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随着1875年宪法法案通过,第三共和国在政治制度层面上真正得到了确立。其后,共和深和人民为维护和发展民主共和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居民普遍接受共和思想,农民的皇权思想也逐渐消退。在以后的议会选举中,共和派取得胜利。议会对宪法作了修正和补充。将《易系曲》定为法国国歌,7月14日定为国庆日。宪法的一条修正条文宣布:“凡曾经统治过法国的家族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从此堵塞了所有君主派的复辟之路。
材料二 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268年的清王朝,结束了持续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并树起民主共和国的旗帜。但是辛亥革命的果实却落到封建军阀的手中。军阀们或者打着共和的旗帜,实际却干着专制的勾当,或者干脆复辟帝制。孙中山目暗专制政治对人民的压迫比清代更加残暴,于是为维护共和,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斗争。这些斗争包括1913年反对袁世凯独裁统治的二次革命,1916年反对袁世凯帝制复辟的斗争,1917年和1921年的两次护法运动。其中除反对袁世凯帝制复辟的斗争由于和梁启起、蔡锷等人发动的护国运动相呼应而取得成功外,其余都失败了。
——《为什么孙中山为维护民主共和的斗争都失败了》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法两国确立共和方式的相同点和维护共和方式的不同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法两国民主共和的不同结局,并简析其原因。
相似题推荐
材料一 13世纪,英国贵族在市民的支持下,发动起义,迫使国王在限制王权的《大宪章》上签字。1341年,议会形成两院制,由贵族组成的上院拥有高级司法权,千预王位继承,参与国家政务;被称为平民院的下院,也逐渐扩大了在税收、立法等方面的权利。17世纪初,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者詹姆士一世对英格兰的传统一无所知…最终导致革命爆发,国王被送上断头台。此后,又经历近四十年的曲折过程,到“光荣革命”议会取得最终胜利。
“光荣革命”确立了议会主权,但议会主权并不意味着民主制度。英国革命后就是贵族掌权。责任内阁制的形成,使首相逐渐掌握了行政权。1832年议会改革,工业资产阶级获得更多的议席,大大加强了其在议会中的作用。革命后的近百年间,随着中央政府职权范围的扩展腐败现象日益严重,1850至1870年,英国进行了文官制度改革。法律规定,文官不得参选议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
——摘编自任世江《高中历史必修课程专题解析》
材料二 所谓阳光,是指北美革命的性格,温和而耐久;而闪电则指法国革命之特色,爆发于黑暗,电闪雷鸣,暴雨如注,照亮并荡涤旧世界的角角落落,但也迅速回归黑暗。……1787年美国建立的宪政制度,从历史说,与其说是与以往冲突一刀两断,不如说是诸多传统因素的综合。总统为民选,为民主制之大陆,然而总统执行权之集中,则可使人想起历史上的国王与君主;国会一分为二,参议院如贵族制,众议院则回归民主制;最高法院大法官干脆与民主制绝缘,由总统钦定,且终身任职,有如罗马元老制之予遣。这是个民主、贵族、元老、君主四合一的制度,不今不古,只能称“复合共和制”。而在法国,“共和”则仅仅理解为君主制的对立面,以根腿的“民主”踢翻四个脚的“共和”。议行合一,“金鸡独立”。单一民主爆发为千均霹雳之“闪电”,复合共和只能集束为冬日之一缕“阳光”。
——夏玉成《阳光与闪电:社会变革过程中传统价值的再思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中“英格兰的传统”的具体含义,概括指出英国君主立宪制逐渐发展完善的主要历程。
(2)根据材料二,说明美、法两国在变革的方式和内容上有何差异。
(3)根据材料,概述“阳光革命”和“闪电革命”对社会发展的不同影响。
材料 1849年3月28日,法兰克福议会……通过并颁布了帝国宪法,即所谓《法兰克福宪法》,并选举普鲁士国王威廉四世为帝国皇帝。根据宪法,德意志帝国由36个邦组成,各邦在内政上独立;帝国首脑称为“德意志人的皇帝”,拥有任命内阁、宣战、媾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帝国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由两院组成,下院称人民院,每三年经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选举产生,上院称国家院,由各邦代表组成;帝国议会通过的法律皇帝不能否决,只能拖延执行。
但威廉四世却拒绝承认该宪法和接受皇冠,其他一些大邦尤其是南德诸邦也拒不承认它。在此情况下,法兰克福议会……在全德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维护帝国宪法运动“。然而,当广大人民通过浴血奋战来保卫帝国宪法的时候,法兰克福议会中那些软弱的资产阶级议员却并没有与革命人民站在一起进行斗争,而是仍寄希望于普鲁士国王。5月14日,普鲁士全权代表来到法兰克福,要求把帝国执政的位子移交给普鲁士国王,并宣布该议会通过的一切法律包括宪法无效。……在各邦政府军和普鲁士军队的联合镇压下,这场“护宪运动“很快就失败了。
--蒋锐《德国宪政民主制度的曲折发展》
(1)根据材料,分析《法兰克福宪法》体现的政治原则。
(2)1849年的宪政尝试失败了,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材料一 如此状况的共和制度不是一个派别所理想的制度,而是当时各主要派别能够接受的政治制度。他们面对的是复杂的社会现实,以及历史传统、王族血缘、派别利益,直至法律条文的措词和获得通过的可能性等。它们即使坚持着脑海中的信条,也必须脚踏实地维护着已经拥有的政治权益。因此,在谁也无法独占鳌头独断专行的情况下,彼此妥协成为唯一的出路。……由于宪法的残缺、矛盾和可变性,使人们有了对宪法作出重新解释的余地,宪法可以随着资产阶级各集团力量的消长进行灵活的变通,可以适应形势的变化而生存下来,无需彻底变更。中、小资产阶级又依照自己的愿望对宪法条文作了微小的修改。
——摘编自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沈坚《试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治制度中的稳定因素》师创教片
