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权力运行进行监察的行政监督机制,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之一。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明朝)设六科给事中,按六部的业务进行对口监察,有单独上奏言事,监督和弹劾百官的权力。六科被称为“风宪之司”,可以风闻奏事,而不一定负核实的责任,所以当时的六部官员“无敢抗科参而自行者”。明代的东厂、西厂、锦衣卫等都是君主直接委派的特别亲信,他们用公开或秘密的方式进行特别监察,往往用于治理大狱、检举吏民奸罪,伺察密告
——韦庆远、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每年一度的不满意测试……目的就是要阻止任何人成为太受欢迎的人,阻止像庇西特拉图(公元前五世纪中期的雅典独裁者)这样的人,企图利用公民大会作为成为僭主的台阶。每一年,雅典人投票放逐一人达10年之久,这是一种预防犯罪的处罚。
——伊恩•莫里斯《希腊人历史、文化和社会》
材料三在美国,新闻媒体被封为“政府第四部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政治生活中的一支原生力量,它决定着公众讨论的议事日程……一头牵着政府,一头牵着国民敏感之极的神经,一旦白宫的某些政策发生偏误或总统等政要滥用行政职权,立即就会招致一场新闻舆论带来的暴风雨。……更为重要的是,新闻媒体具有动员民众的实际能力,它对行政官员具有一种无形的约束力。
——彭正波《美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1)依据材料一,指出明朝行政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明朝监督制度加强反映了怎样的时代特征?
(2)材料二中的“不满意测试”是谁最早制定的?依据材料二,概括指出古代雅典监督制度的特点。
(3)依据以上材料,比较中国古代和西方社会在行政监督主体上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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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中国古代天子每过五年都要率领百官和侍从们去巡狩四方,考察地方官员的政绩和公德。夏、商、周三代除天子巡狩外,还设有“方伯”并“受命于王”,对称臣纳贡的异姓诸侯和分封的同姓诸侯进行监察。秦汉时期巡视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分层与分部巡视相结合,职权分明,各司其职,形成了多维的行政巡视体系(中央设监察机关-御史台监察地方行政,刺史分部巡视郡级行政工作,郡以下行政工作由郡国守相、县令长、乡长逐级巡视),即刺史巡视制度,用该制度监督地方要员。隋唐仍沿袭御史台制度,监察御史代表皇帝出巡地方,监察郡县,保证了中央集权的统一性。 唐朝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任务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御史台” 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共司监察而各有侧重。在“一台三院”的体制内,各部门职责明确,互相配合。唐朝巡视制度形式多元,分工明确,制度完备,为以后朝代所效仿。明朝的巡视制度在封建专制史上是最完备的。明成祖朱棣正式确立御史巡按制度,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六科给事中,成立六个独立的监察机关,负责监察全国官吏,评论政务,规谏皇帝。清朝沿袭明朝,由监察御史和提刑按察使共同负责对地方进行巡视。
材料二虽然巡视制度最早出现于中国,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体系,但在国外也有类似的制度可以与之媲美。1809年,瑞典议会认为由司法总监对行政官员的监察并没有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需要建立一项独立于政府的、监察行政官员的制度。1918年,芬兰建立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及司法监督制度。芬兰司法总监和议会督察员是芬兰政府机关中的最高监察官,他们根据宪法监督各机关及官员是否遵守法律、履行职责。这两种监察官-般由著名法学家担任,每年都要到全国各地巡视,倾听公民意见,接受和审理普通公民对官员和公务员的举报。
——摘编自王明高{国内外遥视监案制度之借鉴》
瑞典议会认为由司法总监对行政官员的监察并没有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需要建立一项独立于政府的、监察行政官员的制度。1918年芬兰建立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及司法监督制度。芬兰司法总监和议会督察员是芬兰政府机关中的最高监察官,他们根据光法监督各机关及官员是否遵守法律、履行职责。这两种监察官一般由著名法学家担任,每年都要到全国各地巡视,倾听公民意见,接受和审理普通公民对官员和公务员的举报。
材料三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历史沿革。
(2)综合以上材料分析,西方近现代巡视制度和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存在哪些不同?
