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刘
冯骥才
①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我有时待在家里闷得慌,就不免要到离家很近的那个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②快手刘是个摆摊卖糖的大胖汉子。随身背着的绿色小木箱,上面插着一排排廉价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很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一块绢子似的黄布铺在地上,两只白瓷小茶碗,四个滴溜溜的大红玻璃球儿。他两手各拿一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只碗下边扣着两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只见他一边叫天喊地,东指一下手,西吹一口气,嘿!四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只茶碗下边去了。
③有一次,我亲见他手指敏捷灵活地一动,把一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想揭他老底,禁不住大叫:“在右边那个碗底下,我看见了!”“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珠子朝我惊奇地一闪:“不会吧!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行!我说准了!”谁知快手刘突然把右边的茶碗翻过来:“瞧吧,在哪儿呢?”咦?怎么碗下边什么都没有呢?快手刘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也没有。球儿都飞了?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个球儿居然又都出现在碗里面。怪,怪,怪!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声。“怎么样?你输了吧!不罚你钱,买块糖吃就行了。”我臊得脸皮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在围了几圈的人后边去。从此我只站在后边看了,再不敢
④我上高中是在外地,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和少年就像合上的书。快手刘带给我的美好故事,就像鲜活的花瓣夹在书页里,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的回忆。
⑤高二暑假回家,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竟然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葫芦和变戏法,但那只木箱,已经破损不堪,再也看不出先前那悦目的绿色。再看他,饱满的曲线没了,尖尖的骨形突露,眸子没了光彩。这双手尤其使我吃惊,手背上青筋缕缕,污黑的手指头上绕着一圈圈皱纹,好像吐尽了丝而皱缩下去的老蚕……他抓住两只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口,缓慢迟钝地翻来翻去,四个小球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
⑥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呢!”叫声让他慌张不已,手抖抖索索,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球在哪儿了,无怪乎周围的看客只是寥寥无几的孩子。
⑦“在他手心里!绝对没错!”孩子们吵着闹着叫他张开手,他却攥得紧紧的,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是在碗里呢!我手里什么也没有……”可这些稚气的小孩儿偏偏不依不饶,非叫他张开不可!他哪能张开?一张开,就会漏洞百出。我真不愿意看见他这幅窘相,走到孩子们中间,用手指那木箱说:“球在这箱子上呢!”
⑧孩子们被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快的速度把手里的小球儿塞在碗下边。“球在哪儿呢?”孩子们问我。
⑨快手刘笑呵呵地翻开地上的碗说:“瞧,就在这儿哪!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孩子们给骗住了,再不喊闹。一两个孩子掏钱买糖,其余的一哄而散。只剩下我和快手刘呆立在那儿,他灰蒙蒙的眸子里充满疑问,显然他不明白,我这个陌生的青年何以要帮他解困。
⑩在饱经风霜的岁月里,艺人的高超技艺,却没有人来传承,他晚年竟变得如此凄凉,为什么呢?我陷入了沉思之中。
1.阅读全文,用文中原词填写下表。时间 | 快手刘的手 | 快手刘的演技 | 观众 | “我”的表现 |
“我”童年时 | 敏捷灵活 | ② | 围了几圈 | 揭他老底 |
“我”高二暑假 | ① | 漏洞百出 | ③ | ④ |
①从此我只站在后边看了,再不敢
②“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呢!”(连用三个感叹号,有何作用?)
3.从结构和内容上,说说第④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4.标题为“快手刘”,文章却用大量笔墨写他表演“不灵”,这样写有何目的?请结合文意分点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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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大家晓得,在昆明出现了历史上最卑劣最 无耻的事情!李先生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大家都 有一支笔,有一张嘴,有什么理由拿出来讲啊!有事实 拿出来说啊!(闻先生声音激动了)为什么要打要杀,而 且又不敢光明正大地来打来杀,而偷偷摸摸地来暗杀! (鼓掌)这成什么话?(鼓掌)
今天,这里有没有特务?你站出来!是好汉的站出 来!你出来讲!凭什么要杀死李先生?(厉声,热烈的鼓掌)杀死了人,又不敢承认,还要诬蔑人,说什么“桃色 事件”,说什么共产党杀共产党,无耻啊!无耻啊!(热烈的鼓掌)这是某集团的无耻,恰是李先生的光荣!李先生在昆明被暗杀,是李先生留给昆明的光荣!也是昆 明人的光荣!(鼓掌)
1.“在昆明出现了历史上最卑劣最无耻的事情”中两个“最”字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情感?2.“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中的“只不过”一词含义丰富,有什么表达效果?