材料二 根据《临时约法》宪法由因会制定的规定,1913年4月8日国会正式召开后,便按照国会组织法,由两院各选30人为宪法起草委员,负责宪法起草。天坛被选作会场,起草工作历时三月,完成全稿,称《天坛宪法草案》。从内容上看,《天坛宪草》较之《临时约法》有所改进,赋予行政首脑对于国会的解散权,但《天坛宪草》在对《临时约法》做出部分修改的同时,依然保留国会对于行政首脑任命官员的同意权,继续实施责任内阁制,与袁氏之意相忤,袁乃授意各省督军及民政长官出面反对,有谓宪法草案“比较《临时约法》弊害尤深”之语。尽管宪法草案全案也经过三读,初步完成了宪章条文的草拟和审议,却一直没能公布。以后,随着袁世凯解散国会,中华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的制定也随之流产。
——王建朗、黄克武主编《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民国卷》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1875年宪法制定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第一部宪法制定失败的原因。
材料 1849年3月28日,法兰克福议会……通过并颁布了帝国宪法,即所谓《法兰克福宪法》,并选举普鲁士国王威廉四世为帝国皇帝。根据宪法,德意志帝国由36个邦组成,各邦在内政上独立;帝国首脑称为“德意志人的皇帝”,拥有任命内阁、宣战、媾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帝国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由两院组成,下院称人民院,每三年经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选举产生,上院称国家院,由各邦代表组成;帝国议会通过的法律皇帝不能否决,只能拖延执行。
但威廉四世却拒绝承认该宪法和接受皇冠,其他一些大邦尤其是南德诸邦也拒不承认它。在此情况下,法兰克福议会……在全德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维护帝国宪法运动“。然而,当广大人民通过浴血奋战来保卫帝国宪法的时候,法兰克福议会中那些软弱的资产阶级议员却并没有与革命人民站在一起进行斗争,而是仍寄希望于普鲁士国王。5月14日,普鲁士全权代表来到法兰克福,要求把帝国执政的位子移交给普鲁士国王,并宣布该议会通过的一切法律包括宪法无效。……在各邦政府军和普鲁士军队的联合镇压下,这场“护宪运动“很快就失败了。
--蒋锐《德国宪政民主制度的曲折发展》
(1)根据材料,分析《法兰克福宪法》体现的政治原则。
(2)1849年的宪政尝试失败了,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材料一 第三篇:国家权力
第二条 一切权力只能来自国民,国民只得通过代表行使其权力。
第三条 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
第四条 政府是君主制;行政权委托给国王。
第五条 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第七条 任何……不兼有下述条件者,不得被选为选举人……必须为产业所有人或用益权人,其产业在纳税册上已被估定有相当于当地的200个工作日价值的收者。……
第二章
第三条 在法国,没有比法律的权力史高的权力;国王只能根据法律来治理国家,并且只有根据法律才得要求服从。
——摘选自法国1791年宪法
材料二 2020年3月,白宫表示考虑以联邦政府名义下达对纽约州等三个疫情严重州的强制隔离,遭到纽约州州长科莫的强烈反对,认为这是“联邦政府向这些州宣战”。因为根据联邦分权原则,对重点疫区是否采取强制隔离属于各州行使的权力,联邦政府无权用强制性手段干预州政。除非各州愿意让渡一部分治权,联邦政府无权统一部署旨在切断病毒传播链的强制性措施。
——魏南枝《美国抗疫不力的政治制度症结》《光明日报》2020年06月14日08版
(1)根据材料一指出该宪法规定的法国政体,并概括其体现的民主原则。
(2)材料二认为美国抗疫不力与什么政治制度有关?结合所学知识,对该制度进行简要评析。
材料一 希腊从荷马时代到城邦独立自由的终结,我们视为“古典时代”。(希腊)带有军事民主主义色彩的王权向贵族共和过渡,更进一步向民主政体过渡。...由于历史背景的不同,王权的强弱在起点上就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不同的对外扩张方式导致不同的结果;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思想也起着很大的作用。
——摘编自 胡钟达《古典时代政治制度演变的比较研究》
材料二 英国政治权力实际上都掌握在内阁和下院手中。行政权和立法权是混合的,内阁成员必须是下议院议员。……法国总统有权任命总理和组织政府,有解散国民议会的权力。政府提出的法案议会要优先讨论,政府可以要求议会授权制定政府法令,其权力与法律一样。议会立法范围受到严格限制,对政府的倒阁权也受多重限制,使之很难行使。
——摘编自肖继、王薇《英、美、法三国议会制度之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
材料三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前夕,针对黄炎培提出的如何打破历史周期率的疑问,毛泽东提出了探索“民主新路”的主张。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毛泽东既坚持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又善于从中国国情实际出发,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摘编自李良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希腊由君主制和贵族制转向民主制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近代英、法两国议会与政府关系的不同。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成立后设计并建设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并综合材料谈谈你对民主政治建设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