(3)提取材料中的信息,结合所学知识,从近代中国社会政治发展趋势的角度比较这两个外事机构。
材料 天监元年(502年),南朝梁武帝设置御史中丞为御史台台主,“掌督司百僚”。御史中丞除行使在官府机构的监察权力外,在民间的监察权力也得到了朝廷正式承认。御史中丞不仅有专道而行的政治殊遇,路逢尚书丞郎时也不再行“止车版揖”之礼。其主要属官除治书侍御史二人外,又增置侍御史九人,分理诺曹事务,并纠察各级官员的违法行为。同时,梁武帝还授权御史中丞等监察官员“风闻奏事”(只凭传闻就可上疏进谏、弹劾)的权力,此制为隋唐以后各朝相袭。但御史官员在行使职权时不可避免地触及到门阀士族的政治利益,极容易得罪当朝权责。
——摘编自熊伟《南北朝御史台机构职官设置与职权地位》
(1)根据材料,概括梁武帝时期提高御史中丞地位的举措。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梁武帝时期的监察制度建设。
材料一 中国历代监察机构的设置模式基本一致,具有承袭关系。如机构名称、官名和品位大同小异,皇帝握有最高监察权。整个监察过程,从纠参到复议,从核实到复劾都必须请旨进行,最后由皇帝裁决。在传统的中国政治中,要有效地行使政治权力,执法者就必须具有一定的政治地位或拥有较高的政治权力。为了保证监察工作的有效性,中央赋予监察官员位高权重的监察地位,这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这样就使监督官处于极为有利的位置,使监察运作可以不必依附于行政,有效发挥了监察职能。
——张晋英《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探析与启示》等
材料二 雅典还构建了一套预防权力集中的机制。如议事会的常设机构采取的是10个部落轮流当政的办法,议事会的负责人也由抽签决定,每天更换,任何人不得在一年中两次担任负责人。雅典陪审法庭没有专设法官,任何裁决都由全体陪审员投票决定……雅典还通过公民大会、议事会和陪审法庭,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实行“认可听证会”,认可听证会就是在公民大会上经常就国家重要公职人员的工作是否称职进行信任投票,不称职者,或被免职,或被撤职查办。公职人员即使在任满离职时,也要接受公民大会或陪审法庭的审查。
——张慧《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特殊性分析》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2)根据材料二,指出古代雅典预防权力集中的措施,并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分析导致古代中国和古代希腊权力监督机制不同的主要原因。
材料一
①我国古代不同封建王朝官员上朝的礼仪(坐着——站着——跪着)
②古代雅典陶片放逐法
材料二 “法律由议会制定,一旦制定,国王就无权再终止它。……”
——《权利法案》
材料三 有人说:美国《1787年宪法》确定的联邦政府三个权力机构的关系是锤子、剪刀、布
(1)据材料一,古代中国与雅典政治制度有何不同?
(2)据材料二指出《权利法案》肯定了议会什么权力?结合所学英国君主立宪制有何突出特点
(3)美国联邦政府是如何分权的?你同意材料三的说法吗?为什么?
材料一 古代希腊的陶片放逐法和中国西汉的刺史制度都是对政府权力运作的监督和规范机制。
陶片放逐法是古希腊雅典等城邦实施的一项政治制度。雅典公民可以在陶片上写上那些不受欢迎人的名字,并通过投票表决将企图威胁雅典民主制度的政治人物予以政治放逐。雅典法律规定:放逐投票须达到6000人的法定人数。如果选票总数未达到6000,此次投票无效;如果超过6000,再按票上的名字将票分类,得票最多的人士即为当年放逐的人选,放逐期限为10年……雅典政治家阿里斯提德曾在放逐投票时,被一个目不识丁的公民请求代写上阿氏自己的姓名投入票柜,阿里斯提德问那人何以要放逐他,那人答道:“不为什么,我甚至还不认识这个人;但是到处都称呼他为‘公正之士’,我实在听烦了。”
汉武帝元封五年,设十三部刺史。刺史没有固定的治所,每年八月巡视所辖区域,考察吏治、奖惩官吏、决断冤狱。刺史以六条问事,史称“刺史六条问事”。其具体内容为:“……二条:倍公向私,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恕则任刑,喜则淫赏,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六条:阿附豪强,通行赏赂,割损正令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陶片放逐法与刺史制度在“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和“监督依据”等的不同之处。(任选两方面作答)
材料二 现代西方民主制度是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一方面是古希腊古罗马民主原则和民主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在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西方民主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天赋人权”思想和“三权分立”原则……美国建国初期,联邦党人又进一步提出“制衡”原理。启蒙思想者提出“三权分立”原则主要是基于人性恶和权力恶的假设,他们认为只有实行权力分立、以权制权才能防止权力滥用……但事实上,有些国家如英国并不是严格的“三权分立”。而是议行调和,就连标榜实行严格意义上的“三权分立”的国家美国也发生了嬗变,出现了行政扩张,立法权式徽和司法权的政治化,英国被认为是“首相民主”,美国总统被称为“皇帝般的总统“。