3.文段中提到的“这是某集团的无耻”中的“某集团” 指代的内容是什么?在这里,闻一多不直接点明是哪个集团是不是因为他害怕该集团?说出你的观点及看法。
4.在闻一多看来,什么样的人生是光荣的人生?
消逝的灯火
张炜
①现在的灯比过去更亮也更多了。城街的灯璀璨逼人,形状各异,是现代城市最得意的装饰,已经超出了实际照明的需要。这是一种浪费,还是适得其所的艺术,还得好好讨论一下才好。
②增多的灯饰使一切场所变得更亮,在给人方便和享受的同时也似乎带来另一种不适。白天就已经很亮了,夜晚如果太亮,就使昼与夜的区别减少了。我们还会想念朦胧的灯火,想念街巷里的阴郁感。大树滴着夜露,月亮爬上来,地上浮一层荧光。这一切都会被强大的现代照明破坏。
③另有一些灯火消失了。它们也曾经是先进和文明的象征,不久又成为落后的代表。煤油灯、罩灯、桅灯、汽灯,它们当年使人产生了多少惊喜,连关于它们的回忆都是温暖和亲切的。
④在野外,那些于远处闪亮的灯火可能是看林人的煤油灯,也可能是鱼铺老人的桅灯。在瓜田里,看瓜老汉的灯也是桅灯,它就被挂在草铺的柱子上。神秘可人的夜之原野,有多少美好的感觉源自这些闪烁的、若有若无的灯火?如果没有它们,那么原野就是空洞的,没有眼睛的,没有召唤的,没有希望的。
⑤夜晚的点点灯火从遥远处透过来,那是多么好的安慰和期许。只要走近它们,就有故事,有水甚至吃的东西,有未知的一切。孩子们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单纯,他们不会过多地想到其他危险,而只会热情地兴冲冲地走过去。如豆的光明也有更大的感召力,他们只需迎向它们。
⑥鱼铺里的老人是最有意思的,他们让童年趣味横生。老人日夜伴着海浪,孤独了只会抽烟喝酒。因为太孤独了,所以他们酒喝得太多,烟也抽得太多。他们周身的酒气直啥人的鼻子,见了小孩子就两眼发亮,像打鱼的人发现了大鱼。他们捉住小孩,想让他哭。小孩不哭,他们就掀开羊皮大衣,把他收到衣襟内,然后往他颈上喷一口浓浓的烟。一番捉弄之后,小孩就哭了。为了哄小孩止住哭声,他们就拿出鱼干和地瓜糖之类,小孩就笑了。之后就是讲故事,讲有头无尾的妖怪故事,小孩又吓哭了。
⑦看林人的铺子比鱼铺高大,主人个个有枪。他们的故事总是与枪有关。这些人的枪筒子上堵了一撮棉花,这个景象让人永远难忘。看林人的身体比鱼铺老人的强壮,因为他们常常要离开铺子去林中追赶猎物。这些人到了夜晚就把大狗唤进铺子里,让它挨紧他们睡觉。大狗偶尔抬头谛听,嘴里发出声音,大人就丢下一句:“毛病!”大狗于是又垂头睡了。主人讲故事时,大的又抬起了头,听着,再抬高一点头,叫一声,主人于是说:“又来人了。”他迎出一看,又来了几个少年。
⑧瓜铺里的老人烦烦的,把一切夜间来热的人都当成不怀好意的人。他们吝啬至极,这是职业的特征。来的人逗他说:“口渴了,给咱点水喝吧!”他说:“喝水水不开。”“那就给咱个瓜吃吧!”他恶声恶气地答:“吃瓜瓜不熟!”不过他偶尔也有高兴的时候,那会儿他整个人全变了似的,轻手轻脚出去一趟,回来时就抱着一个又大又亮的瓜。在灯光下,这个瓜真好看,还散发出浓浓的香味。他不是用刀,而是用拳,“嘭”一声将瓜击碎。不规则的瓜块格外甜。看瓜老头说:“知道吗?瓜一沾了刀,就有一股馊味儿,绝对不能沾铁器。”
⑨桅灯是野外才有的,它不怕风。它被挂在木柱上、被提在手上,无论怎样都让人喜欢。
⑩我有三十多年没见过桅灯了。
(摘自《十月》2017年第五期)
1.文章写“消逝的灯火”,为什么从“现在的灯火”写起?2.那些“消逝的灯火”带给“我”哪些“温暖和亲切的回忆”?请简要概括。
3.说说你对第④段中画线句子的理解。
4.联系全文,说说文章标题“消逝的灯火”的含义。
栓在琴凳上的十年
我生长在大西北沙漠边缘的油田小镇。妈妈做出“一定要让女儿学钢琴”这个决定的那年,我才4岁半,坐在小课桌前,脚还踩不到地面。妈妈和爸爸月工资加在一起也就两三百元。家里存款两三千,而一架钢琴怎么说也要近万元。
钢琴搬回家的场景我还记得。已是春夏之交,爸爸和他七八个年轻的朋友把一个巨大的、沉重的、被严严实实包裹的大家伙抬上三楼。小小的家里围了很多人,包裹层层打开,黑色的钢琴在阳光下明晃晃的。
妈妈像是对着全世界宣布:“贝贝,这是你5岁的生日礼物。你以后要好好学,听见没?”
