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西方,妥协不仅是民主政治中的常见现象,而且也获得了文化上的认同,在众多国家成为公众和社会珍视的价值和传统。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妥协被认为与西方社会的两个核心理念——自由、民主有密切的联系。就它与自由的关系而言,妥协是暴力之外唯一有效解决冲突的手段,以妥协方式解决冲突时民主政治的基本价值取向,妥协因而被认为是自由不得不付出、并且也值得付出的代价。就它与民主的关系而言,妥协与人民同意等民主政治的核心理念是一致的。妥协精神对保证西方民主政治的健康运行有着重要意义,是民主的重要精神条件。
——摘编自龙太江《西方民主政治的妥协精神》
材料二 中国从19世纪中叶走上变革之途,至20世纪上半叶,有几次现代化的良好机遇。统一的中央权力机构为自下而上的变革提供了保障基础,适时把握住这样的机遇,把传统的连续性和变革的突进性有机结合,进行结构性改革,社会变迁对社会带来的冲击将相对减小,社会也将在稳定与变革的互动状态下,迅速发展。但是外部条件的险恶与内部条件的限制,破坏了这种和平改良的可能性,逼使中国的变革走出另一条途径。然而中国现代化是一历史趋势,客观要求中国人在不断变化的形势下为此目标作出新的选择和探索。
——摘编自高华《中国近代革命史就是不断推翻旧政体重建新制度的历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阐述“妥协精神对保证西方民主政治的健康运行有着重要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上半叶中国“几次现代化的良好机遇”,分析“逼使中国的变革走出另一条途径”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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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宋朝的中央政府是“三权分立”的,行政,军政、财政分别由中书、枢密院、三司三个机构管理。中书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宰相府。但是,跟传统宰相府包揽一切、无所不统不同,宋朝的中书不管军政,也不管财政,枢密院的级别比中书略低,三司更低,但是,这两个机构的长官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枢密院负责军队的调度等。三司负责国库里究竟还有多少钱等。
——摘编自越冬梅《北宋精致的分权制街》
材料二 宪政制度能够在英国产生有赖于英国传统习惯和中世纪分封制度中有丰富妥协因素……克伦威尔在内战后借助议会军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使得英国人充分认识到,通过圣洁的革命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比传统君主制度危害更大。
——王从圣《各国民主制度的建立途径》
材料三 《临时约法》的失败固然是由于当时的中国社会政治环境所造成,但其本身存在的严重缺陷,乃是导致其失败的根本原因。由于《临时约法》的制定在形式上就缺乏代表性,所以在内容上很难反映各阶层意见,其内容虽然是先进的,但从其形式来看,科学性、民主性均有所欠缺,宪政在一个国家的确立,往往是几代人努力的结果,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几千年专制的国家。
——音正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缺陷》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宋代中央政府机构设计表现出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英国建立宪政制度的有利条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英国君主立宪制开始确立的标志。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辛亥革命未能在中国实现宪政的原因。
政治文明在中国具有其独特的地位和作用,由于东西方历史和文化以及社会现状的差异使其文明各具特点。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高原适于畜牧,行族长政治,不能形成巩固的国家,无文明可言;平原土地丰饶,始有农业,行封建政治,有巩固的国体,文明灿然;海滨交通便利,能激发冒险进取之心和向往自由之精神。(注:非洲为高原之地,亚洲为高原、平原交错之地,欧洲为高原、平原、海滨三者调和适均之地。)
——梁启超《地理与文明之关系》(1902年)
材料二 英国是现代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发源地早已为世人所公认。即使在当今社会主义国家的某些机构或制度上,也隐隐约约地打着英国影响的印记。因此,要了解当代西方政治制度乃至现代人类政治文明的来龙去脉,首先必须了解英国政治制度及其历史。
——程汉大《英国政治制度史》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不可替代的。
(1)概括材料一中梁启超的基本观点,并结合古希腊民主政治及古代中国专制集权制度形成的原因评析这一观点。
(2)依据材料二,指出英国有哪些政治制度“已为世人所公认”,并分析其积极影响。
(3)根据材料二,分析社会主义中国有哪些政治制度也“隐隐约约地打着英国影响的印记”,并谈谈你对政治民主建设的认识。
材料一 1689年2月,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使国家权力的重心无可挽回地由国王转移到议会。
1694年,议会通过《三年法案》,使议会成为一个常设性立法机构。
1701年,议会通过《王位继承法》,明确规定以后英国王位不得传给天主教徒,并规定国王的一切法律与条例非经议会通过均属无效。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英国议会通过这一系列法案的目的,概括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的特点。
材料二
近代美国 | 近代德国 |
1775年,菜克星顿枪声,北美独立战争爆发 1776年,《独立宣言》发表 1783年,英美签订和约,英国承认美国独立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通过 1789年,华盛顿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 | 1864年,普鲁士对丹麦开战,王朝战争开始 1866年,普鲁士对奥地利开战 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宣告成立,德意志帝国宪法颁布 |