——李振通《如何看待西方民主制度》
(2)根据材料二,概述现代西方民主制度形成的条件,运用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英国被认为是‘首相民主’”、“美图总统被称为‘皇帝般的总统’”的理解。
材料一 陶片放逐法……雅典公民可以在陶片上写上那些不受欢迎人的名字,并通过投票表决将企图威胁雅典民主制度的政治人物予以政治放逐。但放逐投票会议的召开并不意味着一定有人被放逐,因为雅典法律规定放逐投票须达到6000人的法定人数。……雅典政治家阿里斯提德(Aristeides)就曾在放逐投票时,被一个目不识丁的公民请求代写上阿氏自己的姓名投入票柜,阿里斯提德问那人何以要放逐他,那人答道:“不为什么,我甚至还不认识这个人;但是到处都称呼他为‘公正之士’,我实在听烦了。”
——摘编自张锐智《论雅典“贝壳放逐法”及启示》
材料二 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设十三部刺史。刺史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其具体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刺史(俸禄六百石)没有固定的治所,每年八月巡视所辖区域,考察吏治、奖惩官吏、决断冤狱。
——摘编白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雅典陶片放逐法与西汉刺史制度在社会监督方面的异同。
(2)根据材料二,归纳汉代刺史制度的特征。
(3)根据材料并结合春秋战国诸子百家思想主张,试分析我国古代监察制度中所蕴含的治国思想。
材料一严复较早将“周召共和”与贵族共和相连,“夫所谓主治者,或独具全权之君主;或数贤监国,如古之共和;或合通国民权,如今日之民主。”在其后翻译的《孟德斯鸠法意》中,他将“贤政”归于公治之下,是为贵族共和。
——李爱军《中国古代“共和”观念考辨》
材料二1903年孙中山在檀香山的一系列演说中,反复称我们有必要倾覆满洲政府,建设民国,并在“革命成功之日,效法美国选举总统,废除专制,实行共和”。此缘于清政府之昏庸无道所以“断难行其君主立宪政体,故非实行革命建立共和国家不可也”。
——郭辉《孙中山的“共和”政制构想及其特征》
材料三麦迪逊提出,共和政体的定义应当是:“它从大部分人民那里直接、间接地得到一切权力,并由某些自愿任职的人在一定时期内或者在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期间进行管理。”
——马啸原《西方政治制度史》
(1)如何理解材料“共和”的含义的变化。
(2)根据材料二概括孙中山对“共和”的理解,结合所学知识,孙中山在政治上为共和作了哪些努力?
(3)运用所学的有关美国宪法的内容,解读麦迪逊关于“共和政体”的定义。
材料一 行省是元代开始设置的一级行政区划。它的确立是我国行政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元朝的行省实际上是封建中央集权分寄于地方,故行省,官员的权力相当大。它负责处理境内政治、军事、经济等各类事务。此外行省还有一个重要职能是聚集境内财富,以供中央需要。行省的治所往往就是完成这种职能的“中转站”。
——《中学历史教学史料汇编》
材料二 《共同纲领》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民生的经济建设事业。……l96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成立西藏自治区。在西藏全区举行普选的基础上,组成了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单,在总共301位代表中,藏族代表226人,汉族代表59人,门巴族代表5人,回族代表4人,铬巴族3人,纳西族1人,怒族l人,其它代表2人。
材料三 美国宪法第四条规定:各州对他州的法令、官方文件和诉讼应有充分的信任和尊重;对他州的公民不得歧视,各州的公民享有平等的特权和豁免权;各州相互有义务引渡逃犯。
美国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法和根据本宪法所制定的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的权力已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的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均应受其约束,即使州的宪法和法律的任何条款与之相抵触。
美国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规定: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得由各州或由人民保留。
(1)根据材料一归纳行省的主要职能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元朝设置行省的积极影响。
(2)依据材料二,概述这一政治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概括说明美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4)综合上述材料分析以上三项制度的共性,对此你有何认识?
