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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19 题号:22832470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元前5世纪中期,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中,罗马成文法诞生……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材料二   英国的“光荣革命”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它缔造了一种新的体制。在这个制度下,王位是被保留的,但国家的权力中心转移了。

——摘编自钱乘旦《西方“民主”的历史与现实》

材料三 1787年宪法有许多不足之处,如允许奴隶制的存在,不承认妇女、黑人和印第安人具有同白人男子相等的权利,等等。……恩格斯则认为“它最先承认了人权,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有色人种奴隶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标志罗马成文法诞生和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的法律文献。
(2)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二中英国缔造的“新的体制”是什么?并指出“国家的权力中心”发生了怎样的转移?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美国1787年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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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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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1800年的美国大选中,联邦党人约翰·亚当斯落选,为了今后联邦党的政治发展和影响,趁着共和党人杰斐逊未就任和新国会未开始正式运作,联邦党人提名数位联邦党人来就任法官一职。而由于时间仓促和交通不便,在新总统上任之后,仍有马伯里等人的法官的委任状未能发出。继任的国务卿麦迪逊在总统的默许下拒发这些任命状,于是马伯里等人在1802年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最高法院依据有关的法律条文要求麦迪逊将扣留的委任状发出。麦迪逊写了一份书面辩护送交最高法院,称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只是一个涉及党派权力斗争的政治问题,与法律无关,与最高法院无涉。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法院大法官马歇尔在他的判决书中体现出充分的政治智慧。马歇尔将整个案件的争议分解为了逻辑上层层递进的三个核心问题并分别予以解释,如表。

案件的争议马歇尔对争议的法律解释
马伯里是否具有得到他所要求委任状的权利?马伯里完全有担任联邦法官的权利。因为委任状已经由总统签署,并且由国务卿加盖了合众国国印,即马伯里已经被任命了,而且此项任命不可撤销。所以,拒绝发给他委任状,就是侵犯了他的合法权利。
如果他有权利,并且这项权利受到侵.犯,国家的法律是.否应为他提供救济?每一个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他都有权要求法律的保护。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提供这种保护。马伯里的合法权利被侵害无疑是可以获得法律救济的。
如果法律确实应该为他提供救济,是否应由本法院下达强制执行令?马伯里之所以将此案向最高法院起诉是依据国会17899月通过的《1789年司法条例》,在这个条例中,又规定了最高法院的初审权包括对联邦官员发出强制令。《1789年司法条例》的规定实际.上是扩大了宪法所规定的最高法院的管辖权限。如果最高法院按照《1789年司法条例》的规定来判决,也就等于承认了国会可以任意扩大宪法所规定的权限。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1789年司法条例》对最高法院初审管辖权的规定是无效的,必须被撤销。

美国最高法院借此次的裁决,不仅巧妙地避开了与行政部门的正面交锋,而且以对宪法的解释权和对法律的审查权确立了司法部门在三权分立体系中的位置,真正地成为了与立法、行政部门相互制衡和发展的机构。

——摘编自师喆《另一种视角下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1)概括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判决中体现的政治理念。
(2)有学者谈及“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时认为,“如果说华盛顿创建了美国,那么马歇尔就确立了美国的制度。”结合材料谈谈该观点的合理性。
(3)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你能看到美国政党政治存什么弊端?并作出合理解释。
2022-11-19更新 | 40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当一个国家开始规定选举资格的时候,就可以预见总有一天要全部取消已做的规定,只是到来的时间有早有晚而已。

——据(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问题:

(1)古代雅典民主政治中哪些人不享有民主权利?

(2)近代以来,英美两国选举资格的规定有怎样的变化?结合史实,从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方面分析这些变化的原因。

(3)选举资格规定的变化,反映了近代民主政治演变有怎样的趋势。

2018-01-06更新 | 46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现已成为当今中国政治实践的主流。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注:回答问题时必须概括答案,不得摘抄材料原文):

材料一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

——摘自《新唐书·百官志一》

材料二一些公民,不论全体公民中的多数或少数团结在一起,被某种共同情感或利益所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反对社会的永久和集体的利益,……就会造成多数人的暴政。苏格拉底就曾指出:“用豆子抓阄的办法来选举国家的领导人是非常愚蠢的,没有人愿意因豆子抓阄的办法来雇佣一个舵手或建筑师或吹笛子的人…而在这些事上,如果作错了的话其危害要比在管理国家方面发生错误要轻得多”

——摘自付百平《论雅典民主法制的局限性》

材料三“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合众国的参议院由每州议会选举两名议员组成之

——摘自《1787年美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分析“唐世宰相,名尤不正”的理由。并指出到明清时期行使宰相职责的相关部门的变化。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分析雅典民主政治的缺陷。

(3)为避免绝对权力的出现,美国《1787年宪法》遵循了怎样的原则?怎样评价美国《1787年宪法》?

2018-01-28更新 | 87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