(2)依规材料二说明近代美、德国家形成的不同道路,并结合所学指出两国政治制度的差异。
材料三
1954年发行的邮票
(3)依据材料三指出20世纪50年代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并简要分析其历史意义。
材料一 根据1787年宪法,美国国家最高行政首脑是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任期4年。总统既拥有行政大权,又是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总统及其任命的内阁不对国会负责。总统需要定期向国会提出国情报告,同时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如国会两院重新以2/3的多数票通过该法律,即可直接生效。……一切法律经国会通过¨总统批准,即可生效。最高司法机关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须取得参议院的同意,终身任职。最高法院有解释一切法律和条约的权力。
——摘编自刘宗绪《世界近代史》
材料二 在孙中山坚持下,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南京临时政府采用了总统制,基本上按照美国模式建立起中央政权。临时大总统在国家政权中负有实际的政治责任。……同时,根据《组织大纲》第六条规定:“临时大总统得临时参议院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孙中山早在1906年就曾认为:“将来中华民国的宪法,是要创立一种新主义,叫做五权分立。”“那五权除刚才所说的三权之外,尚有两权:一是考选权,……一为纠察权。”他认为西方以议会掌握纠察权,容易造成”挟制行政机关”,“议院专制”的局面,故此主张这种权力“也要独立”。
——摘编自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并简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与美国政体相比中华民国政体方案的新发展,并简析其未能实现的原因。
材料一古罗马的自然法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而是哲学的结晶,斯多噶派(注:流行于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2世纪的欧洲哲学思想流派)发展了具体体现为正义和公正的理性自然的思想。他们断言,所有的人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都有权享受一些基本权利,对这些权利政府无权侵犯,这一法律优先于国家本身,任何擅自亵渎它的统治者必然成为暴君。
——P.L.拉尔夫等《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责任内阁制,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指内阁必须集体向国会下院负责,是议会主权原则的体现……内阁成员彼此负责,并就其副署的行政行为向英王负责;内阁向国会负责连带责任,如果下议院对内阁投不信任票,内阁(成员)必须集体辞职或通过英王解散下议院重新选举;如果新选出的下议院仍对内阁投不信任票,内阁(成员)必须辞职。这一原则是通过一系列惯例形成的
——《外国法制史》
材料三司法独立原则是美国司法制度建构的核心。美国严格实行“三权分立”,即司法独立不但强调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同时也强调司法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
——《中外司法体制比较研究》
材料四1978年至1992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重要法律230多个,其中主要包括《宪法》(1982年修订)《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套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特别是“八二宪法”的制定和颁布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法治发展奠定了基本的制度和法律框架。
(1)古罗马的斯多噶派提出什么重要主张?以启蒙运动为例,说明这些主张在近代民主思想中的体现。
(2)从材料二可以看出,英国的内阁对谁负责?体现了什么原则?
(3)根据材料三,指出美国司法制度建构的核心原则。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一原则在美国1787年宪法中的具体体现。
(4)依据材料四和所学知识,分别说明改革开放后第一次立法高峰的特点及其原因。
材料一刘邦接受了皇帝的称号,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地方行政系统仍是郡、县、乡、里。郡有郡守、郡尉等掌政治、军事、监察之权。此外,刘邦为“矫秦县之失策”,还“封建王侯,并跨州连邑”,可在其封地上“自置吏”、“得赋敛”。
——据樊树志《国史概要》等整理
材料二(元)世祖皇帝建元中统以来,始采取故老诸儒之言,考求前代之典,立朝廷而建官府,辅相者曰:……夫外郡者,其朝廷远者,则镇之以行中书省……
——摘编自《经世大典系录·官制》
材料三美国1787年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合众国已经缔结及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的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前述之参议员及众议员,各州州议会议员,合众国政府及各州政府之一切行政及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誓愿拥护本宪法。美国1787年宪法及其修正案第十条规定:本宪法所未授与合众国或未禁止各州行使之权力,均由各州或由人民保留之。美国内战结束后,国会通过宪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修正案,规定: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
——摘编自任东来等《美国宪政历程》
(1)据材料一,论证“汉承秦制”这一历史命题。结合所学,指出刘邦“矫秦县之失策”的措施所造成的后果。
(2)据材料二,元代设置了什么机构对地方实施行政管理?简述其历史意义。试用一句话概括古代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演变趋势。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