材料一 1787年出席美国制宪会议的有55名代表,其中14人从事土地投机,24人从事高利贷活动,11人从事制造和造船业,40人为债券持有者,15人为奴隶主……他们代表了不同的利益集团,分别来自南方和北方,大州和小州……经过4个月的闭门会议和激烈争论,最终还是达成了妥协。因此美国1787年宪法能够体现各方的利益和要求,制定之后各方都能认真遵守,虽200多年依然如此。
材料二 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参议员到院议员人数为49人,其中同盟会员38人,占77.55%,有留学日本和欧美经历的为40人,占81.67%,40岁以下的议员有37人,占88.1%,35岁以下有37人,占71.43%。
这些人有革命热情,有向西方学习的强烈愿望,在制定约法时,意见往往“高度一致”,由此固然能够制定出一部足够民主的宪法,但其制定人员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事实上,当时中国的立宪派、旧官僚、大地主、旧式知识分子、乡绅、农民、工人等的利益和要求在约法中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尤其是袁世凯的势力未能参与宪法的制定,因此他认为这是不公平的,便不遗余力地破坏宪法(1914年《临时约法》即被废除)。
——以上均摘自陈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比美国1787年宪法更为进步吗》
材料三 1975年宪法把原来宪法的106条压缩为3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权力机关,通篇强调阶级斗争,……取消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取消了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规定等等。
——《我国宪法历次制定和修订的情况》,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55名美国制宪会议代表的构成特点,并指出这一特点带来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临时约法》制定人员的构成特点,并分析这一特点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推荐1】阅读下列材料:
法律和政治制度都是建构和维护国家统治秩序的工具。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3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中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为奴隶。
第5表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美国1787年宪法序言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回答,《十二铜表法》的出现在当时有何进步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美国1787年宪法。
(3)近代史上,中英两国都建立起代议制民主制度,结合所学知识,分别回答中英两国政体确立的标志是什么?因国情差异,分析中国民主共和政体确立的背景
材料一 下表是英法两国代议制确立、发展的简要进程
英国 | ①1688年光荣革命,通过妥协不流血的和平手段,英国君主立宪制逐步建立起来。 ②1689年《权利法案》限制王权,明确了议会至上原则。 ③1701年《王位继承法》进一步限制王权。 ④18世纪中叶责任内阁制形成,英王统而不治。 ⑤1832年议会改革,以妥协方式扩大民主。 ⑥1867年和1884年英国两次议会改革,民主制日趋完善。 |
法国 | ①1789年巴黎人民武装起义。法国大革命爆发。 ②1791年宪法,宣布法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 ③1792年巴黎人民第二次武装起义。建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④1804年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制定拿破仑宪法。 ⑤1815年波旁王朝复辟,颁布钦定宪法。 ⑥1848年二月革命,建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 ⑦1852年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 ⑧1871年建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⑨1875年法国议会通过宪法,确立了共和制。 |
材料二 1912年在中国建立起美国共和政体的仿制品,真是荒唐可笑。……因为它在中国的历史、传统、政治经历、制度、天性、信仰、观念或习惯中毫无根基。它是外国的、空洞的,是附加在中国之上的。
——摘自《欧洲近现代历史上宪政民主政制的生成、建构与演进》——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1)概括材料一,英法两国在代议制确立过程中各自呈现的特点。
(2)依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异同点。
(3)综合以上材料和问题,谈谈你对宪政的认识。
材料一 英国责任内阁大李记(部分)
1714年 乔治一世即位。
1718年 因语言障碍,乔治一世不再出席内阁会议。
1721年 乔治一世任命首席对政大臣、议会多党辉格党领袖沃波尔主持政府工作,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首相。
1742年 因受下院多次反对,沃波尔被迫辞职,这成为英国责任内阁制确立的标志。
1782年 英国在北美失败,首相诺斯率内阁成员集体辞职。标志着责任内阁制的发展。
1783年 乔治三世任命小皮特为首相并组阁。
1784年 面对议会的反对,小皮特别出心裁地解散议会,宣布提前大选,并最终在大选中获胜。这表明英国责任内阁制继续发展。
材料二 人们把他(华盛顿)弥留之际交给华盛顿夫人的遗嘱打开之后发现,那份遗嘱是他在七月份亲自仔细写好的,在头几条中有一条规定,要在他的妻子去世以后解放他家中的奴隶。
——华盛顿传
材料三 辛亥革命爆发后,美国某报报道:“如果中国成功地按美国政府的模式建立起一个联邦共和国,由在欧美留过学的具有西方观念的人任领导,日本将不再是东方最西化的国家。”
哥伦比亚大学教授N·佩弗写道:“1911年在中国建立起美国政体的仿制品,真是荒唐可笑。……这种政体悲惨的结束了,即悲惨的失败了。然而,失败的并不是这种政体,而是一代人。”
(1)根据材料一,概括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基本内容。
(2)根据材料二,华盛顿作为总统,为什么不能解放全国的奴隶?当时美国的政体形式如何?
(3)材料三中前后两种观点,哪一种符合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美国政体在我国历史上留下过怎样的痕迹?为什么说“失败的并不是这种政体,而是一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