防队,成员是当时英国驻香港总督召集的志愿者。内地第一支消防队,是在八国联军攻占天津后才出现的。意大利首先效法其国内,招募了一批华人在天津租界组织起一支官办救火队,随后英租界也组织了天津志愿消防队。1902年,清朝政府在天津成立南段巡警总局后,租界消防队移交由清政府管理,改称南段巡警总局消防队,成为中国第一支现代意义的消防队。次年,清政府在北京也组建了消防警察队。其后,国内的哈尔滨、保定、南京、昆明、广州、沈阳、长沙等省会城市也相继组建了地方的消防队,这些消防队均由当地警察厅、局直接管辖。1905年,清政府成立巡警部,下设五个司和一个部属消防队,部属消防队专司救火。1906年,改巡警部为民政部,消防队仍属民政部直辖。
——摘编自《中国近代消防发展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晚清现代消防制度创建的背景和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晚清消防制度改革的意义。
材料 庚子回銮不久,清廷即设督办政务处,作为推行新政的总汇机关。对于政务处的职掌,从光绪上谕中可见,政务处是作为讨论改革、统汇内外臣工的条陈意见的机构。从实际操作来看,督办政务处下设若干办事人员,对于大小臣工议论改革的奏折,“均交政务处详审,分别可行与不可行”,然后上报朝廷,由朝廷决定是否施行。1906年,督办政务处改为会议政务处并隶属内阁后,政务处权限更有进一步的增加。从政务处的人选来看,已经大大突破了军机处的限制。政务处的设立,对于清朝的政治中枢是一个新的变化。前者外务部已分外交之权,今者政务处复分新政之权,故军机处之权,偏重于内政军事方面。不过,清末政治中,外交和新政最为重要,因此,掌管新政的政务处,其隐然成为清廷的决策中枢。
——摘编自郑伦班《军机处与清末中枢机构改革初探》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廷设立政务处的主要意图。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廷设立政务处的历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