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的记载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贫苦农民)適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乃立为王,号为张楚。
——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
秦简律条
“御中发征,乏弗行,赀(罚款)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斥责);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水雨,除兴(免除劳役)。”——云梦秦简(1975年出土于湖北云梦的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徭律》
对秦亡原因的探讨
汉初总结秦二世而亡的教训,最集中的是“举措暴众”。所谓“举措”,主要的指对外战争和大规模的非生产性的工程建设;所谓“暴众”,主要的指严刑峻法。诸如董仲舒等知识分子则比较强调“暴众”……而诸如刘邦、吕雉、刘恒(汉文帝)这些当权者们则认为,“举措失当”……才是秦二世而亡的主要原因。
——栗劲《秦律通论》
自秦以来,有乱无治,甚至夷狄灭国,“是废封建之罪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
——黄宗羲《留书·封建》
(1)《史记》记载“陈胜等因‘失期,法皆斩’而起义”,云梦秦简《秦律》出土后,学界对《史记》记载的真实性提出各种可能性的解释。对此谈谈你的看法。(2)对“秦二世而亡”原因的不同结论作出合理的历史解释。
A.秦朝的赋税很沉重 | B.秦朝的刑法很残酷 |
C.秦朝的偷盗很猖獗 | D.秦朝的徭役很繁重 |
A.地方分权制衡 | B.刑罚尤为严酷 | C.监察机制健全 | D.吏治管理严格 |
材料一 秦朝采用户籍制度。 在秦国及秦皇朝时期,并不是所有民户都允许单独立户,允许立户的要求:第一,必须不是商人、开客店者及赘婿、后父。第二,立籍的对象必须是土地的拥有者或是官府授田的对象。秦时除有一般的民户户籍外,还有其他不同类别的特殊户籍。民户户籍有两种:“敌秦人”和外来人。除此,还有官吏的“宦籍”,官吏子弟的“弟子籍”,有爵者的爵籍,属于王族的“宗室籍”,属于贾人的“市籍”及其他贱口的户籍等。凡列入“弟子籍”者,既有被任用为官的权利,又有某种免役的特权。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唐代前期实行的基本赋役制度是 租庸调。据《通典》记载,天宝十四年(755年)全国总人口为52 918309人,其中不负担租庸调的竟有44700 988人之多。建中元年(780年),德宗下令:“令黜陟观察使及州县长官,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其鳏寡悖独不支济者,准制放免。共丁租庸调,并入两税。”两税按户等征钱,按田亩征米粟,租庸调和其他杂税一概并入两税,即所谓“租腐杂徭悉省”,改变了过去“日输月送无休息”的情况。行两税法后,“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秦朝户籍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两税法实施的背景及其引发的赋税变化。
A.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解释 | B.历史研究有助历史记忆修复 |
C.现代研究比传统观点可信 | D.史学研究应当注重史料互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