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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5 道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1 . 班固对春秋战国时期的名人进行了统计。其中春秋时期没有贵族背景的名人占当时名人数的32%,战国时期没有贵族背景的名人占当时名人数的60%。产生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A.分封制的推广B.世袭制度的没落
C.郡县制的实施D.井田制度的盛行
2 . 阅读下面1952—1977年中国产业结构变动图,该图数据表明当时中国
A.坚持“既反保守,又反冒进"的经济建设方针
B.向现代化工业社会的转变基本完成
C.贯彻以工业化为中心的经济建设指导思想
D.三大产业间的比例差距呈逐渐扩大的趋势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真题 名校

3 .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达906卷,770余万字,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

2016-11-27更新 | 3150次组卷 | 42卷引用:湖北省长阳县第一高级中学2019届高三文综训练四历史试题
4 . 2009年10月24日,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31周年。该条约“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这一条约的签订意在
A.促成中日两国尽快建立外交关系B.缓和中日关系,促进中国统一
C.结束两国敌对状态D.为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奠定更加稳固的基础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5 . 如果让王阳明穿越时空与朱熹对话,他们的共识应该是
A.心外无物,心外无理
B.人的善性或美德往往被欲望所蒙蔽
C.知和行都产生于心
D.只有探究万物,才能得到“其中的天理”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