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政治史(旧) > 近代中国反侵略、求民主的潮流 > 辛亥革命 > 中华民国的建立和帝制的终结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革命果实落入袁世凯手中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85 引用次数:748 题号:596406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
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总理及各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引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哪次革命运动的产物?依据材料分析《临时约法》规定的中华民国政体有何特点?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圆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制定法律;
(三)监督宪法的实施;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圉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2)据材料二指出新中国实行的基本政治制度,并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的主要权力。
(3)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两种政体有何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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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易 (0.85)
【推荐1】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明太祖)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副)之,而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

——《明史·职官志》


(1)据材料一,指出明太祖为加强皇权采取了哪些措施?

材料二   在法律上,(英国)国王有选择和任命首相及其他内阁大臣的权力,但在实际上,国王只能接受议会选举的结果,委任在选举中获胜的党的领袖为首相,授权首相组阁。当时就有人说:“在选任政府方面,不管我们的宪法在理论上授予维多利亚女王多么大的自由,在实践中这种自由是不存在的。”

(美国)联邦政府拥有一系列主权权力。联邦法律是全国最高法律。联邦政府有权强制各州实施联邦法律。宪法规定总统和议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总统和议员均实行任期制。

——以上均摘自岳麓版历史必修I《政治文明历程》


(2)据材料二,分别概括英、美两国政治制度方面有哪些创新?

材料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据材料三,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如何规定行政、立法与司法权的?它体现了哪些原则?
2018-12-06更新 | 59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易 (0.85)
名校
【推荐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图1: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图2: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二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56各民族共同组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人民结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们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等。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

——邓小平


(1)材料一-中图1是一部什么性质的法律?它的颁布尽管未能够维护住资产阶级共和政体,但是有着怎样的重大意义?图2所示重要文件是哪次会议制定?该文件具有怎样的性质?
(2)材料二中宪法条文规定我国实行什么政治制度?这一制度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有何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什么?我国政党制度是什么?
2021-01-24更新 | 103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易 (0.85)
【推荐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材料二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材料三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材料四 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之三分之二以上可弹劾之。
——以上皆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材料一体现了什么原则?
(2)材料二中的权力分工体现了什么思想?
(3)材料三中“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的规定有和进步意义?
(4)材料四中“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是什么意思?
(5)辛亥革命是中国民主政治的里程碑,它最大的局限是什么?
2016-11-18更新 | 1068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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