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章节选题 > 第27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与发展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1 道试题
1 .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社会治理是其基本职能之一。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宋朝的中央政府是“三权分立”的,行政、军政、财政分别由中书、枢密院、三司三个机构管理。中书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宰相府。但是,跟传统宰相府包揽一切、无所不统不同,宋朝的中书不管军政,也不管财政,枢密院的级别比中书略低,三司更低,但是,这两个机构的长官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枢密院负责军队的调度等。三司负责国库里究竟还有多少钱等。

——摘编自赵冬梅《北宋精致的分权制衡》

材料二   《临时约法》的失败固然是由于当时的中国社会政治环境所造成,但其本身存在的严重缺陷,乃是导致其失败的根本原因。由于《临时约法》的制定在形式上就缺乏代表性,所以在内容上很难反映各阶层意见,其内容虽然是先进的,但从其形式来看,科学性、民主性均有所欠缺,宪政在一个国家的确立,往往是几代人努力的结果,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几千年专制的国家。

——音正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缺陷》

材料三   1903年,清政府特设修订法律馆,力图“参酌各国法律”,订立“务期中外通行”之法律。此时的民法学以翻译外国民商法及论著为主,少有中国学者独立研究的论著。民国时期,中国学者民法学研究论著日渐增多,成为这一时期民法学的主体。同时,由于借鉴了德、日、瑞士等国立法,此时领行的民法典是当时世界是较为先进的民商法律体系。新中国成立后,对源于西方的法学理论尤其是私法理论采取了排斥和否定的态度,全盘接受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民法学理论,使清末以来的民法学理念中止。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政治运动不断,社会法制遭到破坏。改革开放后,中国法学界对源自西方的公私法理论的制度推行变得理性起来。人们开始有意识介绍西方国家公法和私法划分的理论。1992年来,民法是私法的观念渐渐得到法学界的认可,身份平等、权利神圣等私法理念备受推崇。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民法学在重新构建私法理论体系的过程中,顺应了现代民法及民法学的发展趋势,也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20205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人大常委会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11日施行。

——摘编自《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学的理论转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宋代中央政府机构设计表现出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辛亥革命未能在中国实现宪政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现代中国民法建设演变的特点,并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定的意义。
2021-12-14更新 | 110次组卷 | 1卷引用:安徽省六安市六安中学2022届高三上学期第三次月考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