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在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中,一些政治家认为,“人民”和“人民的代表”(国会)是不同的;“人民”高于“人民的代表”;“由人民制定、政府不能更改的”宪法高于“由政府制定、政府能够更改的”普通法律;国会的立法如果违宪,“自然不能使之生效”。根据这些理论,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和总统行政命令是否符合宪法。但是,1787年美国宪法没有相关规定,即未建立起司法审查制度。在初期美国政府中,既无财权、军权又无民意基础的最高法院的地位明显低于总统和国会。
——摘编自(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
材料二1803年,最高法院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做出判决:法院不能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违背宪法则无效。该判例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使最高法院足以与国会或总统相制衡。
——摘编自(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创立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于美国民主制度的影响。
A.国王仍拥有重要的政治权力 |
B.上院在议会中有决定性作用 |
C.保守势力最后时刻做出让步 |
D.君主立宪制在英国开始形成 |
A.加强了联邦政府的行政权力 | B.体现了总统与内阁之间权限不明 |
C.行使了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 | D.反映了联邦党与其他党派的斗争 |
A.大州与小州的利益之争 | B.南方与北方的权力之争 |
C.立法与行政的职权之争 | D.联邦与各州的权限之争 |
A.存在行政干预立法 |
B.成功实践权力制衡 |
C.总统权力大于国会 |
D.法律体系日益完备 |
A.恢复了革命前的封建政体 | B.推动了法国大革命深入发展 |
C.实行了君主立宪制 | D.继承了拿破仑的军事独裁政策 |
A.通过了《权利法案》 |
B.取得“光荣革命”的胜利 |
C.建立了责任内阁制 |
D.下层人民的权利得以保障 |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18世纪结束以前,英国已经建立了内阁制,君主只能通过大臣来统治。而大臣是议会成员并对议会负责的,这一体制强调议会和行政的联系,在一个主要方面与孟德斯鸠的原理是相反的。英国的宪法传统是强调“国会至上”的原则,国会是立法机关,国会至上也就是“国会立法至上”,其含义是“对国会的立法权限并无法律上的限制”。因此在英国,国会的立法权几乎无所限制,“英国国会除了把男人变成女人之外,还没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情”。
——摘自《浅析权力制的原则在美英法三国宪法与宪政中体现》
材料二 南京临时政府的《政府组织大纲》原规定的是总统制,待临时大总统由孙中山让给袁世凯之后,《临时约法》即改为内阁制,以便架空袁世凯,通过国民党在议会中的多数,保证权力掌握在自己手里。……民初的国会,虽然热热闹闹,但无论是国民党还是进步党,关心的重点不是协商妥协,为民国制定一个新宪法和新制度,而是忙于党争,打击对方的势力,扩充自己的权力。李剑农指出:“从唐内阁到赵内阁,同盟会派的人只恨内阁不能全操入己党手中,以为还是党势太弱,极力扩张党势;非同盟会派的党人,也深感内阁不能全落入同盟会派的手中,一方面权力反对政党内阁之说,一方面也极力造党与之相抗。”
——摘自《辛玄后民初的制度转型败因探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政治机构之间的关系。并分析英国形成“国会至上”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辛亥革命后内阁制形成的主要原因。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近代中国和英国国会的不同点。
A.抹杀资本主义的剥削性 | B.反对封建专制与特权 |
C.推动工人运动以争取公正 | D.调和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 |
A.德国:首相经过议会同意宣战;法国:总统直接宣战 |
B.德国:议会直接宣战;法国:议会直接宣战 |
C.德国:皇帝直接宣战;法国:总统提出法案,国防部长副署,议会同意后总统宣战 |
D.德国:皇帝提出法案,议会同意后宣战;法国:总统直接宣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