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宋太祖诏薛居正、吕余庆与赵普(宋初宰相)“更知印拥班奏事”,以分其权。到了太宗时,又进一步提高参知政事的地位。由此可知,参知政事地位提高的最主要目的是
A.加强中央集权 |
B.加强皇权专制 |
C.帮助宰相处理政事 |
D.监视宰相 |
更新时间:2018-01-23 08: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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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以枢密院(首长为枢密使)分割宰相的军权,使得宰相与枢密使文武分立,宰相的政事堂与枢密使的枢密院并称为“二府”。这一措施的推行
A.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 | B.有效地预防了内部的动乱 |
C.触犯了官僚集团的既得利益 | D.勉强获得北部边防的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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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宋朝路级机构的设置,采取分而治之、相互牵制的方针。每路设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和安抚司,形成诸司并立、互不统属、各司其责的地方分权体制。宋朝这种做法( )
A.消除了地方割据 | B.实现了国家统一 | C.创新了地方管理 | D.强化了君主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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