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政治史(旧) >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 监察与谏议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102 题号:7061025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元封五年,汉武帝把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叫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郡国,“以六条问事”。这六条详细规定了刺史监察的范围,其中一条是督察强宗豪右,五条是督察郡国守相。……刺史由丞相派属员分任,秩六百石,代表朝廷,故“位卑而权重”。十三部刺史的设立,加强了朝廷对地方的控制。

——摘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1)据材料一,指出汉武帝时期刺史制度的特点。

材料二   元朝时制定了《定台纲三十六条》等法规。这些法规改变了历朝奉行的“以卑察尊”传统,第一次使监察制度得到国家法律保障。元在中央设御史台,与中书省、枢密院地位等同,并有权弹劾这些部门。在地方置行台和廉访司,行台具有“弹劾行中书省、宣慰司及以下诸司官吏”的权力,行省行政体系与行台监察体系各自平行,互不统属。廉访司负责监察行省以下路、府、州、县。元代监察体系覆盖全国,为明清监察体系的完善奠定了基础,是现代中央、省、市(县)三级监察体系的最早模型。

——摘编自李晓春《从制度改革看元代监察体制的历史贡献》

(2)根据材料二,概括元代监察体制出现的新变化。

材料三   明清时期封建巡视制度得到进一步强化。首先是巡视监察法规的系统化。清朝颁布了我国历史上最完整的一部以独立形式存在的监察法规——《钦定台规》。其二是建立严密的地方巡视系统。明清延续了唐宋以来中央对地方巡视系统多元化的趋势,……其三是加强巡视官之间的互相监督。规定同一系统或不同系统的巡视官员可以互相监察、纠举,以保证巡视体系正常运转。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梳略》

(3)根据材料三,指出明清时期我国中央对地方巡视制度强化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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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在我国封建社会地方监察制度史上,无论是汉代的部刺史,还是唐代的道采访处置使,均为一级地方监察体制,宋代则建立了究备的二级监察体制。路级监察机构,包括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等,统称监司。宋代的府、州、军、监级监察是通判厅。通判厅不仅要监察府州军监级官吏,而且还要按察本辖区的县级官吏。各级监察体制除监司外,某些时期还设走马承受,作为皇帝耳目。地方监察体制比较严密,除监司、通判有监察职能外,郡守也有监察的职能。路级长官不仅要接受台谏和职能相关的上级机构的监察,而且还要受到监司之间的互察。府州军监级长官不仅要接受监察而且要受到时通判的刺举和同级长官之间的互察。县级长官不仅要接受监司、通判、知州的监察,而且县级长官之间也要互察。宋代监察体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地方监察官既主监察,又参与地方政务。这种体制,旨在分割地方官权力,以防范地方割据的再现。

——摘编自贾玉英《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史》


(1)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宋代监察体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评价宋代监察体制。
2021-02-09更新 | 141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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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官的设置源于先秦时期。自秦汉历唐宋至明清,御史由所属机构多变动、仍身兼他任的监察官,发展成机构完全直属皇帝、专司监察的官员。隋唐以后,御史监察机构一般不接受任何一级行政部门长官的指令,行使监察权也不受其干预。御史弹劾、谏官言事常可以不经过本部门长官而直接上奏皇帝。汉御史秩皆六百石,隋唐御史都在六品至八品之间,明代御史和给事中均为七品,清代提高到五品。监察官员的选任有品质、年限、出身等诸多要求。御史制度是上对下的监察纠禁,谏官制度是下对上的匡正建议,二者相辅相成共同起着巩固封建统治的作用。

——宿志丕《中国古代御史、谏官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材料二   1978年经美国国会批准、由卡特总统签署的《监察长法》明文规定,监察长及其办公室是负责审计和刑事调查的独立部门;法律规定各部委的监察长都由总统直接任命,并须经参议院同意;监察长有权查阅所在部门的所有记录、报告、文件等资料,任何人都不得阻止它的审计和调查;监察长可向国会报告任何事项而不受所在部门或有关机构限制;除联邦政府道德署外,联邦选举委员会、总统廉政和效率委员会、监察长办公室、独立检察官等都是依据相应法律而设立的专门履行相应职能的监察机构,这就使立法与执法配套、法律体系与监察体系相互协调。

——樊曼莉《西方国家行政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美国监察制度的特点,并说明其历史影响。
2018-09-04更新 | 110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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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国历代王朝的监察系统都是支撑皇权的重要支柱之一,巡视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历代也特别重视巡视制度的建设。唐代制定的“六察法”,内容详细具体,成为历代开展巡视工作遵循的原则;宋辽金时期制定了《御史台仪制》《御史弹奏格》等;明代制定《出巡相见礼仪》《巡历事例》等制度,从巡视内容、巡视程序、巡视官台仪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巡视立法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历代巡视官员的品级一般较低,但巡视时代表皇帝和中央政府,所以权力很大。如汉代巡察郡国的刺史只是俸禄为六百石的小官,却能监察二千石的地方长官;明代巡按御史的品级只有七品,但三品以上的布政使、按察使也对之十分敬畏。官员巡视地方时,主要有明察和暗访两种方式,但具体巡察方法非常灵活多样,注重发现问题,讲求实效。历代也特别重视巡视官员的选任。唐代时规定巡视官员要有刚正疾恶的品质,要有真才实学,要有实践经验,并规定五品以上的巡察御史由皇帝亲自选任;明朝时还对巡视官员的最低和最高年龄作了规定;清代特别规定,对于受过处罚的人员,出现降级、革职等情况者,一律不能选为巡察官,要求日趋严苛。

材料二在效忠和效率这对困扰所有国家官僚机构的矛盾中,中国传统国家一向着意点就是前者。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度,生活节奏相当缓慢,不在军情紧急情况下,行政效率一般不是大问题;而效忠与否往往关系着王朝的生死存亡,任何官员个体或者群体对皇权不忠,都是皇帝无法容忍的。一个庞大的全能式的行政体系,本身存在无限扩张权力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另外一种机制制衡,后果将难以设想,这将会导致皇权无法有效地控制局面。中国古代监察系统即是这种制衡机制的表现之一。传统中国的制衡机制,跟其他古代国家相比,应该说是比较好的。当然,其缺陷也是很明显的。

——摘编自张鸣《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巡视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中国古代监察系统中“效忠”和“效率”的关系?

(3)根据两则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古代监察系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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