“嗯!”我怯弱地答应了。
后来我明白,永远不要轻易答应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事情,尤其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即便当时明白又如何,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随着钢琴搬进家门的,是一些铁律:所有作业必须在下午放学前完成,每晚七点到九点固定练琴两小时,中途只能上厕所一次,喝水一次……
从钢琴进门到我初中毕业,妈妈每晚会坐在我的旁边,从开始的音阶,到每一首曲子的每一个音阶和节拍,全程监督,几乎全年无休。重大考试和比赛前,练琴时间会尽可能延长。
“找个好老师,这太重要了!”身为高中老师的妈妈,从来就对此坚信不疑。可是小镇上会钢琴的成年人几乎没有,只能去银川。从小镇到银川单程近四个小时,道路坑坑洼洼,路两边是连天的戈壁,沿途几十里路都不见人烟。晴天,尘土翻滚,雨天,泥泞不堪。
银川的钢琴课一周一次,周日凌晨,瘦小的妈妈常常把我驮在背上追赶去市里的公交车。遇到沙尘暴的时候,妈妈侧身护着我,母女俩紧紧相拥,像风中的两片树叶,飘摇在行进的路上。有时为了省钱,妈妈只买一个座位,客满的时候就一路抱着我。中午将近十二点到银川南门老汽车站,再坐3块钱的人力三轮车到文化街的歌舞团大院,下午四点原路返回,晚上到家早已天黑。路上耗去近八个小时,只为一个小时的“专业课”。
北方的冬天,滴水成冰,常常开始上课了,我的手仍像冻坏的胡萝卜。连钢琴老师都有些不忍,倒杯热水让这对寒风里来的母女俩先暖一暖。夏天好闷,母女俩昏昏沉沉地挤在公交车上,我满身都起了痱子。
每当拉着妈妈的手走在银川宽阔的马路上,我总是什么都想要,但到头来什么都没买。妈妈的理由不容置疑:“学费一次50块,还有吃饭、来回车费,我们要把成本控制在一次100块以内。”只有和钢琴相关的,妈妈才会额外通融。
伴随琴声的欢笑声寥寥无几,似乎这件“高贵”的兴趣爱好无法让任何一个人从中获得“轻松”与“喜乐” 。因为学琴的成本太高,练琴就需要加倍努力。常常伴随着的,是抽泣声和严厉的训斥声。被撕过琴谱,被打红过手,还有几次被拉下琴凳……
每次回想栓在琴凳上的十年,辛酸和痛苦溢满全部的记忆。后来经历了很多事请之后,我才明白哪有什么东西是可以轻松获得的呢?
