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据统计,唐前期重大立法活动16次,有关经济民事的唐律和唐令在初唐即已完成;唐朝后期比较重大的立法活动只有7次,主要集中于涉及经济、民事行为的皇帝的敕令的分类整理,国家成文法制度建设停滞,作为民事法源的礼的重要性在唐后期则迅速上升。导致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 )
A.唐前期立法使法律体系完备无缺 | B.国家对社会的制度化强制力削弱 |
C.商品经济发展和专制皇权的强化 | D.皇帝的敕令具有灵活制宜的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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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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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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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卷引用:湖北省圆创联盟2024届高三下学期三月联合测评(一模)历史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