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第三表: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第六表:凡主张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在设计一个由人来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你必须首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被统治者;其次要强制政府控制自己。
——麦迪逊“美国宪法之父”
材料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十二铜表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美国1787年宪法是如何“使政府有能力控制被统治者”和“强制政府控制自己”的?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并指出其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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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十二铜表法》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严格使用法律术语,否则即使理由充分也会败诉。
材料二:《十二铜表法》中的债务法规定: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甚至可以给他戴上脚镣,卖到国外或杀死他。
材料三: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民法大全》
请回答:
(1)材料一、二说明了《十二铜表法》哪些特点?
(2)有人在分析完《十二铜表法》后认为其颁布没有任何积极意义,你同意这一观点吗?请说明理由?
(3)以上材料说明了罗马法的本质目的是什么?
材料一 议事会是抽签选举的,议员五百人,每一部落五十人,主席团职位由各部落轮流担任,其次序由抽签决定。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
(1)材料一反映了古代雅典公民的哪两种参政方式?在雅典民主政治中,这样的参政方式有何利弊?
材料二 (罗马人)开始了成文法的传统......随着罗马人的征服......司法者们创建了一套合理的法律体系,适用于罗马统治下的所有人。
----杰里.本特利、赫伯特.齐格勒《新全球史》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马人“开始了成文法”的法律是什么。分析罗马法对后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节选):
三、使用土地的取得时效为二年,其他物品为一年。
五、外国人永远不能因使用而取得罗马市民财产的所有权。
六、于诉讼进行中,在长官前对物的所有权有争议时,应裁定该物归事实上的占有者,或认为合适的人暂行占有。
七、出卖的物品纵经交付,非在买受人付清价款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出卖人的要求后,其所有权并不移转。
九、凡以他人的木材建筑房屋或支搭葡萄架的,木料所有人不得擅自拆毁而取回其木料。
十、但在上述情况下,可对改用他人木料者,提起赔偿双倍于木料价金之诉。
十一、在木料和建筑物已分离,或作葡萄架的柱子已从地中拔出后,则原所有人有权取回。
问题:
(1)以上材料集中反映了法律对人们哪方面权利的保护?
(2)上述第五条后来发生了什么变化?
(3)你如何认识以上条文所反映的罗马的法律?
材料一 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牧,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执行,尚书省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中华通史》
材料二 在伯利克里执政时代,该机构在法律上拥有全部的最高政权。雅典公民大约每隔10天集会一次,决定国家大事,雅典国家的全部机关均隶属于此。议事会的议员是用抽签方法从年满30岁的公民中选出,10个部落各选出50人组成所谓议员团,每个议员团轮流执行议事会的职务。它不仅从事一般审判工作,而且在立法活动中也起着一定的作用。十人拥有最大的政治权力,战时他们统帅陆海军,掌握一切外交事务。
——臧嵘《历史》
材料三 美国宪法规定实行联邦制,肯定了以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规定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并规定了国会的组成;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以及规定总统产生的办法;司法权属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并规定最高法院的组成;各州的相互关系和义务;这部宪法表明,美国在世界上第一次创造出既不同于英国的民主政治体制,也不同于英国议会内阁制的制度,使美国成为一个具有全国统一的中央政权的联邦制国家。这种政治体制和国家结构形式后来为许多国家所仿效。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和近代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体制有何异同?
(2)据材料二,指出雅典民主政治的主要机构。材料三中的“不同于英国的民主政治体制,也不同于英国议会内阁制的制度”分别指什么?
(3)如将伯利克里时的雅典与当代美国的民主政治相比,就民主的性质、范围和方式而言有何不同?