十年,周而复始,一直到我考完业余十级。忽然有一天,钢琴老师在妈妈数次征询意见之后,明确地说:“这孩子不适合搞钢琴专业! ”
我的手太小,即便付出比正常孩子多达数倍的努力,同样的曲子我依旧弹得非常吃力,这是我的“硬伤” 。妈妈一直忽略了这一点。最终我偏离了她的规划——上音乐学院附中、考北京或者上海音乐学院钢琴表演系。我在妈妈的失望中“仓皇”地读了高中。我终于如释重负,好像获得了新生一般。
后来,每当有人问我“你喜欢弹琴吗?”,“喜欢”这个答案就只是说给妈妈听的。
但是,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你认为无法化解的东西,岁月却将它轻易地融化了。在我意识不到的某一年的某一刻,我忽然和以前的生活和解了——“妈妈,学校钢琴比赛,我进复赛啦。”“妈妈,我在教会当了司琴,有人在教堂结婚,我弹了婚礼进行曲!”……
我无比感激童年所学习的每一首钢琴曲,这些乐曲和我在往后学习的文学、艺术、历史等彼此影响和融通。感激童年无数枯燥乏味的练习,这些技巧成为了我的肢体与记忆不可磨灭的一部分。
我数次想对妈妈说:这么多年过去,我明白,自己最终的收获,远比曾经付出的多。您虽然是一位“虎妈”,但我却要感谢您,是您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话刚到嘴边,我就哽咽了。
1.依据文章内容,填写下表。时间 | 情节 | “我”的心理 |
4岁半 | ① | 怯弱 |
学琴的十年 | 往返银川学琴 | ② |
考完业余十级之后 | ③ | 如释重负 |
多年后 | 我和以前的生活和解了 |
2.结合文意,说说标题“拴在琴凳上的十年”的含义。
3.请从修辞的角度赏析第⑨自然段画线的句子。
遇到沙尘暴的时候,妈妈侧身护着我。母女俩紧紧相拥,像风中的两片树叶,飘摇在行进的路上。
4.请结合原文和“链接材料”,说说作者为什么把自己的母亲称为“虎妈”?你对“虎妈狼爸现象”有怎样的看法或感悟?
【链接材料】社会上有些父母被称为“虎妈”“狼爸”,他们教育孩子的方式是打骂兼备,常常备着藤条、鸡毛掸子,孩子背不出课文,打!作业做不好,打!不练琴,打!…… 一方面,这种教育方式受到很多人指责:另一方面,他们也确实“打”出过“一门三北大” 的教育奇迹。这种现象被称为“虎妈狼爸现象”。
杏花如雪
肖复兴
(1)两年前的春天,我对面一楼的房子易主。新主人是位四十岁左右的妇女,带着一个十多岁的女儿。她们娘儿俩住进之后,一天到晚脚不拾闲地忙乎。把屋子和院子收拾利索之后,娘儿俩买来了三棵小树。汽车把树拉来,工人把树扛到院里,和娘儿俩一起把树种下。正是春天花红柳绿的时候,小树的枝叶葱茏,绿得格外清新,给小院一下子带来了春天的气息。枝叶摇曳在窗前和门前,屋子也显得神清气爽。
(2)几乎每天下楼,我都会和这娘儿俩打照面。彼此寒暄之后,渐渐熟络了起来。我问她们这种的是什么树?她们告诉我是杏树。我知道杏树开白花,但梨树也开白花,山桃最初开出的小花也是白色的。分不清这三种树,闲聊时候,便好奇地请教她们娘儿俩。
(3)母亲很耐心地告诉我:山桃开花早,这三种树,山桃最先开。然后,杏花才开;最后,梨花才开。梨花一般要到清明前后才开的。你分清这前后的次序,就好分辨了。
(4)我依然好奇,母亲怎么知道这么多,分得清桃杏梨花的。
(5)母亲对我说:从小在农村长大。原来老家屋前就种着杏树……女儿抢过母亲的话说:是我姥姥种的,种了好多棵,结的大白杏,可好吃呢!母亲望着女儿,又笑了起来。
(6)她们娘儿俩在这里住了两个多月,夏天刚刚到来的时候,来了一辆宝马小汽车,从车上下来一个男人,像是女孩的父亲,帮她们从屋子里扛出行李等好多东西,锁上了大门,像是要离开的样子。
(7)我走过去,问母亲: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8)母亲告诉我:我家住沈阳,这不,孩子他爸爸来接我们回去了,在这里住的时间不短了,家里也需要照顾。
(9)我又问她:你什么时候回来呀?她说:明年,明年开春就回来,带我妈一起回来,买这个房子,就是为了给我妈住的。老太太在农村辛苦一辈子了,我爸爸前不久去世了,就剩下老太太一个人,想让她到城里享享福。孩子她爸爸说到沈阳住,我就对孩子他爸爸说,这些年,你做生意挣了钱,不差这点儿钱,老太太就想去北京,就满足老太太的愿望吧!到时候,我就提前办了退休手续,让孩子他爸爸把公司开到北京来,一起陪陪老太太。
(10)这不,老太太稀罕老家门前的杏树,我特意先来北京买房,把杏树顺便也种上,明年,老太太来的时候,就能看见杏花开了!
