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中国古代史 > 辽宋夏金元的经济、社会与文化 > 宋元社会的变化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310 题号:2210055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早在先秦时期,家国同构。自秦汉而下,宗法活动以社会上层贵族为中心展开,魏晋门阀士族是其代表。至隋唐,贵族型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北宋时,“近世名门鲜克永世”“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一些士大夫成为新宗族组织的引领者和推动者,带头呼吁,以尊祖睦宗为要旨,团结宗亲。其他社会阶层后来也开始效仿,慢慢地发展起了一种新的宗族形态——“平民型宗族”。

——摘编自包伟民《陆游的乡村世界》

材料二   10~16世纪间,中世纪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对地位和血统的执着是当时的标志之一,法定地位是中世纪欧洲人的身份标志,贵族观念是这一状况最明显的表现。但是,欧洲社会不断涌现出掌握新财富乃至实力的新贵,他们无法在既有的等级体制中找到容身之处,便向传统发起挑战。他们很快发展出属于自己的社会形态、行会、传说和团体,使商人的社会身份拥有了新的定义。商人阶级的兴起几乎完全是城镇发展的结果,商人的出现与这一中世纪欧洲文明中最具活力的元素密不可分。任何地区的领主都寻求城市的支持,以便对抗国王;而国王则争取市民的支持,借助他们的财力以打压势力过大的属臣,并因此向城镇授予特许状和特权。

——摘编自[英]J.M.罗伯茨《企鹅全球史·文明的分化》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内容,简析宋代出现“平民型宗族”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指出西欧社会的变化,并结合所学内容说明这些变化对欧洲社会发展的影响。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内容,分别指出宋代“平民型宗族”和西欧中世纪后期新贵身上体现出的时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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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楼氏家族之兴衰南宋时期,两浙地区经济和文化出现了繁荣的局面,其表现是新的士人家族的出现。以下为其典型代表——明州楼氏家族的发展概况。

明州楼氏的远祖楼皓“居奉化县,世以财雄于乡”。楼皓之孙楼郁(?1078年)实现了将家族形态由财富型向士人家族的转变。他先后在奉化县、明州州城的学校从教30余年,享有崇高的教育和学术声望,被尊为“庆历五先生”之一;他也是明州楼氏中第一位进士及第者,此后,其子孙进士及第者达40人,同时以荫补方式入仕者众多,楼氏成为当地著名的士人家族。楼郁其后代仕宦各地,颇有政声。他们有的被当地百姓立生祠;有的“斥余资以为义庄,宗党被赐者近五纪”;有的“每寒食上冢,旌旗鼓吹,皆集茔下,乡里以为荣”。从南宋末年起,明州楼氏开始走下坡路。入元以后,义庄田产曾落入当地富户之手,后经族长楼彬等人诉官夺回,但终属“族宴且弱”,从此衰落。

——摘编自庞桧存《宋代新兴士人家族研究—以楼钥家族为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以楼氏家族为例,概括宋代新兴士人家族的特征。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宋代以楼氏为代表的新兴士人家族崛起的社会原因。
2024-02-03更新 | 53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南宋时,江西有府州县学76所,浙江74所,福建56所,数量和密度都远远高于其他地区。至于进行童蒙教育的乡学、私塾,更是处处可见,数不胜计。在吴郡(今苏州),“父笃其子,兄勉其弟,有不被儒服而行,莫不耻焉”。江西饶州“为父兄者,以其子与弟不文为咎;为母妻者,以其子与夫不学为辱”。福建居民更是“多向学,喜讲诵,好为文辞”。……向来为士大夫阶层所垄断的文化,逐渐下移到社会各阶层,“农工商各教子读书,虽牧儿馌妇,亦能口诵古人语言”,以至于“家能著书,人知挟册”。农家子弟金榜题名者不乏其人,“三岁能言诗”“七岁能成诵”的神童也屡见不鲜。

北宋中后期,理学在东南地区迅速传播和发展起来。南宋时,东南地区出现了“两派”“三家”鼎足而立的学术网络。各学派不仅创办书院,培养生徒,而且在学术上相互辩难,求同存异,使东南地区学术文化活动空前繁荣,名副其实地成为当时全国的学术中心。宋代位居宰相之职者有134人,其中浙江24人,居全国首位,福建18人,居全国第三位,江西16人,江苏6人,东南籍贯的宰相几乎占总数一半。《宋史》“列传”和“循吏传”所记载的官员共1525人,东南籍贯者有542人,占总数1/3以上。

——摘编自张其凡主编《中国大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宋时期东南地区文化发达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南宋时期东南地区文化发达的影响。
2023-06-13更新 | 75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3】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其特殊的国情决定了农业在中国具有远比世界上其他国家更为重要的地位,农业成为左右中国政治、经济、生活的持久因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从唐后期、五代到宋朝,土地私有制在土地占有形态中完全占据了压倒优势。宋朝“田制不立”“不抑兼并”,土地转移十分频繁。时人形容为“贫富无定势,旧宅无定主”,甚至还有“千年田八百主”的谚语。国家针对民间的土地交易制定了详细的法律规范,只要经由官府办理合法手续,订立契约并纳税,土地交易就会得到承认,受到法律保护。

——《中外历史纲要》(上)教师用书

材料二   1953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出,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业能够由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以便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是党在农村中工作的最根本任务。此后,全国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以较快的速度发展起来。截至19563月,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0%,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55%。

——摘编自郑有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492019)》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宋代土地交易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影响。
2023-08-25更新 | 37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