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政治史(旧) > 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 美国共和制的确立与巩固 > 1787年宪法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39 题号:5605210
阅读下列材料后回答问题。

材料一: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平等,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

材料二: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是奴隶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加以限制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五条

材料三: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限制。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1920年)

材料四:此年前满二十一岁的公民才拥有选举权,现规定年满十八岁和十八岁以上的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为年龄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加以限制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十六条修正案(1971年)


(1)材料一确认了什么原则?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申明这一原则在当时起到了什么作用?
(2)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的规定是在什么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3)根据材料二、三、四,指出美国公民的选举权是如何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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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英王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免首相、召集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否决法律、宣战、媾和和缔约大权,但这些只是例行公事,国王实际上是一个“统而不治”的虚君。然而国王又是不可或缺的,除了礼仪方面的作用外,某个政治环节发生矛盾,国王可利用自己的声望进行协调。有人说,国王虽然不再是国家航船的原动力,但却是扬起风帆的桅杆。

材料二   


材料三   


材料四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材料一反映出英国的政体是什么?从材料中可以看出它有何突出点?
(2)材料一二,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哪两种基本类型?
(3)材料二反映的是哪次革命运动取得的成果?结合材料二中提供的历史信息说明,这次运动有何历史意义?
(4)据材料三,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如何规定行政、立法与司法权的?它体现了哪些原则?
2022-02-12更新 | 33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雅典国家权力的运行中存在着民主权力的制约,梭伦开始赋予公民大会以立法权,陪审法庭以司法权,五百人会议以行政权,使之互相制约。……雅典国家机构权力虽有分工,但权限的划分比较笼统且权力互相交错。立法、司法、行政不是平行关系,而是行政、司法在立法杌关监督下的分权。行政、司法都要对立法机关负责,它又不是一元政治,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机构,即使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公民大会也要受到一定的权力制约。

——摘编自蒋云芳、胡长林《雅典民主政治的特征及对西方民主的影响》

材料二   在美国,立法权由国会掌握,参议院代表美国各州,所以参议院由各州选出,每州两名,共100名;众议院代表美国人民,所以众议院议员在全国由相同人口划分出的选区选举选出,共435名;国会拥有立法权、修改宪法权、对外宣战权、监督财政权等四大国家权力。行政权由总统掌握。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陆海空三军总司令,他对选民直接负责,国会对他的政治行为不得干涉。总统以向国会提出“国情咨文”的方式行使立法倡议权。

——许鑫《分权制衡思想演变及对西方政治制度构建的影响——兼论对我国政治发展的启示》


(1)根据材料一,指出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分析美国与雅典分权制衡方式的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分权制衡方式产生的原因。
2019-06-13更新 | 93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
——《民法大全》
材料二 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第七款 ……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递合众国总统,由总统审批。倘若……该议院的议员以三分之二仍然通过法案,该法案成为法案。
第二条:第一款 行政权力赋予总统,总统任期四年……第二款总统有权缔约和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同意后,任命大使、最高法院的法官……
第三条:第一款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三 美国1787年宪法是迄今为止,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智慧和意志所创造出的最美妙的杰作。
——英国威廉·格莱斯顿
材料四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结合所学知识回答,材料一中内容是否可以否定罗马法的历史作用?为什么?
(2)材料二、四两部宪法所体现出的共同原则是什么?请根据材料二中的相关知识来具体说明这种原则。
(3)结合所学知识,就材料三的评价谈谈你的看法。
(4)材料二、四两部宪法中所涉及的有关总统权力的规定有何不同?请根据当时中国的形势分析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
2011-03-02更新 | 923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