(11)听了她的这一番话,我的心里挺感动,难得有这样孝顺贴心的孩子。我不由得冲她,也冲她的男人竖起了大拇指。
(12)第二年的春天,她家门前的三棵杏树都开花了。别看杏树长得都不高,开出的花却密密实实的,非常繁茂。我仔细看杏花,和山桃,和梨花,都是五瓣,都是白色,还是分不清它们,好像它们是一母同生的三胞姊妹。
(13)可是,这家人都没有来。杏花落了一地,厚厚一层,洁白如雪。房门还是紧锁着。
(14)今年的春天,杏花又开了,又落了一地,洁白如雪。依然没有看到这家人来。
(15)一地杏花,那么得厚,被风也一点点地吹干净了。叶子长出来了,先小后大,先红后绿,三棵杏树换装了,似乎不急了,静静地等候着来年春天再开花的时候迎接主人。
(16)清明到了,梨花一片雪,替班一样,接替了杏花,用几乎同样的容颜装扮着这个渐行渐远的春天。对面一楼那座房子还是空着,长满绿叶的杏树,寂寞无主,摇曳在门前和窗前。
(17)清明过后的一个夜晚,我忽然看见对面一楼房子的灯亮了。主人回来了。尽管没有赶上杏花盛开,毕竟还是回来了。忽然,心里高兴起来,为那个孝顺的女人,为那个从未见过面的老太太。
(18)第二天上午,我在院子里看见了那个女人,触目惊心的是,她的臂膀上戴着黑纱。问起来才知道,去年春天要来北京的时候,老太太查出了病,住进了医院,盼望着老太太病好,却没有想到老太太没有熬过去年的冬天。今年清明,把母亲的骨灰埋葬在老家,祭扫之后,她就一个人来到北京。
(19)她有些伤感地告诉我,这次来北京,是要把房子卖了。母亲不来住了,房子没有意义了。
(20)房子卖了,三棵杏树还在。每年的春天,还会花开一片如雪。
(选自《意林》,有删改)
1.“我”对面一楼的房子从易主到再次易主,“我”和文中的“母亲”之间发生了哪些事?从中可以看出“我”的内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结合全文内容,完成下列表格。事件 | 内心的变化 |
我和“母亲”的初次见面 | ① |
② | ③ |
我和“母亲”再次相见 | 遗憾 |
3.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文章的结尾句“房子卖了,三棵杏树还在。每年的春天,还会花开一片如雪”的理解。
4.在那个杏花如雪的季节,“我”对文中的“母亲”有怎样的情感?结合生活实际,说说从她的身上你得到了怎样的启发。
留队
(1)赵万全和张明友同年同月生。两人从小一起光着屁股玩泥巴,一起手拉手上学,一起到山里挖草药。
(2)十五岁那年,两人在山上挖草药时,张明友滑进了深潭。情急之下,赵万全扯根树藤,一头绑在树上,一头系在腰间,冲进潭里拽着张明友。眼看就要上岸,没承想藤子突然断裂。他俩在水里胡乱扑腾,马上就要沉入潭底,赵万全拼尽全力摸到潭边凸出的一根树根,两人才爬上岸。张明友抱住赵万全:这辈子,你就是我哥。
(3)毕业后,两人闯荡了一阵,赵万全提议:咱俩当兵去吧,闯出个名堂来。
(4)张明友说:哥,听你的。
(5)他俩从小在山里生活,身体素质没得说,到了部队,犹如蛟龙入海,找到了用武之地。
(6)赵万全五公里一马当先,张明友引体向上全连第一;赵万全投弹无人能敌,张明友射击百发百中……新兵下连前考核,两人成绩不分伯仲,并列第一,双双分到侦察连。
(7)下连后,两人相互鼓励,你追我赶,渐渐在全团有了名气。
(8)两年时光转瞬即逝,转眼间到了老兵退伍的时候。
(9)入伍以来,两人多次在各级组织的军事比武中斩获名次,双双荣立三等功,都以为留队是板上钉钉,意外却偏偏降临。
(10)连队接到命令,因部队精减,老兵退伍后侦察连和另外一个连队合并。赵万全和张明友那批兵,留队名额只有一个。
(11)两个人都是不可多得的苗子,手心手背都是肉,难坏了连长和指导员。
