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家均田制度遭到破坏 | B.豪强地主经济的扩张 |
C.重农抑商政策收效甚微 | D.政府社会控制力量缺失 |
A.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 |
B.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被取消 |
C.私有土地的所有者政府不再对其授田 |
D.封建国有和私有土地制度并存于均田制范围内 |
A.秦始皇实行统一度量衡 | B.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
C.北魏实行均田制 | D.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 |
A.秦汉推行重农抑商政策 | B.北魏至唐推行均田制 |
C.明代出现“计日受值” | D.明清实行“田赋征银” |
5 .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达906卷,770余万字,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
A.从根本上解决了土地兼并的问题 |
B.使劳力与田业相结合促进了农业生产 |
C.将农民束缚于土地上以加强控制 |
D.保留了贵族官僚在土地数量上的优势 |
材料一 时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李)安世乃上疏…高祖深纳之,后均田之制起于此矣。九年(公元485年),下诏均给天下民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ニ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十年(公元486年),给事中李冲上言:“…其民调夫一妇帛一匹,果二石…”于是海内安之
——《魏书》
材料二 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逐灭,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有国强者兼州城,而弱者丧社稷。
——《汉书・食货志》
(1)材料一中北魏孝文帝改革的核心措施是什么?援引材料说明孝文帝采取这一措施的原因。
(2)依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比较孝文帝改革和商鞅变法的相似之处。
A.经济重心南移速度加快 | B.南方手工业大大发展 |
C.南方交通发展超越北方 | D.南方成为经济重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