材料一 古者三公坐而论道,其权重大,其体尊严。汉制丞相用人行政,无所不统,盖君则世及……后世恐其专权敌君也,渐收其权归之尚书,渐收而归之中书,而归之侍中,而归之内阁;渐易其名为尚书令,为侍中,为左右仆射,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为平章政事同三品,为大学士;渐增其员为二人,为四人,乃至十人;渐建其贰为同平章事,参知政事,为协办大学士。其位日卑,其权日分,于是宰相遂为天子私人。
——《梁启超文选》
材料二 经过四个月的讨论和妥协产生的宪法是一份4000字的简短文献,为新政府勾画了一个最为简要的框架。宪法包含了两个最为基本的政治原则——联邦制和联邦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制衡”机制,前者有时也被称作为“权力的分割”(divisionof powers),后者则被称为“权力的分立”(separationof powers)。
——【美】埃里克·方纳《给我自由!一部美国的历史》
(1)依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丞相制度出现的变化。
(2)结合1787宪法的内容,谈谈你对材料中“权力的分割”与“权力的分立”的理解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本宪法和依本宪法所制定的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的权力已缔结或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概应成为全国最高法律;各州法官都应依此审判,不管州宪法和法律中有无与之相抵触的规定。
——摘编自1787年宪法第六条
材料二联邦中央对各州所处的最高地位,不是纯粹联邦制下联邦中央对各州应有的地位可比,而是近乎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时地方政府所处的地位了。
——摘编自曹绍镰《美国联邦制演变中的两个问题》
材料三1832年南卡罗来纳州因不满联邦政府的保护关税政策,州议会通过法令进行抵制,公然拒绝联邦政府在该州征收关税,并以脱离联邦相威胁。针对南卡罗来纳州的分裂活动,联邦政府迅速采取措施。杰克逊总统根据宪法授权,立即向南卡罗来纳州增派联邦军队。同时,国会亦通过两项法律。一项是妥协税法,将关税税率在10年内递减到原税率的20%,以缓和南卡罗来纳州的对杭情绪;另一项是武力法案,授权总统使用武力执行关税法,实际上是用武力制止分裂。在联邦政府的强大压力下,南卡罗来纳州议会撤销了抵制法令。
——摘编自张定河《美国政治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1787年宪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及其目的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曹绍赚在评价美国联邦制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3)根据材料一、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联邦制的历史作用。
材料一 中华民国成立之初,设立参议院、平政院之类的最高立法机构,由各省选派代表组成,类似西方的国会;其次,设立高等法院、检察厅之类的司法机构,意在独立行使司法权;此外,还有由总统等国家官员组成的最高行政机构。时至国民党统治时期,主要由立法院、司法院、行政院、考试院和监察院五大机构组成。按其组织原则,考试院源自古代科举制度,执掌全国官吏诠选和职业资格考试;监察院则直接继承了古代御史台、都察院之类的中央主控监察制度;监察院分区派员监察地方的基本制度,也一如古代大体不变。
——摘编自孙伯南《中回监察制度的研究》
材料二 西方的党派政治与分散化的监察权责配置,以对抗式的责任审查为路径,导致了监察权的弱化(并未实现全覆盖)以及监察责任与司法责任发展的不平衡,事实上反映了“三权分立”下的政治限制与司法监督的局限性。英美法系形成了更为完备的“分权式”监察治理格局,也呈现出分散化、差异性特征(包括监察收制与检察体制在内)。在与多党政治的交织下,监察治理的推进在“三权分立”博弈中面临多重困境。
——摘编自任颖《监察制度在不同法系中的历史演进》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华民国政治体制的主要来源并分析其主要发展。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西方监察制度存在着的“多重困境”及其实质。
材料一 《临时约法》的最大不足是缺乏“妥协精神",参议院又无实际力量来确保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服从约法,而袁世凯又决非是中国的华盛顿,这不免成为后来约法屡被践踏的一大因素。民主宪政应在各方力量的支持下稳步推进,与其制定不切实际的完美规则,不如先制定各方都可接受的条文。否则,对权力的划分和制约都难免成为一纸空文。
——孙夏冰《<临时约法>与美国宪法的比较阅读》
材料二 (辛亥革命前,孙中山)对推翻清朝后的制宪进成作过合理的安排,准备循序渐进,分三期完成。一见让位于袁,便另订《临时约法》,集权于责性内阁,限制总统权力,且要袁立行宪政;这种罔顾国情、视人立法、以国家大法为政治斗争武器的行为,有违客观公正的立法精神。观民初政情,《临时约法》成了总统与内阁、政府与议会、中央与地方、军事与民政诸多冲突的根源,最终导数致孙袁决裂、二次革命和护法战争。共后,南北混战,武夫称雄,《临时约法》终成废。——范福潮《<临时约法>为什么会成为废纸》
