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希腊城邦的诞生不仅为法律开辟了广阔的用武之地,而且也为人们的思想观念提供了一个自由的空间。希腊人崇尚法律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观念就诞生在这个自由的精神世界之中。
——摘编自《浅谈从古希腊到现代西方法治理念的转变》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利用不平等条约获取的特权,迫使中国社会被动地转型,中国社会结构出现巨大断裂,社会现实和法律制度脱节。1902年,张之洞以兼办通商大臣身份与各国修订商约,在此期间,英、日、美、葡四国提出在清政府改良司法现状“皆臻完善”后,可以放弃领事裁判权。清政府随后下诏:“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开启司法改革,以因应形势变化,挽救权力危机。
——改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史》
材料三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摘编自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希腊人的治国理念。在这一治国理念下,古希腊建立了怎样的政治体制?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司法改革的背景。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辛亥革命在“民治”方面的革命成果,并指出新时期我国在“民治”方面的创新举措。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19世纪以来伴随民主理念与女权主义理念的兴起,女性开始拥有同等的投票权。下表为部分国家妇女获得选举权的时间表。
——摘编自【美】菲利普·费尔南德兹——阿迈斯托《世界一部历史》
根据材料信息,提出一个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论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表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