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宋初专制集权的加强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宋王朝建国后,面对唐末五代分裂割据战争造成的惨相,发展生产,休养生息刻不容缓。建隆三年(962)十一月,宋太祖重申唐朝考课令中户口增损的课绩标准,对州县官“抚育有方、户口增益者”,按增加比例进行奖励。而“抚养乖方、户口减损者”,则按减损比例予以处罚。当年还规定:县令、县尉在任内能保持所部“无贼寇”者,即书“上考”,如果出现“劫贼、杀人贼”,县令、县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捉获,限内捉获者赏之,限内不获者罚俸。县尉三次受罚,县令四次受罚,皆“殿一选”,三度被殿选者,勒令停官。太宗朝,诏令诸道转运使分三等考核所属知州、通判、监临物务京朝官。三等的标准为:治状优异,大有殊绩者为上;恪居官次,职务粗治者为中;临事简慢,所莅无状者为下。

   ——摘编自杨方旭《宋代官员考核内容与方法研究》


(1)根据材料,概括宋初官员考课制度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初考课制度的作用。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为了确保各系统监察机构监察权的行使,宋朝逐步确立了规范原则、风闻原则、独立原则和互察原则。规范原则是监察权的界定以及行使监察权的法律规定。从真宗朝起,宋朝逐步制定有关台谏机构行使监察权的法规。风闻原则是指监察官员在向皇帝谏诤和对官员进行弹动时,允许监察官员不公开自己的信息来源。这一原则虽在宋朝以前已经实施,但到宋朝不仅适用于台官,还扩大到谏官和走马承受(路级监察官员)。独立原则是指监察官员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皇帝和其他官员的干涉。宋朝台官、谏官、给事中、中书舍人、各路帅臣和监司,无不奉行这一原则。互察原则是指监察官彼此实施监察。台谏、给舍、帅司、监司、走马承受通判都实行上级对下级监察官的纵向监察,同时又实行同级监察官之间的横向监察。由此构成了一张遍布全国的比较严密的监察网,所有机构和官员都置于监察之下。

——摘编自曹大为等《中国大通史.宋》(下)


(1)根据材料归纳宋朝监察系统四大原则得以确立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宋朝监察网形成的影响。
2021-11-12更新 | 64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北省邯郸市九校2021-2022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联考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