材料三 杰弗逊曾经说远:“自由政府是建立在猜疑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制宪者们精明地设置障碍使枚力不能集中在任何一个人或一个部门之手,以避免胡作非为或冒动。控制的办法主要是使每个部门都在别的部门中发挥一定作用,有能力延缓甚至阻止其他部门的行动……
——钱满素《美国掀翻:分权?制衡?民主北进程》
(1)据材料一、二归纳《临时约法》“终成废纸”的原因。(2)材料三中“猜疑”的实质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制宪者们是如何“精明地设置障碍”,以避免总统“胡作非为或盲动”,而实现利益相互妥协的?综合上述材料,归纳政治妥协的积极作用。
【推荐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作“违法”……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1)据材料一,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并分析其重要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1954年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
(3)阅读材料三,针对当时“法”出现的问题,邓小平提出了哪些主张?结合所学,简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成就。
【推荐1】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在罗马,氏族社会变成了闭关自守的贵族,贵族的四周则是人数众多的、站在这一社会之外的、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国家,而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融化在国家中了。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l)根据材料一,指出公元前五世纪中期最能体现“平民的胜利”的法律成果。该成果有何意义?
材料二
材料三
(2)材料二反映的是中国哪个朝代的制度?制度的具体名称是什么?
(3)材料三反映的是哪个国家的政体?政体名称是什么?总统、国会、最高法院各自拥有什么权利?
(4)材料二、材料三中两种不同的中外政治制度之间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材料一 马克思曾说:“北美的发展是在已经发达的历史时代起步的……这些国家在开始发展的时候就拥有老的国家的最进步的个人,因而也就拥有与这些个人相适应的、在老的国家里还没有能够实行的最发达的交往形式。”1787年,美国制定了世界历史上最早的成文宪法。它宣布权力来自“人民”而不是“君主”,最高权力经由选举产生而不是基于世袭制。这相较于同时期的欧洲无疑更具有时代先进性。但也需要注意,美国宪法宣称的“人生而平等”,并非指经济上、生理上、智力上和个人成就上的平等,而是在“道德层面”的平等。
——摘编自魏南枝《寡头政治化的美式民主》
材料二
宪法 | 内容简介 |
《权利法案》 |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借越权力,为非法权力。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借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
《德意志帝国宪法》 |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材料二中两部宪法的异同,并简述二者差异形成的根源。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认识。
材料一 他(孟德斯鸠)主张君主国家立法权应该委托给人民代表机关,国王只应该是行政机关的首脑,司法权则应该属于陪审法庭。……他还强调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要由君主批准,而立法机关也要干预一些行政方面的问题——如财政问题和军队问题。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近代史编》(上卷)
材料二 他(卢梭)要求在这个共和国里实行直接民主。在立法工作中,每个公民都直接参加法律的制定,参加法律的讨论和表决。他反对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来制定法律,他认为在制定法律的工作中,人民的意志是不能被代表的。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近代史编》(上卷)
材料三 没有均衡,制度就会因缺乏必要的张力而松弛,如同长短不一的桌子难以支撑起平展的桌面一样。因此,“有衡”对于政治制度文明来说,犹如大坝之于河水。没有均衡,就没有制度,一项新的制度的建立,实际上就是形成一种新的权力或利益的均衡。制度因有均衡而存在,也会因打破均衡而消亡。
——虞崇胜《论政治文明的内在灵魂》
(1)材料一体现了孟德斯鸠的哪些思想主张?与材料一相比,材料二中卢梭的思想主张有何不同?并结合所学分析启蒙思想的意义。(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美建立的近代政体中“均衡”的具体表现。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结合美国历史发展的相关史实来论述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对资产阶级革命和建设的影响。(要求:标题完整、史论结合,逻辑清晰,表达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