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美货难以进入中国市场 | B.女性群体社会影响增强 |
C.妇女成为维权斗争主力 | D.报刊宣传促进妇女解放 |
材料一 1215年,封建贵族的骑士军队占领了伦敦,挟持了英国国王约翰。在强大压力下,约翰于6月15日签署《大宪章》。其中一条承认国王只是贵族“同等中的第一个”,没有更多的权力。大宪章中最为重要的条文是第六十一条,即所谓“安全法”。根据该条的规定,由25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有权随时召开会议,具有否决国王命令的权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对权力的制约是史无前例的。“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过法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历史的细节》,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出版
材料二 根据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具有选举权的选民占18岁以上公民总数的97.18%”,但当时中国国民文化水平还比较低,选举投票、举手等多种表决形式还只能是“形式主义”的,长时期内没有实现城乡同比例选举。1979年选举法规定直接选举扩大到县一级,在投票方法上一律采用无记名投制;1999年对人大选举法进行修改,规定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农村和城市所代表的人口比例数由过去的8:1修改为4:1;2010年3月,人大选举法正式确定了城乡同比例选举。
——摘编自陈晓丹《代议制视角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解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大宪章》限制王权的办法。有人认为《权利法案》是《大宪章》的继承与发展,请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说明。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选举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材料一:先秦时期的“人”与“民”是两个对立的阶级。甲骨文的“7”(人)像人垂手侧面站立形,表示一个懂得鞠躬、谦逊,有修养的人;甲骨文的“呷”(民),像被用一刃刺瞎眼睛(或低眉顺目)的人,“盲其一目以为奴征”(或在人面前恭顺),即“民”为奴隶,被认为是蒙昧无知、不曾开化,没有道德可言的群氓。
周秦以来“民”渐渐演变成了一个与“君主、群臣百官”相对应的字。“民”因其无知,就需要政府进行调教、驯服,教化。古代将管辖一方的官员称为放牧者,“民”就如同牛羊是官员们的放牧对象。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人民主权”理论,对中国产生较大影响。“人民”已经不再是懵懂、糊涂、任人支配的代名词,而是拥有权力、发表意见、参与政务的新主体。孙中山认为“专制国以君主为主体,人民皆其奴隶,共和国以人民为主体…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也。
——摘编自万齐洲、冯天瑜《“人民”词义的变迁》
材料二:希腊城邦(polis)是政治(politics)的词根,公民(politest)形成于城邦的政治生活中,即“属于城邦的人”,不包括妇女、侨民及奴隶,“凡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我们就可以说他是那一城邦的公民”。人是城邦权利的主体,城邦属于全体公民所有。古希腊、罗马最初都是只有贵族才有公民权,平民经过斗争,公民范围扩大,不再局限于出生而可由授予获得(卡拉卡拉敕令)。
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激发了欧洲城市市民平等意识的觉醒,市民逐渐演变为近代西方的公民。近代西方公民的选举权、参政权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展其范围的。
——摘编自《西方“公民”概念演变的历史考察》《论述西方当代的选举制度》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中国先秦至晚清时期“人民”的含义的变化和西方自古以来公民政治发展变化的趋势。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人、民”的含义变化及西方公民政治发展的原因。
4 . 阅读材料,充成下列要求。
材料1864—1914年间民主一词使用数量的统计曲线
根据材料,任意提取两个阶段近代社会民主观念发展状况的历史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说明。(要求:语言简练,说明理由充分,符合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