(12)赵万全和张明友也慌了神。入伍前,他们的父亲老赵和老张就告诉两人,在部队好好干,争取提干,退一步讲,不能提干也要多干几年转个士官。老赵跟小赵说,要是干两年就回来腿给你打断。老张更直接,他告诉小张,要是留不了队,就没你这个儿。
(13)赵万全提议,咱俩公平竞争,其他的交给连队,留下的在部队好好干,退伍的帮留队的照顾对方父母。
(14)张明友还是那句话:哥,听你的。
(15)军事考核成绩出来了,张明友以一分的优势夺得桂冠,赵万全屈居第二。
(16)民主测评结果也出来了,赵万全以一票优势位列榜首,张明友紧随其后。
(17)第二天,开会确定留队人员。
(18)早晨刚起床,前一晚的哨兵悄悄告诉赵万全,熄灯后,张明友到连队和指导员的房间待了很久。
(19)赵万全一拳捣在墙上,好你个张明友。
(20)开饭前,赵万全看了队列里的张明友一眼,而张明友躲闪着赵万全的目光。
(21)没想到,最终结果却是赵万全留队,张明友退伍。
(22)半年后,赵万全第一次探亲。他穿着笔挺的军装,迈着矫健的步伐,回到久别的故乡。
(23)赵万全发现,父亲的行动有些不便,总是有意无意地摸腰。母亲告诉他,大半年前,父亲被山上的落石砸伤了腰,那段时间正是他留队的关键时期,父亲担心影响他工作,就一直瞒着。大半年来,父亲一直干不了重活儿,多亏张明友退伍后帮忙,人家说了,你们是好兄弟,有过约定,退伍的替留队的照顾父母。
(24)那天晚上,赵万全在张明友家门口徘徊了很久,但一想起他私下找连长指导员的事,血就往头上涌,最终也没有踏进去。
(25)张明友倒像是以前一样,来到赵万全家里问东问西。赵万全心存芥蒂,一副不冷不热的模样。
(26)探亲假没休完,赵万全编了个理由提前归队。归队前,他让父亲把带回来了两瓶好酒捎给张明友,算是感谢他对父亲的照顾。
(27)转眼又是几年,提干后的赵万全回到连队。已经升为营长的老连长拍着赵万全的肩膀说:“我和指导员早就说过,你和张明友都是好苗子,谁留下都能提干。营长停顿了一下,半开玩笑地说,他的军事素质比你好那么一点儿,要不是他因为父亲的腰被砸伤,找到我和指导员主动提出退伍,不然你们俩谁留下还不一定呢。
(28)赵万全感觉心脏被重重一击。当晚,他拨通了那个在通讯录上备注为兄弟的电话。
1.选文的题目有什么作用?2.选文第(10)—(28)段围绕“留队”这一事件展开叙述,请补全下表。
情节 | 赵万全的心理 |
连队合并,留队名额仅1人 | 慌了神 |
得知张明友夜里找领导 | ① |
② | 矛盾、心存芥蒂 |
提干回连队,得知实情 | ③ |
3.“哥,听你的”这句话在第(4)段和第(14)段都有出现,有何作用。
4.选文中张明友的重情重义是通过哪些事例体现出来的?请简要概括。
5.从全文看,第(12)段采用了哪种记叙顺序?结合该段内容说说它在全文中的作用。
最后的枫叶
纽约广场西面的一个小区,住着不少画家,他们寻求朝北的窗户以及低廉的房租。珍妮和露丝也在此合租了一个房间。年底,肺炎在不断蔓延,露丝也被感染了。她病得很严重,躺在一张铁床上,一动也不动,凝望着窗对面的空墙。
一天早晨,医生对珍妮说:“要治好,可能只有一成希望,这全在她自己要不要活,她是满肚子以为自己活不成了。人不想活,任何药都无效。”医生走后,珍妮伤心地痛哭一场。屋子里,露丝一动不动地躺着,被子底下的身体纹丝不动。珍妮走进来的时候以为她睡着了。忽然,传来一个低微的声音。重复着,珍妮快步走到床边,露丝的眼睛睁得很大,望着窗外,数着:“9、8、7……
珍妮看着窗外,满是疑惑:有什么可数的呢?一个空荡荡的院子,一堵空墙,一颗老极的枫树,叶子几乎都被吹掉了,只剩下些光秃秃的枝条缠绕在剥落的砖块上。
“6”露丝几乎已是耳语。“越落越快了,三天前还有一百多片。又掉了!只剩五片了。”
“五片?什么?”
