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选修(旧)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 向封建专制统治宣战的檄文 > 美国《独立宣言》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780 题号:1733440
【历史——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民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现今不列颠国王拒绝批准那些对于公共福利最有用和最必要的法律。……我们谨庄严的宣告:自由独立的合众国解除对于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
——1776年《独立宣言》
材料二 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第二条:“这些权利就是自由、平等、安全和反抗压迫。”第六条:“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第十七条;“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1789年《人权宣言》
(1)以上两则材料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哪些基本思想?反映在政治上其共同要求是什么?
(2)以上两个文件对人类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有哪些?

相似题推荐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1】【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下列之自由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一条 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宫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四十三条 国务总理及各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四十八条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公布
(1)上述材料反映了启蒙思想家的哪些思想?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重要意义。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过程中参照了美国宪法,但在权力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它对权力结构作了哪些调整?其目的是什么?
2014-06-03更新 | 390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真题
【推荐2】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独立宣言》发表后,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在爱尔兰和印度的被压迫地区受到欢迎……在法国,《独立宣言》被广为印刷,成为反英宣传的主要材料……《独立宣言》的文字被一再借用,表明这种对欧洲传统惯例的激烈而又具有创造性的挑战得到了认可。
——摘编自[美]迈克尔·埃默里《美国新闻史》
材料二 美国革命实际上已经成了巴黎一种新的信仰,《独立宣言》则是他们的“圣经”。对法国人而言,要寻找“早已遗忘的,对神圣权利的绝妙阐述”,只需要这本“圣经”就足够了,时任驻法公使杰斐逊说:“法兰西被我们的革命唤醒了,他们现在的目标非常明确。”……在同一时间,美国人却为法国人民对权利的热情所唤醒,为1789年10月美国报刊上刊登的法国《人权宣言》而激动不已。很明显,两个国家都在相互影响着对方。
——摘编自[美]苏珊·邓恩《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独立宣言》在印度和法国受欢迎的不同原因。
(2)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独立宣言》怎样对“神圣权利”进行“绝妙阐述”。分析这一“神圣权利”在美、法两国革命时期的相互影响。
2019-01-30更新 | 1329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3】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表现。

材料一从《法经》到《大清律》,中国封建法典具有明晰的因革关系,长期以来自成体系,独具特色,素有中华法系之称。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的最高立法权,一切法典、法规皆以君主名义颁行,皇帝的诏书往往成为法律。中国古代法律,强调遵行礼教,强调纲纪伦常,礼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写进法律。同样的行为不一定同罪,同样的罪名不一定同样处刑,行为人的等级身份和血缘关系成为定罪量刑的必要前提。皇帝掌握国家最高司法权。中央设司法机构,辅佐皇帝的重臣可以过问司法,但是司法长官不能过问行政。地方的行政官吏兼任司法审判。

——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人权宣言》节选《拿破仑法典》节选

人们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自由、财产和反抗压迫。
法律是公共意识的表现,所有公民都有权参与政府。每位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自由。
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指非政治性权利。
……
第488条:满21岁为成年,每个人从成年之日起,都享有平等的民事行为能力。
……
第546条:给予动产和不动产所有人以充分广泛的权利和保障。

材料三梁启超认为:“以今日之中国视泰西,中国固为野蛮也。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西方各国重视法治,能做到以法治国,所以西方各国日益强盛。而晚清统治,长期以来以守旧为荣,以变法为戒。久而久之,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与国家的富强,形成国势日衰的局面。立宪法为一切法度的根源……国会是确立法治国家的基础……行司法独立为立宪政治之根本。”

孙中山认为:“宪法者,国家之构成法,亦即人民权利之保障书也。宪法是立国的基础,国家强弱之点尽在宪法。有了良好的宪法,才能建立一个真正的共和国。政治上的宪法,就是支配人事的机器……我们现在来讲民治,就是要把机器给予人民。”

李大钊认为:“现在的法律是阶级的法律,在法律的下面有经济的构造作它一切的基础。经济组织一有变动它就跟着变动。照法律而言,必须将旧的经济生活与秩序,废止之,扫除之,如私有权。另规定一种新的经济生活与秩序,将资本财产法、私有法改为公有法之一种制度。”

——贾孔会《中国近代法律思想与法制革新》

(1)结合材料和所学,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2)结合材料和所学,指出《人权宣言》与《拿破仑法典》两部法律文件内容的异同。

(3)结合所学,从社会发展与法律思想变迁的角度对材料进行解读。

2018-05-14更新 | 72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