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殿试在唐代武则天时已有先例,但未成定制。973年,北宋落第进士徐士廉等击登闻鼓,指控权知贡举李昉徇私用情,取舍非当。宋太祖于讲武殿复试新及第进士及诸科新选人,以李昉乡人进士武济川等材质最陋,应对失次,黜去之。李昉原录取的人中有10人落选,徐士廉经复试中举,证明指控属实,即降李昉为太常少卿,“自兹殿试遂为常式",从此以后,士人的去取由皇帝亲自决定,所有及第的举子都成为“天子门生975年,殿试与省试开始完全分开,分为两榜,殿试与省试名次,也始有升降之别。975年正月,宋太祖御讲武殿复试举人王式等,对他的近臣们说:“向者登科名级,多为势家所取,致塞孤寒之路。今朕亲临试,以可否进退,尽革前弊矣。
——摘编自石静《略论北宋的科举改革》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代殿试成为“常式”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宋代的殿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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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集议制度具有集思广益的长处,避免了个人思考的见事不周、偏执一端或墨守成规的弊病。许多负责具体事务的官员参与决策,汇集了来自各方面的情况,决策者们就能较为准确迅速地了解信息,掌握动向,避免颁布错误的政令,……年轻的低级官员参与议政,给政事堂会议带来了生气和活力,给封建政治带来了新气象。政事堂合三省首长议事,减化了颁行的手续,从而政令制订迅速,执行便捷,提高了行政效率。
——摘引魏向东《试论唐代政事堂宰相集议制度》
材料二 时军机之权,独峙于上,国家兴大兵役,特简经略大臣、参赞大臣,亲寄军要。……厥后海疆衅起,经略才望稍爽,权力渐微。粤难纠纷,首相督师,屡债厥事,朝廷间用督抚董戎,多不辱命,犹复不制以文法,故能霈施魄力,自是权又移于督抚。同治中兴,光绪还都,皆其力也。
——引自赵尔巽《清史稿》
材料三 民初,中国社会成立的政党和类似政党的政治团体大约有300多个。有人称这一时期为“政党林立的时代”。……针对这一历史现象,梁启超在给袁世凯的信中讲到:“今国中出没政界之士,可略分为三派。一曰旧官僚派,二曰旧立宪派,三曰旧革命派。……政府惟有利用健全之大政党,使为公正之党争,彼自归于劣败,不足为梗也。”
——据谢彬《民国政党史》等整理
(1)阅读材料一,概括政事堂设立后的决策优势。结合所学,阐述为加强君主专制,中枢机构在宋朝的演变概况。
(2)阅读材料二,结合所学,从军机处决策机制的角度简述“军机之权,独峙于上”的观点,试分别从太平天国和八国联军侵华两个时期分析“权移于督抚”对清朝造成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概述“政党林立”这一历史现象,分析此后袁世凯对“健全之大政党,使为公正之党争”这一建议所采取的举措。
史料 宋太宗在即位之初曾诏告天下∶"先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己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史论"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的立法原则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后代学者曾将这八个字概括为∶"以防弊之政,为立国之法"。
——摘编自卜先群《中国通史》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北宋的“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的立法原则。
材料 马永卿,江苏扬州人。宋大观三年(1109)进士。历官永城主簿、江都丞、浙川令、夏县令。历任右正言、左谏议大夫、枢密都承旨,以直谏闻名的刘安世(1048—1125,号元城)谪亳州时,马永卿为永城主簿,因往求教,追录安世语为《元城语录》。
(宋)太祖皇帝(927—976)尝令后院造一熏笼,数日不至。帝责怒。左右对以:事下尚书省,尚书省下本部,本部下本寺,本寺下本局,复奏,又得旨,依方下制造,乃进御。以经历诸处故也。帝怒,问宰相赵普曰:我在民间时,用数十钱可买以熏笼。今为天子,乃数日不得,何也?
普曰:此是自来条贯,不为陛下设,乃为陛下子孙设。使后代子孙若非理制造奢侈之物,破坏钱物,以经诸处行遣,须又台觐理会。此条贯深意也。
太祖大喜曰:此条贯极妙。
——以上史料摘自马永卿的《元城语录》
(1)运用相关知识,简析史料中宋太祖态度的转变。
(2)你认为上述史料记载内容的真实度如何,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