“叶子,等最后一片掉下来,我也就要去了。难道医生没有告诉你?”
“哟,那条破叶子跟你的病有什么相干?不要说傻话了,医生今天早晨还说你就快好了,喝点汤吧!”露丝直盯着窗外说:“不,我不想喝。又落了,只剩四片了!等最后一片掉下,我也就去了。”“露丝。答应我不要瞧窗外行吗?”珍妮说。露丝闭了眼睛,脸色苍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就像是座横倒在地上的雕像。
“你睡会儿,我去把鲍威尔叫来,给我当那副‘老矿工’的模特儿。”
鲍威尔是个画家。他年过六十,画画四十年,总说就要画他的那副杰作了,可到现在也
没有动笔。他除了偶尔画点广告外,什么也没画。他喝酒毫无节制,是一个火气十足的小老头子,十分瞧不起别人的温情。珍妮走进楼下他那间光线黯淡的小屋,他满嘴的酒气,两只发红的眼睛迎风流着泪。珍妮把露丝的胡思乱想告诉了他,他嗤笑道:“世上竟有人蠢到因为那些该死的枫树叶子落掉就想死?哎,可怜!”他喊道。
他们一起上楼,露丝睡着了。他们不由得瞅着窗外那棵枫树,都默默无言。鲍威尔当完模特就走了。大片的雪花伴着寒冷的雨不停地落下。
“把窗帘拉起来,我要看看。”露丝第二天早晨醒来就低声地命令珍妮。
然而,看呀!一夜的风雨吹打,砖墙上还挂着一片枫叶。它是枫树上最后的一片叶子。靠近茎部仍是深绿色,可锯齿形的叶子边缘已枯萎发黄,它傲然挂在一根离地二十多英尺的 树枝上。“最后一片!我以为它不在了。今天它一定会落,我也会死的。”露丝说。
白天总算过去了。暮色中,那片孤零零的枫叶紧紧地依附在靠墙的枝上。夜里北风呼啸, 拍打着窗户,雨水从屋檐上流泻下来。
天刚亮,露丝就吩咐珍妮拉开窗帘。那片枫叶仍在那里。露丝躺着,盯着看了许久。 “珍妮,我是个坏女孩。想死是有罪的,天意让那片枫叶留着来证明我的坏。你给我拿点汤来吧!”她突然喊道。下午,医生来了,临走对珍妮说:“她很快会好的。现在我得去楼下看另一个病人,他叫鲍威尔,也是肺炎。但年纪太大,病得很重,恐怕治不好了。”
房间里,露丝平静地靠着床织着一条蓝色披肩。“有件事我要告诉你,亲爱的!”珍妮走过来抱着露丝说:“鲍威尔先生患肺炎今天在医院里去世了。他只病了两天。从我们这儿离开后的第二天早晨,门房发现他痛得动弹不了,全身也都湿透了。他们不清楚他究竟去做了什么。后来他们发现一盏没有熄灭的灯笼,一把挪动过地方的梯子,几支扔得满地的画笔, 一块涂抹着绿色和黄色颜料的调色板……亲爱的,瞧瞧,墙上那最后一片枫叶。再想想,为什么风刮得那样厉害,它都从来不摇一摇呢?哎,这片叶子才是鲍威尔的杰作,就是在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的晚上,他把它画在那里的。”
1.本篇小说主要以露丝的行为展开故事情节,请据此在横线上补全故事情节。①年轻画家露丝不幸感染肺炎,生命垂危——②
2.小说中的鲍威尔先生是怎样的一个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按要求赏析文中两处画线的句子。
(1)露丝闭了眼睛,脸色苍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就像是座横倒在地上的雕像。(从修辞角度)
(2)大片的雪花伴着寒冷的雨不停地落下。(从描写角度)
4.小说的结尾有什么特点?这样的结尾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