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在济荒救灾工作方面都有较为明确的要求和安排,明确不论是失业救济、灾民救济,都是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政府救济失业人员的基本理念是:“推行积极的失业救济,救济失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救济方针是“以以工代赈为主,以生产自救、 转业训练、还乡生产、发给救济金等为补助办法”。政府还打破单纯依靠政府救济扶持的思想,教育困难户树立信心,自力更生,自己克服困难,从而使弱势群体不仅没有与新社会对抗,而且还主动、积极地融入到劳动自救和建设新社会的洪流中。党和政府还提倡平等相待、 团结互助、扶弱济贫,反对社会歧视,让全社会都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从而为弱势群体的救助和自救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从1950年至1952年的3年间,全国共安置救济失业人员上百万,灾民、贫民和流民也得到合理的救助与安置。
——摘编自杜俊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济论述》
(1)据材料,归纳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弱势群体救助的特点。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弱势群体救助的积极影响。
A.统治者民贵君轻思想 | B.国家对弱势群体给予一定关爱与扶助 |
C.国家完善的救济制度 | D.王权专制统治导致社会问题层出不穷 |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要求。
材料一:社会救济是中国古代历朝实施“仁政”的重要内容,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明初设养济院收孤苦无靠者,按月发口粮。明律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废之人,贫穷无亲属依倚,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这是正律中首次纳入社会救济保障条款。清代的法律也有关于社会救济的规定,主要有灾荒救济,高龄老人养赡,设栖流所以收养流浪贫民,孝子节妇贫苦者救济,贫穷读书人救济等。
——摘编自邓云特《中国救荒史》等
材料二:英国圈地运动开始后,偷盗者、乞讨者等日益增多,社会不安定因素急剧增加。1601年,英国颁布济贫法。救济办法因类而异,凡年老及丧失劳动力者,在家接受救济;贫穷儿童则在指定的人家寄养,长到一定年龄时送去做学徒;流浪者被关进监狱或送入教养院。1834年,新济贫法规定,有劳动能力的失业者必须进“贫民习艺所”,才能得到救济,而那里的条件比最低工资收入的自由劳动者还要恶劣得多。
——摘编自陈晓律《英国福利制度的由来与发展》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中国明清时期救济制度和英国近代济贫制度实施的共同目的,并指出其救济方式的异同。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英国近代济贫制度相比,西方现代福利制度有哪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