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户籍”概念在法律文献中始见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其文曰:“民宅园户籍、年细籍、田比地籍、田命籍(或释田合籍,日本读简班又释田名籍)、田租籍,谨副上县廷。”“户籍”登记内容不仅包括户口、人名、年纪,而且还有复除、新户等项目。胡广《汉官解诂》所谓“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中央以上计检查。《二年律令·户律》有律文曰:“有移徙者,辄移户及年籍爵细徙所。”奴婢也登记于民户的户籍上。
——摘编自王彦辉《瓶颈与突围:战国秦汉户籍制度研究的新进展》
材料二 唐朝以前,政府实行主要依据门阀和等级禄位而占有土地的制度,具有很强的世袭性,人们很难通过个人的努力来改变命运。两宋改变了这一制度,根据居住在城市还是乡村,划分为“坊郭户”(城市户口)与“乡村户”(农村户口)——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城乡居民户口分类。再根据有无田产及田产多少进行主户和客户的划分。其中,主户指有田产、直接向政府纳税的有产户;客户指没有田产、不直接向政府纳税而佃耕地主土地的佃客。这就放松了对百姓迁移住所、更换职业的限制。
——摘编自魏静、范英、康凯《我国古代户籍制度研究及启示》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代进行户籍管理的措施。(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宋代户籍制度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影响上述变化的社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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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中国古代部分时期人口数量
时期 | 年份 | 口数 | 出处 |
东汉 | 157年(桓帝永寿三年) | 约5600万 | 《晋书·地理志》 |
西晋 | 280年(武帝太康元年) | 约1600万 | 《晋书·地理志》 |
隋 | 581年(文帝开皇元年) | 约2900万 | 《隋书·李德林传》等 |
隋 | 609年(炀帝大业五年) | 约4600万 | 《隋书·地理志》 |
唐 | 705年(中宗神龙元年) | 约3700万 | 《通典·食货》 |
唐 | 755年(玄宗天宝十四年) | 约5300万 | 《通典·食货》 |
唐 | 760年(肃宗乾元三年) | 约1700万 | 《通典·食货》 |
唐 | 820年(宪宗元和十五年) | 约1600万 | 《旧唐书·穆宗纪》 |
材料二 (东汉末年)“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注:奴婢、徒附为依附人口,不为国家所掌握)。
(1)依据材料一、二、结合所学,指出东汉末至西晋初人口变化的原因;并据此辨析表格中的人口数据在历史研究中的价值。(2)运用表格数据,绘制隋唐时期人口数量变化折线图。要求:完整利用表格中数据;在已有网格线上制图;完善坐标信息,选择恰当的时间和数据刻度以清晰绘制线条。
隋唐时期人口数量变化折线图
(3)结合折线图和所学知识,阐释8世纪中央政权直接控制人口数量的变化。
材料 度田后汉书记载,东汉初年因核检垦田数而产生了中央政府和河南、南阳地方豪强地主集团的矛盾。汉光武帝刘秀因为“天下垦田多不以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诏下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称为“度田”。但是“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刘秀得知度田不实的情况后,对营私舞弊的官员进行了严厉的惩处。“河南尹张仍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但是这些措施并没有能够压服地方豪强。许多“郡国大姓”竟与“群盗”一起发动叛乱。刘秀对于豪强地主集团与中央政府的对抗采取了姑息的态度,在镇压地方象强叛乱的同时,下令停止度因,向豪强地主集团做出了让步。
——摘编自王子今《秦汉史》等
(1)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简述东汉初年“度田”的背景。(2)通过度田事件,谈谈你对豪强地主与东汉政权关系的认识。
史料一 隋初,农民隐漏户口、诈老诈小的现象极为严重,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对劳动力的控制。为了查实应纳税和负担徭役的人口,隋文帝于开皇三年(583年)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大规模的“刮户运动”和“大索貌阅”,即挨家挨户地检查户口,不遗漏一人。所谓“大索”就是清点户口,并登记姓名、出生年月和相貌,目的在于搜括隐匿人口;所谓“貌阅”,则是将百姓与户籍上描述的外貌一一核对,目的在于责令官员亲自当面检查年貌形状,以便查出那些已达成丁之岁,而用诈老、诈小的办法逃避承担赋役的人。如有不实,保长等要办罪。
——摘编自《中国历史百科全书》
史料二 宋代户籍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户 籍法律出现了编敕、编例、敕律并行的状态。随着门阀士族的衰落和土地私有化程度的提高,户籍由士族身份世袭制开始向职业身份世袭制过渡,如主、客户之划分和客户入籍,专门从事某项生产经营的专业户出现。两宋册籍名目繁多,地籍与户籍分离,户籍赋税功能分化,从“两税版籍”到“丁口账簿”及至“五等丁产簿”等,这些册籍记载的内容各有偏重,都是宋朝征税派役的依据。此外,两宋实行保甲制编户,“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以“民”代“兵”,察纠非违,维持治安,强化了封建国家对乡里社会的控制,削弱了乡里社会的自治色彩。
——摘编自姚秀兰《户籍、身份与社会变迁中国户籍法律史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隋代整顿户籍的意义。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隋至宋户籍制度变化的原因,并概括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