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近代史上美、德、法国在18、19世纪制定了宪法,确立了民主制度。
材料一 立宪建国之初最高法院无足轻重。……在能干的第四任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1801-1835任职)的领导下,……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司法部门。因此,司法部门有权判定行政当局的行为和行政命令是否违宪,有权对行政当局的违宪行为和命令予以制裁。……最高法院不仅拥有了司法审查权,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拥有了“最终立法权”。
——任东来等著《美国宪政历程》
材料二 第五条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帝国法律应取得两个议会必要的和充分的多数的同意。
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最高法院的职能,并分析“行政权”是如何受到限制的。
(2)马克思为什么说德意志帝国是“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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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能否不通过武力,而通过立法,把革命和战争时团结拢来、胜利后却分道扬镳、各自愈益伸张主权和独立的13个邦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国家,建立一个“全国最高”政府?如果能联合,能否把这个政府设计得尽量合理,让组成政府的人们,各以自己的野心去制约他人的野心,达到一种接近平衡的状态,把政府难以避免的恶,抑制在一定限度以内。
——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
材料二 下表是美国制宪会议中出现的两个国会建设方案
方案一(佛吉尼亚方案) | 方案二(新泽西方案) |
设一个按人口比例分配表决权的国会 | 设一个各州无论大小有同等表决权的国会 |
材料三 宪法既然是妥协的产物,就不是完美无缺的。“制宪会议”的代表多数是社会上层精英,就在这次会议的前一年,马萨诸塞州发生了“谢司起义”,实际上是一场农民暴动。所以如果说当年反英的骨干们重点是争取民权,现在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开始关心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动乱。与会者更注意各邦与联邦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而对保障民众的权利相对说来关心得不那么具体。这正是少数人对最后通过的宪法不满意之处。
——摘编自资中筠《美国十讲》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指出美国精英阶层认为“这个政府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2)据材料二,分析国会建设方案的分歧反映制宪会议上存在着怎样的$盾。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1787宪法最终是如何解决这一分歧的。
(3)据材料三,指出联邦政府权力得到加强的原因。概括少数制宪会议代表对“宪法不满意之处”。
(4)综合上述材料,归纳美国政治制度构建过程产生的借鉴价值。
材料一 从这两千年的历史中,我们可以对以往传统政治,找出几条大趋势。……第一: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权的倾向。这从某一方面讲是好的,一个国家该要有一个凝固的中央。政治进步,政权自然集中,任何国家都走这条路。……然而自汉迄唐,就已有过于集权之势。到宋、明、清三朝,尤其是逐步集权,结果使地方政治一天天地衰落。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费城会议原本是要修改邦联条例,但实际上当时大多数代表认为,仅对邦联条例修改并不能达到建立一个“坚强之全国政府”的目的,正如麦迪逊年初在致华盛顿的信中说:“我们有两种选择:13个州的完全分裂和全面联合。前者将使13个州成为不受法律约束的13个国家(除自己的法律外);而后者,13州将成为一个完整共和国的郡县,受到一部共同法律的约束。”
——何顺果《美国史通论》
(1)据材料一,钱穆指出了中国古代政治发展的哪一趋势?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立国之初的美国存在什么问题?美国又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
(3)根据以上材料论述的问题,谈谈你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认识。
材料一 在外交方面,约翰·亚当斯曾向英国政府建议举行谈判缔结新约……他所得到的却是一个讽刺性的回答:既然邦联无力执行现有的条约,英王陛下的政府就只能同十三个州个别地进行谈判。当时还出现了主要是由于对外贸易脱节而引起的一次经济萧条……而在这一切之外还加上谢司叛乱;马萨诸塞在此期间向邦联求援,竟未得到任何帮助,因为国会是既无军队又无钱的。
——莫里森《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
材料二 新体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既有足够权威来保护和发展各州的共同利益但又不损害各州主权和人民权利的全国性政府。
——王希《原则与妥协》
材料三 参与立宪的利益(利益集团)是多元的,立宪的过程必然是一个协商和妥协的过程,由此产生的宪法也必然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
——王希《原则与妥协》
(1)依据材料一指出当时美国出现了哪些问题。为解决材料二提到的“核心问题”,1787年宪法作了怎样的规定?
(2)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三提到的“妥协”导致1787年美国宪法有哪些缺陷,这些缺陷为什么会被逐渐修正?
材料一 伯利克里讲到:“我们的政治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的和宽恕的;但是在公家的事物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制度使我们心悦诚服。
——伯利克里在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时的演讲
材料二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9.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材料三 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材料四 根据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共和国的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通过普选方式产生。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并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在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总统的命令须经其任命的各内阁部长副署。
材料五
政体 | 形式 |
君主立宪制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 |
共和制 | 议会共和制 |
总统制共和制 |
(1)材料一中的“全体人民”指哪些人?伯利克里心中的民主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2)依据材料三、四,指出两国元首产生方式及与各自议会之间关系的差异?
(3)在学习“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欧洲大陆的扩展”一课后,李明同学认为法国的政体进步,史航同学认为德国的政体有效。你同意哪一位同学的观点,请说明理由。
(4)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五体现了哪些民主内涵?
(5)上述材料揭示的政治制度有何本质区别?
【推荐2】阅读下列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英国通过“光荣革命”克服了专制王权,议会成为最高权威。在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框架内,英国又用和平、渐进方式实现政治权力的转移,从而完成了政治民主化历程。
——钱乘旦《各国现代化模式的比较》
材料二在政府权力的制约方面,(美国)联邦宪法采用了在同一体制内对于政府权力进行两向分割,即对联邦和州政府的权力进行纵向分割,在联邦政府的层次上依三权分立的原则对中央政府的权力进行横向分割。通过联邦制和三权分立体制形成了对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克服邦联体制下美国面临的社会危机,同时形成了新的国家体制。
——王希《原则与妥协》
材料三长期的分裂局面使得德意志民族无法作为整体来追求国家现代化,因此远远落在英、法等国后面。1870年后,旧的容克地主贵族通过对外战争实现国家统一,并掌握了现代化领导权,在随后短短30年间,德国完成了经济起飞,在工业生产方面甚至超过英、法。不过,现代化领导力量的“错位”给德意志民族带来无穷灾难。
——钱乘旦《各国现代化模式的比较》
请回答:
(1)结合史实概述“光荣革命”后至19世纪中期,英国是怎样用和平渐进方式实现政治权力转移,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的?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在国家体制方面的创新表现。
(3)材料三中“现代化领导力量的‘错位’”指什么?这种“错位”给德国的社会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
材料一 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统治末年,普鲁士岁入700万塔勒(货单位),其中的600万塔勒被他用在了军队上。………他终生坚信这样的信条:“朕乃国王,故可为所欲为。……普鲁士是他的私人财产,要按照他的意旨来管理。
——房龙《人类的故事》
材料二 英国:维多利亚18岁成为立宪君主,女王学会了如何心平气和地与首相共事,尊重政府的决策,哪怕她从心底里讨厌这个首相。德意志帝国:皇帝威廉二世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的外孙。在领导德意志统一的过程当中,首相俾斯麦成为整个德国人心目中的英雄和偶像。1890年,因为与威廉二世在外交政策上发生分歧,俾斯麦虽然一肚子委屈但还是被威廉二世解除了首相职务。
(1)结合材料一指出,完成德意志统一大业的普鲁士有何特点?
(2)结合材料二分析,当时俾斯麦拥有哪些权力?和英国首相相比,德国首相与国王的关系有何不同?同样作为立宪君主,祖孙二人的表现为什么会如此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