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体现了君主派的要求 | B.不利于政局稳定 |
C.维系着三权分立体制 | D.确立了共和政体 |
A.美国政治制度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
B.美国立法机构服从于行政机构 |
C.美国总统行使外交权力将不受限制 |
D.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遭到破坏 |
时间 | 结果 |
1832年以前 | 5%的成年人有选举权,绝大多数是贵族 |
1832年 | 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选举权 |
1867年 | 城市工人有了选举权 |
1918年 | 男子21岁以上,女子30岁以上获得选举权 |
1928年 | 21岁以上的男女公民均获得选举权(除精神病人、国王正在服刑的犯人外) |
——据马啸原《西方政治制度史》
A.贵族阶层扩大了权力 |
B.民主进程呈现渐进性 |
C.选举权实现了人人平等 |
D.国王“统而不治”局面形成 |
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上,各州代表就“全国行政官”的人数和权力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以下为6月1日—7月19日的发言节录
拉特里奇:赞成把行政权委托给一人,但不能赋予此人宣战和媾和的权力。
谢尔曼:行政官只是把立法机构的意志付诸实施,这一人或数人,只有国会才能委任,且只对国会负责。
伦道夫:坚决反对把行政权集于一人。这是君主制的胚胎,不要以英国政府为模本。为了维护全国行政官的独立,就应该由一人以上担任。
威尔逊:全国行政官由一人担任。若立法、行政、司法相互独立,行政官就应拥有绝对否决权。
巴特勒:赞成设立一人为行政官,但反对授予此人否决立法的全权。难道美国不会出现克伦威尔式人物?
汉密尔顿:主张选举产生一位行政官,他应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
莫里斯:设立行政官的目标之一是控制国会。国会会抓住战争、入侵、动乱等时机扩权。因此需要一位行政官做人民的保护者,抵制由大人物和有钱人组成的国会。
1787年宪法最终确立了总统制,但关于总统权力的争论还在继续。
各州代表关于设立“全国行政官”有哪几种观点?归纳其理由。
A.打破了美国三权分立的原则 |
B.加强了美国总统的权力 |
C.使最高法院的权力名存实亡 |
D.改变了美国的政治体制 |
材料一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呈现的主要特点。
材料二 1775年北美爆发独立战争,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西方民主政治开始在欧美大国确立。法国学者托克维尔进行研究,先后写成《论美国的民主》和《旧制度与大革命》,提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见解。
(2)这一阶段前,西方已开始变革。试列举14—16世纪意大利、16世纪德国和17世纪后期英国出现的变革事件,并分别概括其历史意义。
材料三 英法两国代议制发展简要进程
英国 | 1688年光荣革命,通过妥协不流血的和平手段,推翻君主专制制度 |
1689年《权利法案》限制王权,明确了议会至上原则 | |
1701年《王位继承法》进一步限制王权 | |
18世纪中叶责任内阁制形成,英王统而不治 | |
1832年议会改革,以妥协方式扩大民主 | |
1867和1884年英国两次议会改革,民主制日趋完善 | |
法国 | 1789年巴黎人民武装起义,法国大革命爆发,《人权宣言》颁布 |
1791年宪法,宣布法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 | |
1792年巴黎人民第二次武装起义,建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 |
1804年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制订拿破仑宪法 | |
1815年波旁王朝复辟,颁布钦定宪法 | |
1848年二月革命,建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 | |
1852年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 | |
1870年建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 |
1875年法国议会通过了宪法的全部条文,确立了共和制 |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法两国代议制民主在发展进程中体现的不同特点并简析其原因。
材料四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不可替代的。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理解“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制度也隐隐约约地打着英国影响的印记”这句话,并谈谈你对政治民主建设的认识。
材料一
“正律略曰,杀人者诛,籍其家及其妻室;杀二人及其母氏。大盗,戍为守卒,重则诛。窥宫者膑,拾遗者刖,曰为盗心焉”。“其杂律略曰:夫有一妻而妾,其刑月或,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曰淫禁。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其妻室,曰狡禁。越城,一人则诛,自十人以上夷其乡族,曰城禁。博戏罚金三币,太子博戏则笞,不止,则更立,曰嬉禁。群相居一日则问,三日、四日、五日则诛,曰徒禁。丞相受金,左右伏诛;犀首以下受金,则诛;金自镒以下,罚不诛也,曰金禁。大夫家有侯物,自一以上者诛”。“其减律略曰:罪人年十五以下,罪高三减,卑一减;年六十以上,小罪情减,大罪理减。”
——董说《七国考》
材料二
一、凡依“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的方式缔结契约的,其所用的语言即为当事人的法律。
二、凡主张曾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
三、使用土地的取得时效为二年,其他物品为一年。
四、妻不愿依一年使用时效而缔结有夫权婚姻的,则应每年连续外宿三夜以中断时效的完成。
五、外国人永远不能因使用而取得罗马市民财产的所有权。
——《十二铜表法》
材料三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在和平时期,未经房主同意,士兵不得在民房驻扎;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允许如此。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照合理根据,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美国权利法案》
(1)概括材料一法律的主要特点。如何看待“太子”违法的规定?
(2)根据材料二和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阐述材料二、三法律的共同点。
(3)根据上述材料指出其对中国当今反腐败斗争的借鉴之处。
A.近代西方文明兴起 | B.工业文明的扩展 |
C.世界市场的出现 | D.逐步缩小的世界 |
材料一 国王是法律的创造者,而非法律创造国王……假如臣民认为国王滥用权力,他们只能祈求上帝开导国王, 把他引到正确的道路上去……正像争论上帝能做什么是无神论一样,作为一个臣民去争论国王能做什么,或国王不能做这做那,也是僭越和高度的侮辱。
——[英]詹姆士•斯图亚特《神权》
材料二 人们参加社会的理由在于保护他们的财产,他们选择一个立法机关并赋予其权力的目的,是希望由此可以制定法律,树立准则,以保卫一切社会成员的财产……当立法者们图谋破坏人民的财产或贬低他们的地位,使其处于专断权力下的奴役状态时,立法者就使自己和人民处于战争状态,人民因此就无须再予服从,而只能寻求上帝给予人们的抵抗强暴的共同庇护。
——[英]约翰•洛克《政府论》
(1)根据材料分析上述两则材料思想倾向的不同。
(2)结合史实说明这两种思想在其所处时代的影响。
A.《独立宣言》 | B.《邦联条例》 |
C.1787年宪法 | D.《国家工业复兴法》 |