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轨迹:房地产权属性的变化
材料一 新中国成立后,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经历了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 1949- 1955 年,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对公共房产进行管理和分配,私有房产仍允许买卖,但应在政府房产管理机构登记,发给房产契证。
第二阶段;1956- - 1965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阶段。将私有制土地和房屋通过社会主义改造逐渐转变为集体所有制,归城乡合作社统一管理,不再进行确权登记。
第三阶段:1966- 1978 年,房地产权属登记全面停滞。
第四阶段:改革开放至今,依法建制、创新发展。1982 年颁布《关于城市(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暂行规定》重新开启房地产所有权登记工作。近年来,相继制定和颁发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日趋规范化、法律化。
材料二 有关湖南省常德市房屋产权证明的一组材料
图1 1954年颁发的房屋买卖契 图2 1962年发放的房产证
图3 2019年颁发的不动产证书的样本
(1)结合材料一 ,对材料二中三幅图所蕴含的历史信息进行阐释。
(2)说明材料二中三幅图对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房地产权属改革有哪些史料价值。
材料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对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在较短的时间里,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加之毛泽东的理论探索是在“左“倾思想盛行的大环境下进行的,中国在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之中也经历了一些曲折。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视域下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及其当代价值》
材料二 邓小平指出:“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首先从农村开始,一方面是因为农村是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压抑较严重的社区,从相对意义上说,很多农民连温饱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下,农村与城市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且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农村占很大比重,使得农村的经济制度变迁可以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内进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也说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市场化方向是生产力发展所要求的方向。
——摘编自许经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制度变迁回顾与思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举例说明我国在社会主义探索过程中的“伟大成就”和“曲折”。(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推进的原因并分析其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